这就是我称之为中式商籁体的标准诗律,其它符合整体框架规定的形式都是中式商籁体的变式。 意大利哲学家、历史学家、文学批评家贝奈戴托•克罗齐(Benedetto Croce,1866年-1952年)说道:“人类用认识的活动去了解事物,用实践的活动去改变事物;用前者去掌握万物,用后者去创造万物。”(Human beings use cognitive activities to understand things and practical activities to change things; they use the former to master the universe, and use the latter to create the universe.)我们对待格律新诗的认识和创建新诗格律也是这样。我们通过大量的翻译英式商籁诗而认识了商籁诗的构造,又在大量的写作实践中创造了中式商籁体诗律。中式商籁体诗律是格律新诗的一种,是英国优美诗律和我国传统诗律相结合的产物,而且我们对英诗构架进行了精心改造,使之适应汉诗的语言环境和表达习惯。商籁体自身发展的实践证明,意大利彼特拉克式商籁体的结构和押韵方式很难被英国诗人接受,即使有诗人模仿,也很难流行推广。只是因为后来经过苏莱伯爵大胆创新,依据英诗的格律进行了适当调整,商籁体诗律才逐渐在英国诗坛扎根生长,开花结果,经久不衰。所以同理,我们可以把英式商籁体诗律引进我国诗坛,使之与我国传统诗律相结合,创造出我们中华民族喜闻乐见的新诗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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