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读诗已成了我的日常生活。如此乐此不彼地读着张三李四,最后多少有些疲倦,尤其在聘任为大学驻校诗人期间,六年多的时光,我几乎是泡在图书馆和阅览室的。那是为了做一个诗学课题。有一段时间,我似乎得了诗歌厌食症,几天都写不出一首诗。周志的诗,我是愿意读到的,因为他没有被铺天盖地的“诗歌之语”所“遮蔽”掉,而他能左右突围,让诗的长短句出新、出彩,让人欣喜有加。或许是他生活在一个边远之地的缘故。
那就赶紧打开对周志诗歌的言说吧。我得先从他诗的标题说起。
如果我们从正统的“诗歌教育”来观之,我一定是让许多读者失望了。仅仅就标题而言,你很难相信他在写诗,比如《像刘福贵那样生活》《像朱婷那样热爱生活吧》《白菜花是我的新娘》《她向生活这个魔鬼屈服了》《和坡头村一个八十岁老人谈话》《出门遇到一个寻老婆的老乡》等等,这些标题,长得让你没商量、没节制、没诗意,甚至让你产生错觉,这是否出自一个山野村夫的嘴巴?是否有无诗意,那倒是有他的诗歌佐证。而短的标题呢,又短到一两个字,如《给》《树》《丢》《回家》《活着》《安慰》等,从长短标题上,你又看得出他的两个极端、两种反差,两条路径,却在走着诗意的睿智,殊途同归的“抵达”。这样的处理方式,比我们正襟危坐、憋起眉心写诗,就要棋高一著。
我一直认为,一个诗人在写诗,他写出了何种妙境、哲思、旨趣,或者何种话语认同、价值关怀、现实纠结等,都并非一个诗题就能装下的。在这样一个生活碎片化、认同肢解化、人生多元化的当下,能把一首诗写得漫不经心,貌似随手拈来,大巧若拙,实则不易。写诗往往容易让人露丑,所以在网络时代,全民写作时代后,不是谁都能写出一首大快人心、眼睛一亮的诗。而打开诗意的言说之处,一般而言,都会藏在正文部分的字里行间,长短不一的句子中。一个优秀的诗人,正文才是他施展才华的舞台,无论长诗短诗,对他一任公平。他的经验、语言、才情、技巧,甚至对一个字词的抚摸,都能见现他“功夫在诗外”的历练造化。
每个优秀的诗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或者说,写出优秀的诗歌要具备独特的话语方式。“吃了几回饭/睡了几次觉/谈了几次恋爱/结了一次婚/生了一个孩子/交了几个莫名其妙的朋友/我就这样不知不觉/到了中年”(《我就这样不知不觉到了中年》)写诗和其他文体一样,一定要找到自己的“这一个”,你才能在众声喧哗的写作语声里脱颖而出,站出你自己。像诗中他写到的刘福贵等等乡村人物,看得出他是下了死功夫的,请看——“很多人常常听到他和牛说话/对着牛一次又一次/叫亲人们的名字/似乎叫他们名字的时候/所有的亲人们/都回来了”(《像刘福贵那样活着》)诗只有三节,却通过刘福贵的身份,写出一家人的悲苦命运。中间穿插一节人物编年史的方式,不厌其烦地动用叙事手法,将其诗写得圆满、完满,寿终正寝,一唱三叹,把人物身上甩不掉的苦,一一照单请客,搬到纸上。即便是写给恩爱有加的妻子的诗,他总是匠心独运,另辟蹊径。“一纸婚书/你把一切给了我/就像鞋子给了沙滩脚印/傍晚给了鸟儿归巢/大海给了漂泊的船儿港湾/一个脚步匆匆的僧侣看见了庙宇”(《给》)婚书上结婚的日期是具体的,实在的。接下来他用了几个密集的意象:鞋子、沙滩、脚印、鸟儿、归巢、大海、港湾、僧侣、庙宇。我读过的写给伴侣的诗,大体印象是词不达意的表白,言不由衷的煽情。只有这一首,才可寻到爱的真谛与可贵,但标题却仅仅是一个单词:给。这便是周志的独一无二,亦是他诗歌的发声方式。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如《白菜花是我的新娘》《她向生活这个魔鬼屈服了》等。
读周志的这部诗集,常常让我想起十多年前,我收到的《人民文学》编辑、著名诗人朱零的诗集《赵挺武二三事》。收到他诗集时,我还以为是本小说集呢。虽然是诗集,但一整本读下来,有趣、有味、有生活。可以想见,我们身边不知生活着多少个“赵挺武”。那已经是2006年4月的事了。当我成了大学驻校诗人时,我多次动用他的诗歌当教材文本,给学生做讲座。金钱和时光比起来,后者是你挥霍得最快的东西。十余年,白驹过隙。
纵观当下的中国新诗,叙事元素已经是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件。这一点,周志已经是清醒地看到了,并身体力行地进行诗歌写作。这对于一个生活在极边之远的“小地方”的人来说,已难能可贵,稀罕至极。只要你细细考量,无论他诗题的长短,内容的深浅,题材的新旧,你都无法绕开他独到的叙事。不是说他诗中没有抒情、象征、隐喻、借代等手法,而是说他叙事的比重在诗中是占第一位的,是先入为主的。反过来观之,在一首诗中叙事又是十分难以驾驭的,要知道,你不是在写小说。而许多写小说的人,当他们想跃跃欲试写首诗时,他们往往就乱了方寸,找不着北。顺便要说明的是,周志同时也是一个小说写作者,且小说的质感十分地道,那是我多年前读他小说的认知。在这部诗集中,叙事性很好的如《2003年的一场风花雪月》《给我烟抽的女人》《小莫的高跟鞋》等,简直不胜枚举。我的理解是,诗歌里植入了高明的叙事之后,诗就变得有筋骨、有血肉、有体貌,不再是虚空的皮囊和毛发了。前面所言的诗人朱零所写的《赵挺武二三事》,一整部诗集就是一部故事性很强的叙事诗,让人读来快意盎然。一句话,叙事不是小说家的专利。
优秀的诗人,他们都会贡献出自己直指人心的诗歌文本。周志的诗亦如此。如《某女》“手机是朋友买的/项链是男友买的/衣服是同事买的/戒指是未婚夫买的/鞋子是酒友买的/化妆品是领导买的/皮包是网友买的/家具是老板买的/车子是情人买的/房子是前夫买的//只有她的病/完完全全/属于/她自己”。再如,《活着》“活着,喝酒/活着,骑马/活着,恋爱/活着,牵挂/活着,等待春天/活着,让草长满瓦楞/当时父母在,有爱人/我的身体平躺在春天里/让软绵绵的时光/拂过我的小日子/那时我只想活着/不惊起一滩鸥鹭//活出一条河/活出一座山/活出一片草原/活出春暖花开/活出一条幸福大道/让身体酝酿岩浆/喷发对生活的爱”。著名作家余华曾写出他的成名小说《活着》,这么多年过去还记忆犹新,那是中国当代文学中一段无法抹去的美好记忆,所以能深植于人心。我只能说,那是小说家余华的“活着”,这是诗人周志的“活着”,文体有别,却殊途同归。这是我最最需要点赞他诗歌的“直指人心”之处,相信读者也会和我一样感同身受。
说到感同身受,我们有着共同的文学话题。记得他来找我时,我们便一见如故,相见恨晚。我当时想,这是一个拥有自制的“挖掘”工具的家伙,他像个地质勘探员一样,在大地上漫游,拎着一把铁锤,东敲敲西敲敲,定睛一看,对头!下面藏着宝藏,他便开始挖掘!而若干年前我们在思茅交流的地方,总是会选择我当年租住过的街道,要么是珠市街,要么是建设巷。有时我们在珠市街喝得不尽兴,就会转场到建设巷,继续我们的彻夜长谈。那是我们美好的文学时光。
新媒体之下的诗歌景观,给人一种诗歌繁盛的假象,但有着精神向度和灵魂深度的诗歌还是极少,这是当下每个诗歌写作者需要的警醒的事情。
回到“异类碰见异类”的话题。网络时代,是造成诗歌“同质化”的罪魁祸首,当然最根本的还要归结到当下诗人身上:你是否有足够的诗心自觉,对待深入系统的阅读,对待深入犀利的人性观察和描摹,以及孜孜不倦的语言探索精神。打个通俗的比喻,我和周志就是两个异类,我就写不出他这样质地的诗歌,我也不知道会有几个人能写出这样质地精良的诗歌。用中国古代哲学中的金木水火土来形容最恰当不过了,如果他是金,我就是水。反正,我们就是不一样,我们就这样成了两个异类。
感谢周志为当下诗歌场域带来了一批具备金属气质的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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