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瑟·兰波(1854 —1891)。他给他母亲和整个家庭造成了极大的痛苦。他离家出走,到处游荡,酗酒、嫖娼,几乎饿死;他写作诗体宣言,反抗社会、宗教、道德以及文学。他19岁就决定了结一切。从那以后,那曾经试图帮助他的巴黎文学界失去了他的音讯。他一开始在欧洲各国流浪,干过各种各样的活计;后来,他又去了非洲。在阿比西尼亚,他贩卖过军火、黄金和象牙,曾经带着他的大篷车队深入到黑色大陆上那些无法到达的角落。他挣了很多钱,在哈拉雷他建起一座宫殿,并参与了当地的政治阴谋。所以,他在非洲过的是一个白人冒险家的生活,约瑟夫康拉德在小说《黑暗的心》中,曾将他描述为比利时贸易公司的买办库尔茨。
他刚刚30出头,就死于腿部坏疽。死时他还不知道,他的名声已经由于《地狱一季》和其他留在巴黎的诗稿而大振;他被认定是一个天才。他变成了20世纪最著名的文学神话。在20世纪最初的几十年里,有三个人物受到欧洲文艺界的特别关注。他们是:惠特曼,一个高大的老头,尽管在一些译本里已能读到他的诗,但他还不太有名;第二位是奥斯卡·王尔德,"戴天鹅绒贝蕾帽的安提努厄斯",唯美主义和同性恋的典范;最后一位就是兰波,他是狂野、邋遢、反叛乃至禽兽不如的象征性代表。当时新生的波兰已经知道兰波。米利亚姆·普热斯米茨基他自己办的杂志《幻想》上刊出了《醉舟》一诗,那是由他自己翻译的。优雅的人们会在咖啡馆里讨论这位法国诗人的古怪言行;据说是他发现了元音的颜色,每一个元音都有一种颜色。儒泽夫·维森霍夫是一个极为精致的作家(《泼德菲利普斯基》的作者),曾戏仿现代派(modeme)。我想,是在他写于1911年的一首诗中,他描写过一个岛屿,岛上的一只大猩猩发现自己能够 “看到声音中的颜色,闻到词语中的气味”。我根据记忆转录其中两句:
听着兰波的话,他感到自己的两腿在发抖。
不过,真正开始喜欢兰波的,是与《斯卡曼德》杂志有关的那些诗人。1916年,在基辅,亚罗斯瓦夫·伊瓦什凯维奇和梅切斯瓦夫·瑞塔尔德翻译了兰波的《灵光集》。在《卡西达斯》(Kassidas)—书中,伊瓦什凯维奇接受了散文诗这种新的文体形式。他的《向兰波祈祷》一诗完全是一次精神的会合、灵魂的召唤。很快,于连·图维姆和安东尼·斯翁尼姆斯基也加入到了翻译兰波的行列之中。我们可以说,年轻的图维姆一开始具有惠特曼的特征,后来转而具有兰波的特征。充沛的词汇、奢侈的语言、丰富的色彩,这些都是波兰语在经历现代派(modeme)语言阳痿之后的革命性标志。而波兰语诗歌,正如许多其他语言的诗歌,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兰波。在这一方面,惠特曼的影响比不上兰波的长久,王尔德的更在其次。
不过,支持兰波神话的并不是他的艺术创新,而首先是他对既定行为规范、对他自己的资产阶级家庭的反叛,不仅如此,他还反叛整个社会。就好像通过他一生的经历,他预见并确立了某种范式,这种范式会在他死后几十年内重复出现。1960年代美国青年的反叛难道不使我们想到:个人反叛已经扩散到了由波德莱尔们和兰波们组成的群体,包括这一代人进一步的种种冒险行为?兰波自己认为,他的那些青春期的焦虑和绝望,对于一个青少年来说,是有好处的。后来,他转向了所谓严肃的事情——挣钱、介入政治。"雅皮士"那一代也做出了类似的选择。
兰波首先得到了一小群法国作家的赏识。他们开始说他,写他。起初,是各国的流浪艺术家知道他的名字,后来,他的声名扩大到了更加广泛的公众领域。这类似于波浪的运动。塞尚和凡高跟兰波几乎是同时代人,他们的名声也是以类似的方式,传播到更多的一些圈子里。虽然现在人人都知道他们,而不知道兰波。但是,兰波在诗歌上的重要性正如他们之于绘画。他们之所以家喻户晓,是因为他们的作品在国际市场上卖出了天价。
一个神话要围绕着某个特定的名字形成,必须符合几个条件。无论什么事,只要发生在法国,都会引起整个世界的关注;至少欧洲人阅读法语书刊。在拉丁语一统天下的时代结束之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法语是人们必须懂得的语言。当然,在其他各个国家,也有粗野的富于反抗的诗人出现,但他们制造的只是一些区域性的故事。同样必要的一个条件是:恰逢其时。在兰波那个时代,资本主义的不公正和革命美梦搅和在了一起。没有人知道,兰波是否真的在巴黎公社的街垒中战斗过;但神话自有它的意义。也许人类社会需要一些名字:作为缩写的名字、形成某种速记符号的名字以及作为代用语的名字。在波兰,这些名字都由浪漫主义诗人提供。比如,密茨凯维支的名字、爱智者的实验、先人的夜祭——所有这些都融合于整个神话。在寄生文化(波普艺术、后现代主义)中,任何形象都转瞬即逝。我们无法对这样一个问题避而不答,即,既然寄生文化剥削所有的人类成就,那么这些速记符号到底会怎样?作为符号,它们的适应能力很可能会得到加强,而现实将从它们之中渗漏出来。诗人兰波想只通过"放纵他的所有感官",就达到那无法表达的境界。后来,他陷入沉默,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商业冒险家。他的生平在长时间内将成为电视剧制作者们喜爱的题材。 米沃什论肯尼斯·雷克斯洛斯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加利福尼亚诗坛的领军人物是罗宾森·杰弗斯。后来,到了1929年,雷克斯洛斯由芝加哥移居到旧金山。他成了青年诗人们的监护人兼导师。他欢迎任何创新,同时反对把自己孤立起来的杰弗斯。他曾在文章中无情地抨击过杰弗斯。
—个欧洲诗人不可能像雷克斯洛斯,包容许多相互矛盾的因素。他是一个革命活动家、一个共产主义者、无政府主义者、和平主义者、神秘主义者、英国国教的虔诚信徒,临死时又成了罗马天主教徒,实际上,他是个佛教徒。
他是个诗歌英雄,他能以诗歌为职业(在美国、也许在任何地方,这都是不可能的);原因很简单:他甚至连高中都没毕业,所以他打动不了教授们的心,没有任何一所大学愿意招收他。只是到了晚年,在他成名之后,才在加州大学圣巴巴拉分校当上了教授,有了一点钱,享受到了安宁。
我认识他,接受过他的许多好意;那肯定不是因为我的姓氏的缘故——尽管很久以前,在1955年,雷克斯洛斯就出版过一卷他自己翻译的奥斯卡·米沃什的诗歌。善待其他诗人似乎是他的天性。我会给他的传记作者们留点余地,好让他们写出一个准确的他,不必为他唱出过多的高调。他们可以列举他的矛盾之处:他夸口,撒谎,欺骗,祈祷,犯过重婚罪,背叛过四位夫人中的每一位,而他又相信婚姻的圣洁;他像一个偏执狂,对朋友们疑神疑鬼。
我给他看过我诗歌的第一个英译本的稿子,那主要是我自己翻译的。他赞赏有加。由于当时我的英语水平不太高,我问他为什么喜欢我的翻译;他回答说:“一个能够倾听某一种语言的人就能倾听所有的语言。”我不知道他说的是否正确。我的英文版《诗选》出版于1973年,序言是他写的。在我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几天之后,他就从圣巴巴拉分校打来电话,表示祝贺。我告诉他我对他早年给予我的支持永志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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