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律论
作者:孟胜炜 2018年07月03日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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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游戏者,弈之源起;求无限之可为,弈之本性。然其非绝者,是有其界,规矩也。若此,则诗同博弈,弈不废规矩,诗不废格律。于制局与式法外出奇制胜,弈之乐也。诗之趣味同也。
观方今中国,是岁之所谓新诗甚于雨后春笋,层出不穷。且人多言欲脱律之缚,以归自然日常之语。其本无误,诗之于语类跃门之鲤,而欲生之以立、强之以散,窃以为大谬矣。夫天地有律,自然日常之语亦有律,虽有如伺隙者,然犹可寻。斯是沃壤,惟其律不圆满者多矣,乃有其诗。故断之,无律常言非诗也,节奏得韵方成诗,此之谓诗所以能激情。新旧无他尔。
夫诗律,众人之苦械,诗人之刀斧。凡大家者,皆善著械执斧舞,腾挪婉转,愈舞愈奇,电光火石,愈锻愈精,何哉?自《诗》而下,诚以无邪立言,况世无长势、民无长安、心无长态,几无人格,上行下效尔。自适之始,倡人得释,蝶舞漫天,迎后世解放之风。遂有顾自怜爱、扬自由浪漫之帜者,以人格出世裸见为诗所大成。及诗律,或动辄得咎,或逡巡而返,何哉?予尝求古往今来、吐故纳新之法,而即有人出,云“不可为也”,何哉?
噫!大家者,明律为本;自怜者,暗赏更甚;难为者,多不通其理矣。
然则何为诗律耶?观之有形,闻之有音,诵之有乐,思之有境,齐备者也。
形为入诗之径,或似竹有节,中通外直;或似梳有齿,缜密排铺;或似山有脊,此起彼伏,曲折通幽、垂云立海,不一而足。
音为成诗之基,若以箸夹珠,气息短促;若垒砖为塔,首尾相顾;若片石浮水,渐行渐入,句有参差、节有调和,具可往复。
乐为永诗之文,有亲爱人伦,其也绵绵;有怀抱家国,其也铮铮;有悲哀民困,其也汤汤,可嗟可叹、可歌可诵,舞之蹈之。
境为化诗之象,用平则舒缓,风轻云淡;用起则高昂,云开日现;用降则深沉,日暮西山,耳闻目见、心随律动,妙不可言。
古人云:观人先观骨,次五行。某言:凡诗者,见律如骨,具形,概知其一二;有音,方固其根本;成乐,乃予其灵动;生境,则精气弥漫而得其神志焉。是谓四骨,诗之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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