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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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推出《绿风》诗刊2018年1月头条诗人——梁平。
《诗刊》王自亮 | 《扬子江》黑陶 | 《星星》王子瓜 | 《诗歌月刊》雷平阳 | 《诗选刊》叶延滨 | 《草堂》西川 | 《诗林》桑克 | 《诗潮》谷禾
梁平(诗人主页),当代诗人。著有诗集10部,散文随笔集1部,诗歌评论集1部,长篇小说一部。现为中国作协诗歌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作协副主席、成都市文联主席。
《绿风》诗刊2018年第一期封面
推荐作品
很久以前的战争(组诗)
水流一段历史,
很久以前的战争过去了,
再也没有人提起。
现在开始和平,
重要的是不失去记忆。
不可以让鲜血开出花朵,
覆盖伤痛。
不可以把弹壳改成花瓶,
装满芬芳。
我知道河水的每块石头,
都有故事,而我,
就在某个章节里。
所有看得见的风景,
在自己之外。
阳光和树动人的时候,
季节温暖,日子如初。
草坪上惟一的经典建筑,
小木屋已经睡着。
季节可以悄悄地来,
我不可以。
门关了,窗子关了,
秘密只在心跳的地方。
很久以前,
栅栏轰然一声,散了。
栅栏里的世界,
静如处子,有雾走动。
其实爱恨无形,
有无栅栏并不重要。
不散的栅栏是时间,
一万年以后,也不。
比如我,在与不在,
早已置之度外。
一片树叶,
悬在半空很久了。
去年的画家,
画我今年的心境,
压在玻板上喘不过气。
我悬在半空,
在半空中写诗,
我的诗改变了模样。
别人认不出来,
我也认不出自己。
一块石头放在树叶上,
只差一个理由,
落下我。
漂浮在水面上的秋,
不情愿沉落。
有的又爬上岸了,
好像还有什么需要倾诉。
还以为是昨天,
还想回到树上去吗?
这里来来去去的风,
开始七嘴八舌。
而水,把一切看在眼里,
纹丝不动。
一条蛇,
与我等身一米七四。
从餐馆的玻缸里探出头,
嗅小姐纤纤素指。
衣裳蜕落了,
绿宝石一样的蛇胆,
落入杯中。
我的酒绿得美丽,
令我心跳不已,
把盏的手保持平衡,
杯中之物,
物外的我,
都可能被一饮而尽。
周末傍晚吃韩国烧烤,
一次非同小可的历险。
韩国服饰飘荡如旗,
围坐的人,无一姓韩,
语言也不。
青油一勺勺跌进煎锅,
滋滋地哭得伤心。
手帕换了又换,
几只蟹眼睛肿了,
呆望锃亮的餐具,
我望着蟹,
再也看不见其它东西。
三个邮戳发往南方,
南方海蓝得诗意。
波音从天而降,
寄存我忘了保险的邮件。
我的邮件很贵重,
取自大观园里的某块石头,
一个宝器,灿若,
乞里马扎罗的雪。
雪白中三个邮戳格外醒目,
无法掩饰,无从解释。
悲悯是那天的感觉,
等待海上风起,
不沾染半点海蓝……
帷幕撕开的时候,
舞台推出大世界,
粉墨的角色纷纷登场。
龙套什么也套不住,
八千里路只一步,
找不到追灯在哪边。
紧锣密鼓之后,
司鼓的睛睛睁了一半,
帮腔的调跑得老远。
跟班的坚持跟班,
表演的照常表演,
刀光与剑影,无人喝彩。
椅子在台下很憨厚,
亮出清一色的国字脸,
戏还没演完……
玻璃挡不住窗面的悲喜剧,
生末净旦丑统统出场。
界限不清,
子夜从来没有夜过。
夜游的人上街疯窜一阵,
丢鞋的脚感冒了。
一个喷嚏把心尖喷出老远,
落地如雷鸣。
未受惊吓是昨天的太阳,
齐秦摇滚于舞池依然。
昨天与今天没有什么不同,
有窗子的房间暗淡了。
花在阳台上开得很暖,
烟头很红。
斜倚床沿看自己的影子,
想哭。
不知是什么东西,在子夜,
灼痛了一些心事……
千军万马压境而来,
以河为界,
以另一种方式抵抗入侵。
退守妙不可言,
没有理由投降,
更没有理由放弃较量。
我在河的这边,
清洗伤口,
用血染的纱布擦试炮车。
你在河的那边,
嘉奖摇尾的男狗女猫,
为所欲为。
楚河经纬分明,
苍天在上,
或早或迟有个了断。
即使攻守已经失衡,
最后的卒子,还在,
这盘棋没有下完。
散文随笔
梁 平
本来喝酒就喝酒,不需要说事,如果要说,那只是喝酒的人自己给自己找的乐子。比如我的喝酒,应该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但我说我不喜欢喝酒,恐怕没有一个人相信。
而事实是,我在家里从不喝酒,一个人从不喝酒,即使有很好的菜肴,很好的酒摆在桌上,我也只会去热爱佳肴,绝没有一点心思去动那杯盏。这样几十年了,我没有刻意去坚持什么,仅仅就是,我不喜欢喝酒。
这是江湖惹的祸,我喝酒多是喝的江湖酒、义气酒。这里的江湖,不是《水浒》里那些披挂齐整的绿林好汉,也没有见血结盟的难兄难弟,而仅仅是一桌性情,往往是一句话、一仰脖,所以都是海量。至于义气,更是不能推杯,人家一肚子愁肠摊在桌子上,一双眼睛直直地盯着你,这个时候所有的语言都是苍白的,最好的劝慰和消解就是给人家满上,一个“干”字,甩了。有这样的场合,就没有不喝酒的理由,有这样的喝酒,就没有人相信我不喜欢喝酒。
我的父亲母亲不喝酒,家族不喝酒,我是一个例外。几乎没有人相信我第一次喝酒就是端碗,整整两个单碗!而在此前,我连嘴唇都没有沾过一滴。那年我十八岁,刚下乡不久,遇上生产队长杀过年猪,队里的几个知青都请了,我自然不愿意放弃这样的口福。就在席间,听说队上因为我长得瘦长而且刚下乡,队上给我评的工分只有五分,全劳力的一半,跟妇女一样。我知道公社是有政策规定的,知青下来要照顾,一般都评全劳力。我当然觉得委屈啦,知道会计在生产队是实权人物,此刻正好见到很多人在给会计敬酒,便上前询问。会计连头都没抬一下,说了句,“敢不敢和我喝?”我几乎没有考虑,接过旁人递过来的碗,和会计的碗一碰,喝了。会计端起碗站了起来,微醺的眼睛一直盯着我不挪别处,一脸坏笑,一仰脖也下了。旁边好事的人又把我们的碗满上,此刻我觉得自己身轻如燕,便主动和会计的碗又碰了一下,咕噜一声,那碗,又见了底。这下轮到会计皱眉头了,在旁人的吆喝下,会计说了句“有种”,等他把那碗拿下,他就几乎是瘫在长条木凳上了。这时,我还记得在会计耳边补充了一句:“我的工分呢?”会计动了动嘴皮,声音已经含混,但是我听清楚了:“好说。”那时侯,中国人还不会喝啤酒,觉得啤酒有股难以下咽的潲水味,我只记得那是我们川东古蔺天宝洞的一种烈酒,觉得香。后来是几个知青把我架回去的,他们说沉得像死猪一样。第二天起来,觉得周身通泰,像是脉络被打通了一样,出工的时候,见到会计乐呵呵的,没等我问就先说,“我给记分员招呼了,你是全劳力,十分。”当时太阳还刚刚挂在天上,看上去真的好美。这样,我知道了我可以喝酒,而且,我第一次喝酒,就喝出了一个全劳力,每每想起这事,还真的有点成就感。
一晃过了几十年,其间喝了多少酒,遭遇了多少场合,已经没法统计了。记得住的是,杯盏之中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醉生梦死、人世百态。酒可以把所有的人打回原形,不再装模做样;酒可以演变刀光剑影,让仇家称兄道弟;往往酒过三巡,你可以说平常不敢说的话,你可以做平常不敢做的事。所谓“酒壮英雄胆”,所谓“杯酒释兵权”,概不过如此。而这些,只不过尔尔,还有更加美好的是,酒,可以让你心爱的女人傻傻地呆坐在你的面前听你喋喋不休,你就是皇帝,可以让山呼海啸;你就是教授,可以让学生洗耳恭听;而这个时候,你的女人就是你惟一的听众,直到你倒头呼呼大睡。第二天醒来,你就要记住人家,千万不要亏待了。
但是喝酒是一定要有讲究的,不能是不是人都去喝,不能是不是酒都去喝。假如这样,你充其量是个好酒之徒,不可取。我喝酒择人,哪怕一桌人里面有一个不喜欢我都不会参与,即使去了,也可以推说身体不舒服滴酒不沾,那样的酒局自然就没有了兴致。再一个是酒,我一直认为桌上的酒应该就像自己的女人,不能好杂、不能好多,这里面也有个专一的学问。茅台、五粮液不用说了,现在我最钟情的是古蔺的郎酒,倒不是几十年前因为古蔺酒给了我全劳力的成就感,仅仅是那种酱香、浓香的品质、那种喝了不上头、能够打通周身脉络的感觉,我就与她不离不弃,可以相伴终身。
还是那句话,酒不能在家里喝,需要喝酒的氛围;酒不能一个人喝,这样喝,你就可能成为酒鬼。酒是江湖,酒是义气,酒里面看得见一个人一生的品性和名声。
创作谈
梁 平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写诗,三十多年了。写了一些事,写了一些人。
我写诗最终是在自身构筑的真实和情景里,一不小心的陷入。读我的诗,如果你真的有所心动、或者有所不了然的时候,我说不定正在哪里和朋友们端着酒杯,与诗毫不相干地快乐着。
诗不能当饭,也不能当酒,不解决生计问题。写得出诗的人没什么了不起,写不出诗的人该斯文照样斯文。写诗只是一种状态,就像一个人的七情六欲,每一种状态都存在,但都不能永远。有了状态就写,没有状态,把手腾出来干点其它的事。
一辈子有很多事情要做,有的事做了没有意思,有的事做得惊心动魄。我的诗,按照这种思维逻辑下来,就是有的好,有的不好。
我做过的事都还记得,就像记得我写的诗。因此我的诗,有好多都是记录我做过的事,认得的人,有人看了会高兴,有人看了就高兴不起来,即使是轻描淡写风景,里面有我的寄托。其实每个人和自己所处的城市都在相互侵蚀,也在相互抵抗。一方面,以个人的有限去努力进入和融合现实生活状态,另一方面,又以诗的困惑而时时审视和游离。从大处上讲,诗对于我们,已经成为生活中无法剥离的一部分。
但是诗,不是可口可乐,不能只让人清凉一爽;也不该坚硬得成为核桃,非得动用锤子的功夫。诗不管怎么写,要是诗。
我现在的诗与以前的有别,只有我,最清楚其中的原因。
前不久的一天早上,起了床居然想不起昨天干了些什么事,怎么回的家,车放在哪里,全都忘记了。这在医学上叫做 “失忆”。这一“失忆”,自然连怎么写诗也不会了,特别是忘了写诗要顾及一些人的口味,也忘了写诗要把自己装扮起来。这不,每首诗写出来都浅薄得让人一眼望穿。
这些年忙于事务,天天与诗交道,自己写的很少。没有写诗,只以为自己没有做事,也不知道别人做没做事。直到有一天,在菜市闲逛,忽然看见挂羊头的小摊卖的是狗肉——稀罕了。感叹之余,觉得还是猫比较可爱:“猫的眼里有一泓清泉/我以为和猫的对视/有一种快乐”。我知道猫的毛病是经常搞点“猫腻”,但是我也知道,猫从来不充虎。
以前我坚持把诗写得清亮一点,写得老实一点。因为城市的天空有太多的灰尘;因为花里胡哨可以招摇过市;因为口水可以泛滥成河;因为一夜之间“天下第一”大行其道。正是有了这些“因为”,我才节制自己,尽量放弃形容和修饰,放弃照顾人家脸面和自己的装扮。我知道了“很多事情/都是在一夜之间/变得不可思议/有时候人需要欺骗自己/需要折腾自己”。
比如闲时我不写诗,太闲了写的诗多是可口可乐,小摊上随处可取。我宁愿喝酒,但是喝醉了也不写诗,那些诗是打胡乱说,坏了诗的名声和真实。我写诗一定是做了事,或者是别人做了事,我做的事照实说,别人做的事有选择地说。我喜欢在我诗里写事,写人,而且最好,事是大家熟悉的事,人是大家认识的人。我相信这样的诗就有点意思了,就不像放出的风筝在半空。
不同的时期不同的环境有不同的“气场”,人是很难躲开这个“气场”的。我原来写诗的房间有一串风铃,挂在头上,每一次风过,那丁当的铃声很是让人陶醉。久而久之,我的诗也变得非常悦耳,有时连我自己都感到惊讶。后来搬家了,正好有朋友从西藏回来,送给了我一把藏刀作“镇宅之宝”,这把刀就放在书房当镇纸用。不知不觉,我的诗变了模样,有人感到了逼人的尖锐。这都是藏刀惹的祸。我曾经试图尽量抒情一点,柔和一点,结果未能奏效,我知道我可能误入歧途。但是我不想改变。
诗有光芒。它的光芒不是来自词汇,而是诗人自身的力量。
诗有声音。它的声音耳朵是听不到的,必须用心捕捉。
诗该怎样写,不该怎样写,都不重要,没有人来关心讨论。我自己关心的是,有没有事让我写,有没有人让我写,我是不是能够把它写下来,成为诗。
我写诗的日子一定要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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