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文斯短诗《茶》赏析
作者:江星若 2022年04月11日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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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
【美】华莱士·史蒂文斯
当公园里的象的耳朵
在霜中起皱,
而小路上的树叶
奔跑如鼠,
你的灯光落
在闪亮的枕上,
海的暗部或者天空的暗部,
像爪哇的伞
(陈东飚 译)
Tea
When the elephant’s-ear in the park
Shrivelled in frost,
And the leaves on the paths
Ran like rats,
Your lamp-light fell
On shining pillows,
Of sea-shades and sky-shades,
Like umbrellas in Java.
史蒂文斯的《茶》是一首出名难懂的怪诗,诗题为茶而全诗不见一处提茶,反而堆满了各种凌乱古怪的意象。这些意象不但和茶扯不上任何关系,彼此之间也找不到明显的相似性或者言之成理的逻辑关联。面对这样一首语言上拒绝阐释的诗,我们应该如何去解读它?本文即是一次抛砖引玉的尝试。
史蒂文斯认为“诗歌必须几近成功地/抵抗智力”,直到“心思突变成现实”(《人背物》),诗是通过对常识的抵制来抵达真正明晰的现实性的。《茶》这首诗就很能展现史蒂文斯的诗观,它基本上可以说“完全成功地”抵抗了读者的智力,因为实在是读不懂。史蒂文斯通常被视为“批评家诗人”或者哲学诗人,他曾说过:“每一首诗都是诗中之诗:里头是一首理念之诗(the poem of idea)而外面是一首词语之诗(the poem of words)。”这话透露出一个秘密,即他的诗通常都是通过词语来对思想进行“加密”的。一旦我们理解了他想要表达的思想,也就掌握了进入他诗歌语言的钥匙。
史蒂文斯早年读过马克思·穆勒主编的东方学巨著《东方圣书》,颇受东方文化影响,诗中多有禅意。如果我们翻一翻中国古代的禅宗公案,不难发现禅语的突出特点就是各种答非所问和文不对题。例如,有人问“如何是禅?”就答“猢狲上树尾连颤”,“ 鸾凤入鸡笼”,“澄潭钓玉兔”;有人问“如何是祖师西来意?”就答“庭前柏树子”,“五男二女”,“定州瓷器似钟鸣”等等。所以不必责怪人家诗写得难懂,故弄玄虚的祖宗还是我们中国人。禅宗的思想我们无暇深论,但用粗糙的话来概括,就是要打破语言中的名相,将抽象的定义或者概念转化为人可以通过直观在当下进行体认的经验,或者说,就是把无法判断真伪的抽象命题,转化为可以确认的感官真实。上帝或者绝对真理存不存在?这种抽象的大问题是对是错我们无法判断,但是“我是不是活着?”却可以通过自我的直接体认给予肯定的回答。所以禅宗一个基本的立足点即“本性自足,不假外求”,也就是说,人可以通过认识我存在的绝对性,去体证世界存在的绝对性。禅宗的另一个基本立场是“教外别传,不立文字”,即对语言和概念持深深的怀疑态度,禅宗认为一旦脱离对自我本性的体认,文字就变成了歪曲事物本相的精神桎梏,真理都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
循着禅宗的逻辑,我们不妨设想,《茶》这首诗的写作策略就是要打破“茶”这个词表面的概念,去揭示茶给人的直观的感受。这种直观的感受,与任何无法概念化的经验一样,本质上是矛盾、混杂的的,因而也是无法定义的。在《茶》这首诗中,事物的出现看似凌乱,但其实都经过精细的设计,使得全诗的语言在整体上构成一种对立的均衡。例如:“耳朵在霜中起皱的大象”和在小路上四处乱跑的老鼠,这是一大一小,一静一动的两组对立意象;寒风吹着落叶的公园,和有灯光与枕头的室内,是外与内的对立;光与影,海与天,热带的岛屿和雨伞,同样是对立的意象。将相反或迥异的事物、名词并排放入诗行之中,形成一种穿插交错的效果,这是现代诗常见的手法,胡戈·弗里德里希将其称为“穿插技巧”,他认为,构成这些对立的具体的事物是什么,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构建一种“事实上截然不同之物的绝对等同”,诗歌破坏了实物的秩序,并在语言层面形成一种审美张力,因此这些事物的名目其实都是可替换的。“穿插技巧”形成了现代抒情诗的一个基本标志,那就是“它的言说内容是可以交换的,而言说方式本身却听从一种风格规则”(《现代诗歌的结构》,译林出版社2010年版,73页)。换句话说,《茶》这首诗里提到的大象、老鼠之类的词不是作为概念,而是作为具体的知觉存在的。我们不必刻意去追问它们到底是什么意思,有没有什么象征或者隐喻,而应该去体会这些词给人的直观感觉,它们的质地、轻重、密度和光泽,感受它们在诗歌文本中要将读者的情绪引向何方。
tea这个单词,在英语里既可以指茶,也可以指茶树,在本诗中这两种意思应该兼而有之,所以才会有“小路上的树叶”这个意象。与此同时,落在枕头上的灯光,让人想起台灯或者床头灯,这类灯通常都有灯罩,其光投射的形状是锥形的,和树冠的形状类似,因此读者有可能将落在枕上的光锥和一棵树联想到一起。诗的倒数第二行提到海的暗部(sea-shades)和天空的暗部(sky-shades),有的译本将shade翻译为阴影(例如马永波的译本),但是史蒂文斯没有使用shadow(影子、阴影)而是用了shade,后者常指“荫影”,即树的影子,而shadow则无此意。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诗人此处应该是指向树(茶树)的影子。至于诗最后一句中雨伞的意象和树冠的相似,就更不待言了。因此茶树这个意象可以被认为是这首诗贯穿始终的隐秘线索,它将诗中的各种意象连结为一个整体。
史蒂文斯是个特别喜欢散步的人,他从年轻时就养成一个习惯,经常在周日早晨出发,徒步走过新泽西州的乡下,直到下午或傍晚才回来。我们不妨想象,这首诗可能的背景,是诗人在冬天的公园里漫步,寒冷的风吹着树叶,让他想起一杯暖茶。中译本第一句中的“大象的耳朵”实属误译,“elephant's-ear”是个复合词,通常指秋海棠或其它叶大形似象耳的植物,兴许是指诗人在公园里看到的一棵树。但是诗人在这里使用这个词,也是为了与“大象”形成双关,从字面上看,“大象的耳朵在霜中起皱”是一个质量和密度都很大的意象,和下文耗子般到处乱飞的树叶的轻盈与稀疏正好形成鲜明的对比;与此同时,“耳朵”这个词提醒读者把注意力放在了听觉上,从而使的诗歌转入了一种对于内在想象力的“倾听”。众所周知,史蒂文斯拥有双重身份,他既是美国诗坛的一位重要诗人,同时还是一家大保险公司的副总裁,他对诗歌与现实之间矛盾一定有比常人更深的感受。因此这四行诗暗示了诗人心中现实和想象之间的对立。此外,起皱的耳朵和乱跑的耗子也可以让读者联想到茶叶在泡开之前皱巴巴的形态,以及冲水之后在茶杯里翻滚的样子。灯光“跌落”在枕头上,又使人想起茶叶泡开后慢慢沉入杯底的样子。
接下来“你的灯光落/在闪亮的枕上”,其中的“你“是谁呢?是男(他)是女(她)还是物体(它)?诗人特意使用第二人称,显然有意隐藏这个秘密。我们不妨认为“你”就是指茶或者茶树:首先,“枕上”是个很私密的位置,当人言说的对象就在他的枕旁时,通常都不会称呼对方的名字,因为枕边人一定是极亲密的人,“你”总是暗示无第三人在场的二人(或人与物)的关系。其次枕边这个位置,将诗歌的场景从前文的“公园”与“小路”这样的公共空间,瞬间转移到了个人的室内空间。这种由内到外的转变,也就是喝茶的过程,茶从一种外在的色相,转化为内在的、私人的味觉。再次,枕边灯通常都是在暗中点亮的,它只照亮床头那片特定的领域,也就是“闪亮的枕头”上,而房中的其余部分仍然留在黑暗中。这依然给人一种混合、矛盾的感受,即光与影的对立。这正是茶的状态:茶是一种滚烫的热饮,但喝茶却会给人带来精神的清凉与宁静。
关于喝茶,唐代诗人卢仝在《七碗茶》中写过这样的句子:
一碗喉吻润, 二碗破孤闷。
三碗搜枯肠, 惟有文字五千卷。
四碗发轻汗, 平生不平事,尽向毛孔散。
五碗肌骨清, 六碗通仙灵。
七碗吃不得也, 唯觉两腋习习清风生。
蓬莱山, 在何处? 玉川子乘此清风欲归去。
茶喝到第七碗,已是腋下生风,心神飞举,飞到蓬莱仙山去了。卢仝诗中的蓬莱山和史蒂文斯诗中的爪哇国,一个是海外仙山,一个是遥远的热带岛国,这种相似大约不是巧合,二者都是在说茶喝下去之后,香气升腾到脑部所产生的精神体验。因此我们不妨这样去理解《茶》这首诗的基本内容:茶在这里代表一种与现实对抗的想象,从第一行到第四行,是在表达茶的外形,这种外形并不是指茶叶或茶树的物质样貌,而是它给人的一种综合的感觉;五六行写的是茶刚刚入口,给冬季旅人的腹部带来温暖和慰藉,这种温暖,像灯光,又像枕头;七八行写的则是茶香沁入心肺之后,将人的精神带离现实,去到更辽阔的远方。
值得注意的是原文在“海的暗部和天空的暗部”前面还有一个介词Of,表明整个这行诗其实并不是独立成句,而是前一行“闪亮的枕头”修饰语。这使得枕头一词更加远离物质实体,具有了海与天的阴影的抽象感,与此同时,枕头的“闪光”再次获得了矛盾的加成,即它既是“闪亮”的,同时又具备“阴影”的属性。而这这意思在汉语翻译中会被直接忽略。海(Sea)和茶(Tea)之间存在谐音,可能存在声音上的转喻,Sea-shades也许可以被理解为茶的荫影。海和天空都是无限辽阔的形象,而“树荫”与下一行诗中的“雨伞”则给人一种庇护、遮盖之感,这都是在延续前文所营造的词语间的对立均衡。“爪哇的伞”这四个字在中文读者眼中,可能第一印象想到的是遍布在热带岛屿海滩上的大号阳伞,这个画面似乎毫无违和感,但史蒂文斯用词很明确,是雨伞(umbrellas)而非阳伞(parasols),因此“爪哇的伞”同样是个突兀而矛盾的意象。有的人说史蒂文斯提到爪哇是因为这个地方产茶,以前是一个茶叶贸易地,这当然也不无可能,但是世界上著名的产茶地何其多,何时才轮到爪哇呢?我个人更愿意从语言的效果上去理解:爪哇属于热带雨林气候区,高温而又多雨水,这和茶水的特性一致,雨伞的形象和树的形象又是类似的。与此同时,爪哇是一个遥远的外部概念,而雨伞则相反,让人注意倾向于伞下也就是词的内部,二者的结合再次体现了这首诗试图营造的内外合一的理念。整首诗就在“爪哇的雨伞”这样一个充满矛盾而又高度凝练的比喻中结束了。
总体来说,这首诗的精巧之处,即在于它在极短的篇幅内维系着词与词之间的对抗与张力。但这种抽象的均衡性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成为诗歌的审美元素,则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了。史蒂文斯非常注重想象的作用,他认为“想象与上帝是同义词”,所谓诗歌也就是“朝向最高虚构的笔记”。虽然他也意识到有的人“把想象等同于对它的异常性的扩大。这就像把自由等同于对自由的滥用。”(《想象作为价值》)但就《茶》这首诗而言,他似乎很难摆脱滥用想象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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