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巩”之沿革 (《洛水谣》组诗之十九)

作者: 2023年10月16日11:00 浏览:92 收藏 觉得不错,我要 赞赏
题记:
朝代于鼎革,“巩”也逐其变化而沿革以史···
沧桑砺山河,物改姓亦更。巩史之沿革,历代多不同。
帝喾时上古,唐虞之豫州。禹封居夏伯,太康都鄩城。

商汤作郊祀,景亳告之命。西周邑巩伯,东周班以封。
徙址至洛口,所辖仅七邑。春秋年巩国,鹿桥与之共。

战国时属韩,洛阳东有域。秦置县治始,三川郡吏行。
两汉系永安,弘农郡治下。三国间归魏,宜阳辖其境。

两晋因三国,归属承以往。两魏郡分治,成皋后于荥。
北齐废巩县,郡乃仍成皋。隋朝时名复,河南郡县巩。

唐代邻东都,洛州之所隶。开元年河南,府辖有巩名。
五代属洛川,袭又唐称谓。北宋陵台县,永安西巩东。

南宋有庆寿,奉先于端平。金代县芝田,金昌府中京。
元代路河南,巩县名从前。明代路改府,河南府辖巩。

清朝至民国,县名巩如故。中国新成立,治所于老城。
癸卯年易址,鳌岭迁孝义。庚午年撤县,巩义以市称。



注释:
    巩县:为今巩义市撤县建市前之称谓。巩县于商代时称阙巩,周朝时为巩伯国, 秦置县治,治所在今巩义市西北3公里康店镇康店村,属三川郡。西汉时属河南郡,东汉时属河南尹。三国、魏、晋时均属河南郡。东魏时属成皋郡。北齐废巩县入成皋县。隋开皇十九年(公元599年)又复巩县,属河南郡。唐初属洛州,唐开元初(公元713年)属河南府。北宋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划巩县西部、偃师东部、登封北部设永安县(是为“陵台县”)以护宋陵,巩县东部仍为巩县。初属河南府,北宋政和三年(公元1113年)升格为永安军直属中央。南宋理宗时,改永安县为庆寿县,端平元年(公元1234年)后,一度称奉先县。金贞元元年(公元1153年),改永安县为芝田县。元属河南府路,后废芝田县,恢复原先巩县建置。元至正二十年(公元1361年),一度升巩县为军州万户府。明、清时期,巩县属河南布政使司河南府。民国初年,属豫西道河南府。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属河南道。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为河南省直辖县,受洛阳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督导。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巩县初属郑州专区公署。1955年属开封专区公署。1958年底归郑州市。1961年复属开封专区公署。1983年重回郑州市。1991年6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巩县,建立巩义市。自2014年1月起,归河南省直管。
    帝喾(kù):号髙辛。姬姓,名俊。五帝之一。生于高辛(今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高辛镇),故称高辛氏。司马迁说他是黄帝的曾孙。 姬俊5岁时(前2270年)受封为辛侯,15岁(前2260年)辅佐叔父颛顼,前2245年(颛顼78年)颛顼死后,时年30岁的姬俊继承帝位,成为天下共主,以亳(今安徽亳州)为都城, 以木德为帝,号高辛氏,当年改元为帝喾元年,深受百姓爱戴。享寿100岁,死后葬于故地高辛,建有帝喾陵。
    唐虞:是唐尧与虞舜的并称。亦指尧与舜的时代,古人以为太平盛世。时间作为上古中国中原地区的一个治世,唐虞在很多史籍中指代唐虞执政的那段时间。 《论语·泰伯》:“唐虞之际,於斯为盛。”《史记·汲郑列传》:“陛下内多欲而外施仁义,奈何欲效唐虞之治乎!”
    豫州城:指巩当时所处的地理位置。豫州是中国古代地理区域名,是汉籍《禹贡》所描述的九州之一。现在的河南,因位于九州之中,故别称中州。当今河南省之大部属豫州,故简称“豫”。
    鄩城:《括地志》云: 故鄩城在洛州巩县西南五十八里,盖桀所居也。 《史记·夏本记》云: 太康居斟鄩、羿亦居之,桀又居之 。《竹书纪年》中载:帝太康即位,居斟鄩,畋于洛表。羿入居斟鄩。
    郊祀:商代时巩境被称为西亳(bó)之域,其位置在豫州的河洛之间。商代君王常常在此祭天祀地。
    景亳告之命:指发生在中国历史上的第一场以武力推翻前朝统治的历史事件。夏朝末年,汤经过11次的战争,真正无敌于天下,尤其鸣条一战,将夏王朝覆灭。回师西亳后,召开了3000诸侯参加的“景亳之命”大会,成为天下的共主,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的第二个奴隶制王朝商朝。告之命,在这里意思是成汤告诉众诸侯,他以后就是“承奉天命而号令天下”之君王。《诗·商颂·长发》:“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诗·商颂·玄鸟》:“赫赫成汤……溥受天命,克伐夏祀。”
    邑巩伯:是“巩伯邑”之倒置。是春秋时东周域内的一个姬姓小国,称巩伯国,又巩伯邑,其都邑旧址在今巩义市洛水北岸的邙山半腰处。
    东周班:班,即西周惠公之少子。集解徐广曰:“惠公物之子也。”史记周显王二年西周惠公封少子班于巩,以奉王室,为东周惠公也。
    洛口:古人将河洛汇流之处称作 “洛汭” 。 郦道元在《水经注·河水》中写道: “洛水于巩县东径洛汭,北对琅邪渚入于河,谓之洛口矣。”今有巩义市河洛镇洛口村。北齐时,巩县治被撤销,隋文帝开皇十六年(596)时又恢复,治所在站街老城。隋大业元年(605),隋炀帝为下江南在洛口设立造船机构打造龙舟,为方便管理,巩治所遂由老城迁至洛口。同时,又在其东南岭上建国用粮仓一座,史称“洛口仓”。隋末,洛口仓被农民起义军 翟让、李密占据,于是巩史上就有了县治曾迁仓城的短期经历。
    七邑城:《世史》“东周君咎,凡有河南、南阳、谷城、平阴、偃师、巩、缑氏七邑。”《资治通鉴·注·卷第六》“凡有七邑:河南、洛阳、谷城、平阴、偃师、巩、缑氏。” 刘昭曰:偃师,帝喾所都。盘庚复南亳,是为西亳。巩,古巩伯国,周之东,周公所居。 
    巩国:西周、春秋、战国时称“巩伯国”。秦庄襄王元年(公元前249年)始置县。 都城旧址称“巩王城”,在河南巩义洛水北岸康北村一带。其北临黄河,西有洛水,东控虎牢关,南望嵩岳,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徙治有二:一巩国,一鹿桥。巩国是周大夫巩简公的采食之地,是华夏巩氏一族的得姓地。
    战国时隶韩:巩境在战国时隶属于韩国,地域位于洛阳的东境。
    山川郡:三川郡是秦时的郡级行政区,最早是战国韩宣王置,以境内有河、雒、伊三川而得名。秦灭六国后,秦庄襄王元年(前249年)复置,巩始置县治,吏归三川郡。郡治在洛阳(今洛阳汉魏故城),一说位于荥阳。辖境相当今河南黄河以南,灵宝以东的伊、洛流域和北汝河上游地区。
    永安县:是北宋皇室为管理皇家陵寝而特置的行政机构,又称“陵台县”。隶属西京洛阳。史载景德四年(1007年)正月,宋真宗亲赴巩县谒陵。“丙寅,次永安镇,斋于行宫。”“丁卯,帝素服诣诸陵。”谒陵当日,便下诏建永安县:“朕恭朝陵寝,式展孝思,仰惟列圣之灵,方积昊天之感。营建城邑,充奉山园,祗率徽章,用崇先烈。永安镇特建为县,隶河南府,同赤县。委本府与转运使割就近税户隶属。夏秋二税,止输县仓,不得移拨。常赋之外,免其他役。著于甲令,慰朕永怀。”《宋大诏令集·卷159》载:永安县系在永安镇基础上,从周边巩县、偃师、缑氏、登封等地划出一片特定区域单独建置,“以奉陵寝”。北宋徽宗政和三年 (1113年),升永安县为永安军,治所在今巩义市区西南的芝田镇芝田村,隶属河南府。
    弘农郡:西汉的元鼎四年(前113年),汉武帝设置。治所在今河南省三门峡市的灵宝。是中国汉朝至唐朝的一个郡置。范围历代有一定变化,以西汉为最大,包括今天河南省西部的三门峡市、南阳市西部,以及陕西省东南部的商洛市。地处长安、洛阳之间的黄河南岸,为历代军事政治之要地。
    三国间归魏,宜阳辖其境:东汉时,巩为宜阳司隶校尉弘农郡管辖,而宜阳归属魏国之境。
    两晋因三国,归属承以往:两晋时承袭前朝对巩境的管辖的划归范围不变。
    两魏郡分治,成皋后于荥:北魏时巩属于荥阳郡,东魏时隶于成皋郡。
    北齐废巩县,郡乃仍成皋:公元550—577年,北齐政权废除巩县治,直归成皋郡。
    隋朝时名复,河南郡县巩:公元599年,即隋开皇十九年,又恢复巩县治,隶属于河南郡。
    唐代邻东都,洛州之所隶:唐代自高宗始,仍以洛阳为都,称东都。武德四年(621年),置洛州总管府,辖洛州、郑州、熊州、榖州、嵩州、管州、伊州、汝州、鲁州等九州。洛州辖洛阳、河南、偃师、缑氏、巩、阳城、嵩阳、陆浑、伊阙等9县。贞观元年(627年),分全国为十道,洛阳属河南道。显庆二年(657年)置东都。开元元年(713年),改洛州为河南府。开元二十一年(733年),于洛阳置都畿道。天宝年间,改东都为东京。洛州、河南府均治洛阳。
    开元年河南,府辖有巩名:“开元”为唐朝皇帝唐玄宗的年号,共计29年。开元的意思是开辟新纪元。开元年间,唐朝国力强盛,史称开元盛世。开元年之前,三国、两晋时期的巩之称谓皆是“永安县”,迨之唐开元年间,才正以“巩县”是称。
    五代属洛川,袭又唐称谓:五代是指唐朝灭亡后依次定都于中原地区的五个政权,即: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和后周。这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段大分裂时期。这个时期,巩的县治行政归属洛川。仍名“巩县”称谓。
    北宋陵台县,永安西巩东:北宋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划巩县西部、偃师东部、登封北部设永安县以护宋陵,隶属西京河南府,巩县东部仍为巩县。北宋政和三年(公元1113年)升格为永安军(直属中央)。
    南宋有庆寿,奉先于端平:“庆寿”即庆寿县,是南宋理宗时,对永安县改称后的称谓。公元1234年,端平元年后,又一度称之为“奉先县”。
    金代县芝田,金昌府中京:公元1153年,金贞元元年,改永安县为“芝田县”,归属中京金昌府。中京:东晋时称西晋故都洛阳为中京,一直沿用到初唐、盛唐。南朝宋武帝、宋文帝、宋明帝时称洛阳为中京。金昌府:金兴定元年(1217年)改河南府为金昌府(治洛阳,即今洛阳市)。
    元代路河南,巩县名从前:元代时巩行政区划属于河南路,后废芝田县,恢复原先巩县建置。元至正二十年(公元1361年),一度升巩县为军州万户府。“路”始于宋代,宋元时期为行政区域名。宋代的“路”相当于明清的省,比现在的省辖区范围大。府相当于直辖市,州相当于地级市,县和现在差不多。元代的“路”相当于明清的府。行省是元代地方最高的行政区划,路、府、州、县都是它的下级。
    明代路改府,河南府辖巩:明朝改路为府,意为明确第二级行政。即方便省一级的管理,又确立了对县一极的统属权。这时的巩归属河南府管理。
    清朝至民国,县名巩如故:清朝至民国这个阶段,巩县的称谓同前代一样没有改变。
    中国新成立,治所于老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巩县初属郑州专区公署,1955年属开封专区公署,1958年底归郑州市,1961年复属开封专区公署,治所在站街老城。民国十七年(1928)八月中旬,县长李松茂接河南省主席冯玉祥电令后,遂将县政府迁到距老城东二三里名为鳌岭的高岗上。
    癸卯年易址,鳌岭迁孝义:随着形势发展,政府机构逐年增多,鳌岭县城显得窄小,于是又提出了迁城问题,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巩县在孝义建造新城。1964年元月(农历癸卯年),巩县县委县政府迁至孝义。
    庚午年撤县,巩义以市称:1983年巩县重回郑州市。1991年6月12日(农历庚午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巩县,建立巩义市。2014年1月,全面归省直管。
注释:
2023·10·16·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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