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朋友问:“为什么突然就写起了诗?”
是有些突然。除了初恋时写下的三五首献给女友的情诗(如果那也能叫做诗的话),从未写过诗的我,2017年年初却突然写起了诗,而且真的有点“一发而不可收”,整整一年的时间,主要的心思都在写诗上了。写得真是太多了,也发表了不少,还得到不少师友鼓励。有些鼓励的话简直让我有点欢欣鼓舞,有时偷偷地想:也许诗歌才是最适合自己的文体?甚至还这样想过:也许在诗歌写作方面,自己真的有一种特别的才能?否则,怎么有不少人都说被我写下的那些分行的文字“击中”了呢?我是相信,当他们这样说的时候,并不仅仅是出于客气和鼓励的。
写诗的原因倒是很简单,就是寒假时家里的电脑坏了,没法写小说和其他较长一点的文字。但是仿佛又养成了一种坏习惯:歇几天不写点什么,就有点惶惶不可终日。解决的办法就是拿起笔,在纸下胡乱写下点什么,尽可能地简短,分行——这就是我最早的诗歌习作。既然写出来了,就想听听别人是怎么看的(也是一种坏毛病),不成想真有人说好。应该是鼓励和真心皆而有之。那就继续写吧。越写越多。然后就开始投稿。发表也还算顺利(其间得到诸多师友帮助),渐渐有了一点信心。
实在是写得太多了。也写得太“顺利”了。最疯狂的时候,一天可以写十几首,产量最高的时候,一天写下了超过二十首,而且有时候真觉得自己写得不错。一年将尽,我的电脑里到底有多少我写下的诗(电脑修好后,当然还是用电脑写作),是我不好意思说出的一个数字。
不用师友们提醒,我也知道了:诗没有这么容易。事实上,进入冬天之后,写诗便越来越难。有时候坐在电脑前,一个字也写不出。写顺了也可能一天得诗五六首,但刚开始写诗的那种“高产”状态,是一去不复返了。我想这才是正常的状态。诗是难的。世界上任何创造性的事业,都是难的。诗歌的门槛似乎很低,但这决不是说诗是容易的。
好诗难得,这个道理,任何人都明白。我一直以为,一个写诗的人,一辈子能写出五六首真正的好诗,能够传之比较久远,应已经足够了——既对得起自己,也对得起诗歌。窃以为,诗坛上一些名闻遐迩的诗人,一生也许写了很多,但真正能够传世的作品,也不过五六首,多一点,也不过十几首吧。
知道我“痴迷”于写诗,就有朋友告诉我:“诗坛很乱,慎入……”
确实有一个“诗坛”存在吗?应该没有疑问。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写诗的人也构成了一个“江湖”。不过这也许和我没有什么关系。我早就是一个不在江湖上行走的人。因为水太深了,而我一直没有学会游泳。
如果喜欢写,就好好写吧。也许会继续写下去。喜欢,就是最好的理由。而喜欢,只是因为你有话要说,而如果你最终选择了写诗,可能是因为这种说话方式比较适合你。如此而已。我觉得我应该想清楚了,诗歌不会给我带来任何东西。我也不期望诗歌会给我带来任何东西。
我虽然不是很清楚“诗坛”在哪里,但“诗坛”上有各种“门派”,我也略知一二。文人相轻,自古皆然,写诗的人,更是如此吧。谁都认为自己的诗写得最好,而别人的诗写得很差。似乎比起其他文类,诗歌更没有标准。“诗坛”上“乱象丛生”,早就有人看不下去了。
而我能做的,就是诚实的表达。而诚实的表达,既关乎技艺,更取决于人。我知道无论是哪方面,都需要用一生的时间去学习。甚至一生的时间都远远不够。
人活在世上,必须有所依凭。写诗也必须有所依凭。我们必须借助于某种传统,才能说出自己想说的话。这应该是所有的写作者都认同的。
写诗是很晚开始的事,读诗却很早(相对而言)。小时候几乎没有读过几本有价值的书,因为生于那个特殊的年代,又处于贫困的乡村,几乎无书可读。到了高中阶段,才从各种渠道得到几本自己喜欢的书,其中就有很薄的唐诗和宋词的选本。这是我所接受的最早的诗歌启蒙教育,说起来真是惭愧。但事实也就是如此。我一直坚信文化是需要积累的。人只能做自己能够做的事。
真正有书可读,也可以比较安心地读,是到了大学以后。我记得大学时代最初打动我的诗集,是查良铮(穆旦)翻译的《普希金抒情诗选》,记忆中应该是五十年代上海某出版社的版本,封面上有俄罗斯的白桦林,那是我青春年华最重要的精神食粮。之后我在南昌的一家书店遇见了冯春先生译的普希金的长诗《叶夫根尼·奥涅金》,在我的阅读经验中,这是我非常喜爱的一本书(后来我不断地向人推荐这本书,但估计现在已经很少有人会对这本书感兴趣了)。
大学阶段读过的另一本诗集是楚图南先生翻译的惠特曼的《草叶集》。我曾经在某一年的寒假将这本诗集借回家,在冬日的阳光下,在老家后院的那棵枫树下反复阅读。这是一种美妙而奇怪的阅读经验,我觉得我根本就不知道诗人在说什么,但读的时候心里充满着欢喜。我觉得一个人在年轻的时候需要这样一种阅读经验。
一直到许多年之后,我重读《草叶集》,我才知道这本诗集有多么了不起。我知道中国新诗百年以来,有不少诗人从这本诗里吸收了营养。但我不知道,今天还在写作的中国诗人,是否仍然有人在读这本书。
我用心读过的诗人不在少数。我最钦佩的诗人,还是惠特曼吧。我重读了惠特曼之后,才懂得为什么他在美国文学史上享有那么崇高的地位。有人说,惠特曼之后的所有美国诗人的写作,都是在回应他的那本伟大的诗集。一些美国人是这样看的:美国能成为现代的美国,是和《草叶集》有着极大的关系的。
我心目中伟大的诗歌就是《草叶集》里的诗。无比朴素,又无比深刻。像大地一样宽广,像河流一样深邃,而在其间生长着的一切,都被一种光照耀着,而它们自己也发出一种温柔的光。这样的诗歌直接来自于生活,有一种瞬间将你击穿的力量。诗歌是应该给人力量的。当你觉得沮丧,觉得绝望,觉得生活再也过不下去的时候,你就去读一读这样的诗,然后你会这样想:人活在世间是艰难的,但生活是值得我们过下去的;这个世界也许永远也不会变得更加美好(像我们经常期望的那样),但这个世界是值得我们爱的。
生活永远是第一位的。所有伟大的诗歌,首先应该来自生活。有时候,不妨直接一些。我们每天都在生活。我们所生活的时代,每天都发生着那么多让我们百感交集的事情。有时候真的觉得,我们直接把自己的感受真诚地记录下来,就会打动很多人,就可能是伟大的诗歌。因为我们置身于这个世界当中,我们周围的人,他们和我们一样,内心有着太多的悲欣交加。
给我一万年的时间,我也写不出一部像《草叶集》这样的书。但惠特曼确实是我心目中永远向往,并希望自己能跟随他的步伐向前走的大师。我认为他依然是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他不像其他的古典时代的大师,只是供人敬仰,而很难让人从他们的诗歌里汲取精神力量。
当然,不仅仅是惠特曼。我应该感恩的前驱者实在是太多太多。中国的冯至和穆旦,以及北岛舒婷韩东海子王家新于坚雷平阳……外国的里尔克,叶芝,佩索阿,米沃什,策兰和博尔赫斯……我无法一一列举出他们的名字。但是我觉得我应该特别提到美国诗人卡佛。我都不知道是怎样和他相遇的。之前看过他的小说,并没有特别的感觉。我是在自己开始学习写诗之后才看起他的诗,很快被征服。又是一位美国诗人。不管别人怎么看他,在我的心目中,他属于最伟大的诗人之列。他当然和惠特曼很不一样,他也许没有惠特曼那样伟大,但这没有关系。这不妨碍我经常读他的诗集《我们所有人》——这本书的名字太好了。他诗里写的都是小人物,更多的是他自己,但是我坚信,他在写自己的时候,是想着所有人的——我觉得这里面有所有诗歌的秘密,以及所有艺术的秘密。
我在另一个场合也说到了自己为什么“突然”写起了诗。当时说的一番话,现在看来,我自己认为仍然是成立的。我觉得也可以解释我为什么那样喜欢卡佛。兹录于此:
一切都与“虚无”有关。我写诗,首先是因为“虚无”吧。很长时间了,我和“虚无”较上了劲。我吃尽了“虚无”的苦头。我认为很多人也吃尽了“虚无”的苦头。我们得想个办法,探测一下“虚无”的深度。于是我开始写诗。
当然,生活永远是第一位的。生活让人欢喜,生活也让人惊慌失措。我觉得生活越来越让人惊慌失措了。以我对这个世界的了解,我觉得我们很多人都活得惊慌失措。很多人,都怀着一颗破碎的心,活在这个世界上。破碎的生活和破碎的心,让人痛苦,有时候又让人骄傲。也许,诗歌可以带来一点点安慰。
偶尔有一种奇怪的想法,就是自己不写的话,多少有些对不起生活。这个想法太骄傲了一点。但是生活如此让人惊慌失措,就允许一个人偶尔那么骄傲一下吧,这应该不会伤害到任何人。
写诗,首先是为了自己。这不是秘密,也无需隐藏。但是,在表达和呈现自己的同时,也许就写出了一个时代。我一再地告诫自己,不能以写诗为“志业”。但是人难免会有些野心。
最重要的是,我相信人心是相通的。
诗歌是一种古老的技艺,即使在今天,也不会失传。虽然在今天这样一个时代,写诗多少是一件有点奇怪的事。做一个诗人也是。诗人多少都是有些奇怪的吧。但是伟大的诗人从来都是受人景仰的。伟大的诗人永远是我们精神上的向导。应该是。也必然是。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能够成为伟大的诗人。这可遇而不可求。但是我应该会一直写下去。也许我会写出伟大的诗。伟大的诗也可遇而不可求。愿上帝和生生不息的尘世赐给我力量,让我永远朝着那个方向,奋勇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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