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时有一天晚上
揣着50块钱去逛书店
翻到一本喜欢的书
拿起又放下,纠结了很久
要25块。没舍得买
晃晃悠悠回了宿舍
才发现,天啊
兜里的钱不见了。那时候
50块可不是小数目
早知道就买了
买他妈的两本
一眨眼十多年过去了
现在想起来
还心疼的要死
大学那会儿,经常
一个人去湖边转圈
偷窥别人幸福。有次
在石凳上捡到一本书
九成新,扉页写着:
政法系,某某某
就这么点信息
根本联系不到失主
看这名字不像是女生
不然赴汤蹈火我也
坚决要把书还回去
我不是贪小便宜的人
看定价才10块钱
丢书的人肯定不心疼
综上考虑,据为己有
做贼似得偷偷摸摸回到宿舍
才发现,天啊
口袋里的100块钱
不知道什么时候给丢了
那时候,100块也不是个小数目
教训啊!现在想起来
我真是,后悔的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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