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蹦读诗: 名词的尖叫 ——读诗人蟋蟀《故乡山》

作者: 2024年06月13日13:45 浏览:0 收藏 觉得不错,我要 赞赏
          

湖北  阿蹦/文


故乡山

               诗/蟋蟀

今夜,月亮记住了每一棵树的名字:杨柳,苦楝,桑。记住了
粗糙树皮下酣睡不醒的虫卵。
记住了一只鸟,它没有巢,尖叫声狠狠抓破了黑夜的脸,但月亮
无所谓,只是轻声说:我记住了。
记住了一面墙,和砖块里烧成白灰的田螺。
还有你,脸上的三道疤痕。
 
瞧,你的双手,每一个指头都有它的去向,它的姓名。
和远处的屋檐一样,它们住着一截骨头,几根
一碰就会尖叫的神经。
它现在在你的身上,就象砂石在路中央
为了辗平它不知磨损了多少车轮。
 
我从来不记得鱼。因为它一直在水中游,在沟渠里,在自己的鳞片深处。
不记得哪几盏灯火比倒影先熄灭。
父亲变得又聋又瞎,象一把用钝的铁锹,靠在墙角。
我不记得狗吠声是由近而远,还是由远而近。
村外的棉花都白了,揣着温暧的棉籽。
露珠在地里沙沙地走来走去,茫无头绪。
 
我已经不记得那些喊过的名字,它们象河水被一张张面孔舀走。
在废弃的码头边,一个矮子和他的绰号还
孤零零地挂在树上。
身后,蛛网一节节地拆散。
故乡山越堆越高,那么多的月光夹进岩层,那么多白霜。
而我的遗忘也未能使它停歇:
草尖正慢慢向外刺伤我的皮肤,又老又丑。         






           


如果有人问:蟋蟀是不是一个优秀的诗人?
我会说:评价一位诗人,最好不要用形容词,如果一定要用,那我就加两个字:非常。
如果接着问:《故乡山》是他最好的作品吗?
我一定会说:不是。他最好的作品,诗名叫,《蟋蟀》。

诗人牛耕为《故乡山》,写了一本板砖厚的书,每一个字都斫出了灵魂,斫出了形而下,也斫出了形而上。我只略略看了看,便放下了。这不是说,牛耕兄的诗评在技术上有瑕疵,或者说对原诗作有曲解。不是这样。蟋蟀和我,关在同一个马厩,同在一个枥槽吃草,通过他人的诗评来了解他的诗,对于我,多少有些羞辱性质。这也不重要。我更多的担忧,过度解读,对诗歌的单纯性是一种稀释,在公度性上争取最大约数,是对私人语境的一种伤害。无论写诗或者读诗,技术解决不了诗歌的所有问题,这是我的论断。我不太愿意对视野以外的诗人置喙过多,这是主因。
当下与文学有关的营生,都是副业。我不是一个好的诗评人,甚至算不上是诗评人,勉强说,是个半拉子诗人。这不是谦词,我有自己的职业,文学编辑。就算我闲在四野无人的乡村裸奔,或者为稻梁谋开荒种地,这也是我认定自己唯一称职的职业。但为《故乡山》写几句话的念头,一旦升起,就成了一团雾在脑子缠绕,搁得起,放不了。
写小说的才能首先是虚构,无中生有只是起步式,你还必须会一全套口若悬河的话术,其次是叙事才能,故事与旁白裹挟着整个世界一起去往下游,直至尘埃落定,而基石则是你观察到的生活横截面,与他人的异同。
撇开修辞不论,诗歌遵循的真实性原则,比小说和其他文体要更加残酷。你不能虚构,一个词都不行。如果你要硬干,她就往另外的地方扭头扭脑,如果你假模假式,便有幽灵半夜起床,集体造你的反。因为,这些词,这些标点,这些洐生品,和你清楚同一件事:她不在她在的地方,而你,不是她的主人。灵肉撕扯,直至达成妥协,或握手言欢,而事实上,很难有这样让人宽慰的时刻。在狼烟之地,那个摇摇晃晃满身尘垢从地平线上挣扎着站起来的身影,那,就是诗人。诗人一旦完成他的作品,他端详它的时间,远远少于他怀疑,沮丧的时间。如果这些文字安卧,姿态婀娜,曲线出乎意料的优美,他便会问自己,它们是因我而来的吗?我想表达的,是否因袭守旧,恶习难改,浅薄?——力不从心,身陷漩涡,左冲右突,没有出路,于一个诗人,是常态。
所以,我对自己说,永远不要去苛责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诗人,这既不仁慈,也不道德。
《故乡山》,几乎带给所有人欣喜。它至少让我确信,一个诗人一生中真会有这样的荣耀时刻:幸福的因子从后脑勺一直遍布周身。我听过一个大和尚,对我描述过这种感受:禅定,空,法喜充满,有点儿像……腾云驾雾;俗众怕是一辈子也不可能有一秒钟这样的时刻。我甚至认为,《荒原》的作者艾略特也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幸福,否则庞德绝不会将《荒原》扯过来重新洗牌,刀劈斧斫,以至留世的诗稿大抵只有原诗稿的二分之一。《故乡山》的根须深深地戳进大地,而语言,则是从天上而来,每一个词都像接受洗礼后,才安然入座。这首诗几乎放弃了修辞,过滤掉了所有似是而非的象征,词语经过简单的编码,就抵达了一首诗歌可以取得的最高成就,公众性与私密性,令人奇怪的合流。我还记得第一次读这首诗的情景,不停地有声音在脑子里回荡,这是怎么做到的?没有一个感叹号,一个问号,也没有小数点貌似言有尽而意无穷,这些试图激活语言起跳的惯常操作,一个也没有,逗号,句号;句号,逗号。
但《故乡山》对于蟋蟀自己,则是一枚生锈的勋章。公众层面受到肯定,于诗人来说,从来不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情,而是会带给他更多的疑惑,甚至不安。如果公众确认他最好的诗是《故乡山》,他就会想,我的写作还有意义吗?“我”确认过并且一直践行的诗歌美学,在这首诗里,几乎完全没有用武之地。那接下来,还要怎么办?这也是他后来的很多诗作比如《吃羊记》、《剪纸课》,写得越来越平民化的心理逻辑。二十岁刚出头,蟋蟀就一直在给我传达一个理念:诗歌,只是诗人自我进化的语言符号。所以,我才会说,蟋蟀最好的作品是《蟋蟀》,只要他没有活成诗歌,他就是最好的自己,生龙活虎,无法替代。《吃羊记》在写什么,我们不讨论,前一阵子他在群里,发了一首没名没姓的诗,大意是围绕白菜多少钱一斤,他如何做一个老妇人的说服工作。这有意义吗?有的。如果你和我一样,和蟋蟀一样,确认过,悬挂在岁月与生活以外的东西,都不过是装饰物,那它就有大意义。抒情,梦想,生活,日常,厌倦,苍老……我们,无一例外地趟过其中的每一段,泥泞,狼狈,由泪水织就,如果说“我”曾用抒情取悦过你,也取悦过“我”自己,那么,现在,“我”倦了,不需要了。
从容,自信,诗人没有这样的时刻。如果一定要找出蟋蟀创作《故乡山》时的关键词,那么一定是:安静,饱满,夜晚,月光,爱与疼痛,年华……还有那条襟江带湖、两头奔忙,但看上去却似静止的九十里长港河。真正有抒情才能的诗人,最重要的要素是前两者:安静,与饱满。“今夜,月亮记住了每一棵树的名字,杨柳,苦楝,桑,记住了/粗糙树皮下酣睡不醒的虫卵。”幕布,缓缓揭开,从上至下,由外至内,静谧,俯瞰,仪式盛大,无声,月亮,近乎透明,如薄纱般,在大地上飘移,所有的事物,都一一接受仿佛神性的检阅,不仅如此,还伴有抚摸,而所有的,都似乎是她的孩子。
这一切的完成,只用“记住了”三个字。全诗意象的由此及彼,由眼入心,不同语气,情感力度,递进或转承,全由这三个字引领,延展,纵深。月光与虫卵,之间的关联在哪里?虫卵是凭空钻进树皮里去的么?而那人类发现不了的虫洞,月光却无碍抵达。月光在高处,而诗人在哪里?他在故乡的夜晚,眼睛比月亮还要明亮,此刻,他可以让月亮伸出左手,也可以让她挥挥右臂。
杨柳,苦楝,桑,虫卵,这些常见名词,为什么让我们突然变得像棉花一般安静?这些名词,它们的外部光束,深植于我们的记忆底部,一经照拂,便会翻搅。杨柳,词根的最基本外延义是飘拂,而苦楝,对中国人而言,是底层生存的象征,桑,与“伤”、“丧”谐音,“前不栽桑,后不植柳”,但诗人恰恰在这里驻留,虫卵,则是微渺被忽视的个体。如果我们结合下面三段的纵深,完全可以认定,诗人似乎随手选择的这些名词,其实大有深意。
“记住了一只鸟,它没有巢,尖叫声狠狠抓破了黑夜的脸,但月亮/无所谓,只是轻声说,我记住了。”一切都太安静,故意闹出点动静,让我们能听见纽扣落地的声音。类似禅定之静。意象由静至动的转换,通过一只飞掠夜空的鸟来完成,“抓破黑夜的脸”,是翅膀在月空中制造的阴影部分,“尖叫声”、“狠狠地”仿佛有事件要发生,但实际上,仍然皓然当空,静谧的乡村之夜依然完整,所以月亮“无所谓”,“我记住了”,如同张若虚的叹息,人生代代无穷,江月年年相似,大地上的一小撮事情,不过眨眼一瞬。后段,父亲“像一把用钝的铁锹”,以及我“又老又丑”,这一切,都不过是永恒之月的参照物。当月亮说,“我记住了”,请不要相信她,这并非温柔,而是,残忍,因为她“无所谓”。
“还有你,脸上的三道疤痕”,“我”来了,带着“疤痕”,疤痕为什么是三道?对中国人而言,“三”有着不言自明的意义,事不过三,“三生万物”。但鸟“它没有巢”,故乡还会是我们灵魂最后的庇难之所吗?两头奔忙的蟋蟀,多像那一条索命的长港河,身系两头,却只能流动,漂泊,他在自己的故乡,却活成了异乡人,昨日之水还是今日之水吗?我曾写过一句打油诗,说诗人董晓平,吃城市的粮食,种乡下的地。两头不靠的人生,就是我们这一代大多数人的宿命。
“瞧,你的双手,每一个指头都有它的去向,它的姓名。/和远处的屋檐一样,它们住着一截骨头,几根/一碰就会尖叫的神经。/它现在在你的身上,就像砂石在路中央/为了辗平它不知磨损了多少年轮。”这是第二次“尖叫”,完全可以这样解释,那只“鸟”,就是“你”,鸟没有巢,就等于是“你”没有一个可供栖身的“屋檐”。这一段除了“尖叫”,其余的几乎都是名词,手,骨头,神经,年轮……名词的腹部,仿佛拱起一团巨大的阴影,过滤掉的那一部分,像碎片跌落。为什么是“碰”?最轻的力,却带来最刺的痛。“每一个指头都有它的去向,它的姓名”,手,指头,与生活距离最近,只有在故乡,生活带来的“神经”元疼痛才会被唤醒。砂石,碾压,平整,破裂,修复,碾压,平整,破裂……砂石有“神经”吗?砂石如果也可以“尖叫”,那么,“年轮”一定会说,“无所谓”。
“我从来不记得鱼。因为它一直在水中游,在沟渠里,在自己的鳞片深处。/不记得哪几盏灯火比倒影先熄灭。/父亲变得又聋又瞎,像一把用钝的铁锹,靠在墙角。/我不记得狗吠声是由近而无,还是由远而近。/村外的棉花都白了,揣着温暖的棉籽。/露珠在地里沙沙地走来走去,茫无头绪。”“月亮记住了”,“我不记得”,以及下段的“我已经不记得”,重复,转置,纵深,诗歌的音乐性得以建构,每个词都落在它应在的琴键上。我、鱼、露珠,是一组,父亲,铁锹是一组,“鱼与“我”,“父亲”与“用钝的铁锹”,可以互相置换,“我”在茫无头绪的“鳞片深处”,有着不起眼的生活,而下段的“又老又丑”,与父亲的“又聋又瞎”,是意义同构;我与父亲,也可以互相置换,两代人,同一宿命,迟早我会活成父亲,“一把用钝的铁锹”。“村外的棉花都白了,揣着温暖的棉籽”,棉花之白与父亲又聋又瞎,变白、苍老,温暖的棉籽,似乎指称一茬茬的后来者。“狗吠声是由近而远,还是由远而近”,以具象的事物,来制造感官的恍惚,恍惚就对了,惑然就对了,其余的,“无所谓”。
“我已经不记得那些喊过的名字,它们像河水被一张张面孔舀走。/在废弃的码头边,一个矮子和他的绰号还孤零零地挂在树上。/身后,蛛网一节节地拆散。/故乡山越堆越高,那么多的月光走进岩层,那么多白霜。/而的遗忘也未能使它停歇。/草尖正慢慢向外刺痛我的皮肤,又老又丑。”
“故乡山”,汉诗里最了起的病句。蟋蟀的长港河一马平川,如果是冬天,庄稼归仓,十里外,能看见公路上的车辆和人影。至于,“岩层”,更是不存在。故乡山,不是一座山的名字,“故乡的山”,也不可能是原意,对于拒绝虚构的蟋蟀,这样的单字省略制作出来的诗意,可能会令他作呕。“山”出现在诗里,甚至作为诗名,一是月下各种事物影子的叠幛,乍一看上去形似远山的幻影,二是在他人看来小如弹丸平凡无奇的故土,在诗人眼中却是年轮滚滚的大世界,三是山的延伸义,压力与沉重。
“我已经不记得那些喊过的名字,它们像河水被一张张面孔舀走。/在废弃的码头边,一个矮子和他的绰号还孤零零地挂在树上。”长港河,出现了。如果说,过往如流水,那么这个矮子,就是烟尘。“靠在墙角”的父亲,与废弃的码头,孤零零的树,白霜,棉花,意象的方向得以统一,苍老,失落,无力,无可挽回,不可把握。末句“草尖正慢慢向外刺痛我的皮肤,又老又丑”,是草尖,还是胡须?都可以,我个人认为,前面的诗句,几乎过滤掉了象征,那么这儿就不应该是生长、刺破、尖利等象征义,而用的是草尖的词根原义,第三段的“露水”与“草尖”是孪生意象,在诗中被有意拆散,将温庭筠的“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与末一段对照来读,理解为月下夜行,可能更好,对于蟋蟀,这种生活也是一种常态。离开故乡,会让手,指头,砂石,年轮等序列意象,由静态转至动态。个人认为,这应该是蟋蟀的原意。
《故乡山》是一个奇迹,每一个名词,都被唤醒,看似安静,但都在暗处发出尖叫之声。混沌的象征被摒弃,而变得干净,月光下的阴影,也仿佛晶莹透亮,所有的事物,在月光下,在诗歌中,都找到了它的救赎之途。一圈又一圈逝去的年轮,沉重的生活,也似乎披上了圣者的光辉。除了感恩,对于诗歌的慷慨,我们还能,说些什么?

作者简介:阿蹦,原名刘俊堂,70后诗人、作家,祖籍湖北孝感。曾长期在人民出版社、长江出版传媒等出版机构做编辑,现从事自由写作,常居北京。 电影剧本《暮鼓晨钟》获2008年第八届中国电影“百合奖”最佳编剧,出版有诗集《如此多的羞耻》、《积木之途》等。在各类杂志发表小说、诗歌、影评等三百余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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