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民,字易友,号甲林。籍贯广东高州市,汉族,1949年8月出生,法律大专文化。1969年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曾任连队文书、团干事。从部队转业后在高州市人民法院、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任高级法官、庭长,现退休公务员。2011年参加老年大学诗词楹联学习六年,作品在本校多次获学期奖。2014年获第四届炎黄杯诗大赛金奖,应邀赴北京颁奖。2015年获纪念抗日战争七十年《伟大的胜利》诗词大赛金奖,授予红色诗人称号。2016年获第七届羲之杯诗词大赛一等奖;2016年中华诗人年鉴编委会入选本人优秀诗词20首,并授予“全国文艺先进工作者”。2017年2月获《中国时代文艺名家代表作品典籍》诗特等奖;2017年7月获《红色礼赞》诗词集金奖,并授予“爱国拥军先进人物”。2018年4月获《中国当代文艺名家名作年鉴》诗特等奖;2018年12月荣获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文艺作品集萃《放歌新时代》诗金奖;并授予“新时代文化传承践行者”称号。2019年4月获“雅集京华 · 诗会百家”全国第二届百家诗会 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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