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诗歌公号,快速杀死诗歌的方法
唐山
来源:《北京青年报》
“给灵魂片刻自由,一起从此刻,开始我们的诗意生活。”“订阅我不一定能除皱,但一定可以防衰老。”“诗歌被写下是一束光,被读到是一束光,照耀有限,不遗余辉。”“国内首个跨界艺术诗歌品牌。一流艺术家、一流诗人汇聚的平台!”……不知不觉间,诗歌公号火了,甚至昂然踏入“十万+”,据说已“俘获年轻人的心”。
诗歌公号正在把诗变成消费品
理解一个诗歌公号的最佳方式,莫过于看它对自己的介绍。从前面的引文看,去除辞藻部分,内核皆为“遇到困难-解决问题”的叙事模式。换言之,正因“灵魂不自由”、“不除皱”、“没照到”、“不一流”,才需这些公号帮忙。
所有这些表达,不过是电视广告的翻版:美丽少妇面对油腻无比的厨房,陷入沉重的烦恼中,于是天花板传来天启之声:“我来帮忙!”内裤外穿的神祗随即现身,单手一挥,所指之处立刻晶莹剔透。随着背景音乐响起,少妇满脸陶醉,以示幸福人生从此上路。
尼尔•波兹曼说:在影像文化时代,新闻负责提供悲剧,广告负责提供梦想。
不论悲剧还是梦想,都是为了娱乐至死。正如一次性水杯,在满足了“喝水”的功能后,其全部价值便已消逝,被随手扔入垃圾箱中。纸杯本身不能成为一件艺术品吗?喝水的过程不重要吗?在消费时代中,无人关注这些话题。
于是,一切物质都成了消费品,连累着生命也成了消费品。
消费主义是一个不断扩张的结构。山川美景、自然风光本是无法定价的,但只要将它们统统污染,则侥幸留下的边边角角便自动变成稀缺品,足以卖出真金白银。
人的生命本是无法定价的,但只要压力足够,人就会主动去消耗它。1900年以来,人类日睡眠时间比1900年少了1.5小时(年均缩减0.71分钟),日光灯取缔了白天与黑夜的差别,安眠药成为许多人的恩物,终有一天,我们会变成“7×24动物”(24小时工作,每周7天均如此)。
消费很愉快,但无节制的愉快便会发展为消费主义,那是人性的深渊,一旦落入,生命感便遭禁锢,再难挣脱。生而为人,我们有义务警醒自己,不被消费所掌控,而诗正好是一种醒觉的力量。
人生不能只为证明“我是我”
诗让我们体会到比今生更辽阔的存在,通过与前辈、与美的对话,我们看透尘世的虚幻。在诗中,我们不得不面对永恒,而沿着这条路,我们才明白,一切执着、痛苦、迷茫与沉思都是有意义的,追寻答案比获得答案更重要。
站在审判席上,法官曾质问布罗茨基说:“谁证明你是诗人?是谁把你列入诗人之列的?”布罗茨基的回答是:“谁能证明我是人?”
人生只有一次,如果这唯一的一次只是为了证明“我是我”,那就太失败了,更何况许多人连这一点都还没想过。所以布罗茨基会说:“如果说有什么东西使我们有别于动物王国的其他代表,那便是语言,也就是文学,其中包括诗歌。诗歌作为语言的最高形式,说句唐突一点的话,它就是我们整个物种的目标。”
诗是无用的,它绝不肯将自己纳入“遇到困难—解决问题”的叙事模式中。诗来自生命与自由,它是消费主义的天敌,故消费主义必须扼杀它。
消费主义是从内部开始瓦解诗的,即将诗中可以市场化的部分割裂出去,使诗的领域越来越小,成为只有形式没有内容的所谓“纯诗”,从而再无批判社会、影响社会的可能。
在消费主义的推波助澜下,流行歌曲、儿歌、诗朗诵、打油诗、标语口号、格言、甩膀子诗(即形式肤浅只为号召而用的诗)纷纷独立,各成体系。在众声嘈杂中,一切在表面上达成了完美,世界已无困惑,则“为人生的诗”还有什么意义呢?它注定衰落。诗与生命的关系变成了单方面的取悦、装饰和炫耀的关系。
我们的前辈很少会追问“我们为什么要读诗”,因为那是快乐和本能。你能问一只鸟为什么要飞翔吗?逃命、觅食、旅行之类需求的总和,并不等于必须飞翔。
然而,被消费文化包围的我们,却不断在追问“为什么要爱”、“为什么要活着”、“为什么要读诗”,令人沮丧的是,我们根本找不到答案,只好编造谎言。于是,“灵魂自由”、“除皱”、“被一束光照到”、“一流”才似乎成立。
“十万+”越多,诗的灭亡速度越快
许多诗歌公号不过是消费主义划出的另一片领地,其目的是通过伪造诗来消灭诗,这样的“十万+”越多,诗的灭亡速度越快。
首先,诗歌公号诱导消费型的审美观,即将眼泪与审美等同起来。
如果催人泪下等于好诗,则洋葱就是最伟大的诗人。然而,泪水最直观、最容易计算,所以“十万+”诗歌公号大多是煽情狂,将各种矫揉造作的戏剧腔融入其中,似乎声情并茂,其实是把自己的误解强加给读者。
朱光潜先生曾说:“文学的最高恩惠是否就是眼泪?叫人流泪的多寡是否是衡量文学价值的靠得住的标准?对于这些问题,我却很怀疑。”鲁迅先生也曾说:“批评文艺,万不能以眼泪的多少来定是非。”
以“传承文化”和“传递情怀”为名,诗歌公号们正全力营造着一个伪世界。
其次,多数“十万+”诗歌公号缺乏审美眼光,选诗、读诗品位不高。
在这些公号中,纪伯伦、席慕蓉、汪国真等人的“鸡汤之作”最流行,此外是儿童诗,这些作品内容与形式单一,用不同的辞藻表达同一件事。偶尔推介里尔克、阿赫玛托娃等人的名作,也是“三分诗,七分读”,译作往往只能满足表面的音韵感,却被朗读者饱含深情地加以阐释,夸张之处,恐怕原作者都会怀疑:我多会儿写过这个?
在这些公号中,看不到诗歌最新的探索成果,看不到诗人们的挣扎,甚至连生命的深层苦痛也被遮蔽了。在朗读家们看来,诗不过是一根牙签,除了表达这顿饭吃得不错外,别无他用。
防火,防盗,防诗歌公号
白居易曾说:“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不必用“文以载道”来苛求,但干预现实、发出自己的声音,注定是诗人的天职之一。但当下有多少诗歌公号体现出现实关怀呢?甚至肯支持原创的都不多。
这让人怀疑,之所以做诗歌公号,实因它是稳赚不赔的好生意。古诗是没版权的,现代诗很多也已放弃版权,内容成本几乎为零,赚钱全靠取媚。所以诗歌公号面对当下,绝对麻木、绝对冷感。既然诗只是骗流量的工具而已,则诗与一次性纸杯无别,谁还关注它的好与坏?
显然,诗歌公号并没“俘获年轻人的心”,它与“年轻人”只是在相互利用,通过伪装的诗来满足伪装的审美快感,这样大家在消费时代中相安无事,一起装过得很充实。
对于真正的爱诗人,“防火、防盗、防诗歌公号”已成当务之急。诗是纯粹的,它最难与虚伪共存。你想证明自己的诗歌公号很好,最好的办法就是拿出你的创作来。如果你连一首好诗都写不出来,你又如何证明自己的心中有诗?
诗歌的事,应让真正的诗人来办。
诗歌公号正让诗歌自在地活着
赵卫峰 覃才
来源:诗歌杂志微信平台
事物若茂盛,必会产生变异,或好或坏。就像人闲桂花落,饱暖易发胖……微信诗歌公号也不例外。北青报上《微信诗歌公号,快速杀死诗歌的方法》说的似乎没错。但细阅又觉这位叫唐山的作者的不少倾向都有那么点值得商榷。
1、 诗歌公号正在把诗变成消费品
这话矫枉过正了。诗歌本身就是一种消费品,本身也就是一种鸡汤,前提是它有针对性,它指向精神的某一层面,或说它是鸡汤但它确实是心灵的鸡汤。它与受者是双向选择的关系。另者,把诗变成消费品的并非“诗歌公号”,而是时代(物质条件及网络技术环境的变化)。
唐作者说,“理解一个诗歌公号的最佳方式,莫过于看它对自己的介绍”,他能从一张名片、或一个皮囊上的服装,理解明白一个人吗?若能倒真是特异功能。他这习惯不太好。
诗歌公号自己的介绍大都是“电视广告的翻版”,这又有什么呢,并非所有的订户读者都是与唐作者一样的文化水平罢,若只以自己的要求与喜好去判断,那这网络时代的相对的自由度又从何谈起?
唐作者引用了老外“尼尔•波兹曼说”,这可能是他的习惯。我的习惯是,特讨厌一个文章里可以不引的要引、或动辄要搬些什么来证明很文化。
消费主义本身并没有错!没有消费哪来的时代变化与进步?
显然,我理解唐作者的意识是,消费应有节制,这很正确,也是常识。
但唐作者话锋一转,“生而为人,我们有义务警醒自己,不被消费所掌控,而诗正好是一种醒觉的力量”,我以为此言差矣,他把诗当成另一种能量满满的工具武器了?!干嘛不说在这大面积的物质环境或消费时空里,诗正好是一种梦想的力量?是补充是营养品但不是主食。
其实,这涉及到诗是什么,能作什么这些方面,而这恐怕又是唐作者没兴趣的。这是观念的凝固问题,他自有他的观念;但多少是旧了些。也因此他先把诗的功能从心底里定义非消费的、是抵御消费主义的工具。就是翻版的诗言志、载道吗?
2、人生不能只为证明“我是我”
这个话题比较“文化”。唐作者提到,“人生只有一次,如果这唯一的一次只是为了证明‘我是我’,那就太失败了,更何况许多人连这一点都还没想过”。“所以布罗茨基…”。(他又去找了一个外援,这习惯真不好。)
我认为,证明“我是我”这个目标已经很难了。其实这个证明过程,本身也已包括了太多,对于诗人则包括了对语言的兴趣与探索,对于读者、爱好者则包括了生命、生存、生活与存在过程的不同程度的体会与认识。这,其实是我们和我们的先辈的欠缺。
也就是说,这过程也是我是谁,我从哪儿来,我要到哪儿去这个永远不老的老话题。但是,诗,并非唐作者所言消费主义的天敌。虽然也不是互为好友。
这里,唐作者是以点带面,以偏概全;诗歌公号何其多,百花绽放,众声嘈杂,这种现象是应该宽容和理解的,良莠不齐,没有莠,哪来的良呢?而且就我们的视野看来,诗歌始终都在进行着不同程度的介入,对社会的批判始终未停,至于“影响社会”,那只能是唐作者的一厢情愿,换言之,如果诗歌真的动辄可以“影响社会”,那就也就成了另一种工具武器,所谓“标语口号、格言、甩膀子诗(即形式肤浅只为号召而用的诗)”等?那不也成了另种消费品了吗?
唐作者从诗歌公号看到,诗与生命的关系变成了单方面的取悦、装饰和炫耀的关系。我以为这是唐作者“单方面”的理解;不知他看到的是些什么“诗”。
至于他说到,“我们的前辈很少会追问‘我们为什么要读诗’,因为那是快乐和本能。你能问一只鸟为什么要飞翔吗?逃命、觅食、旅行之类需求的总和,并不等于必须飞翔”,他这几句很抒情!
而,这会否因为我们的前辈恰好不能不会不懂不敢不想追问呢?那时的他们,常做的是且只能是去新华书店购书去邮局订几份刊物…
3、“十万+”越多,诗的灭亡速度越快
“许多诗歌公号不过是消费主义划出的另一片领地”,这话非常同意。“其目的是通过伪造诗来消灭诗”,这话很不同意。
显而易见,网络的相对低门槛和诗歌公号建立的低要求低限制,催生了无数公号平台,有的人基本不是诗者或少有编辑的诗歌的文化的素质以及审美鉴赏水平,有的目标功利,或短期的偶发的乐趣,或直接源于物质诱因,这就难免泥沙俱下,良莠不齐。
(1)诗歌公号诱导消费型的审美观,即将眼泪与审美等同起来。
这里唐作者同样武断了,没有谁会认为催人泪下等于好诗,从传播阅读来说,无非是它的“同感”度更广大而已。这里,唐作者又引用了“朱光潜先生曾说、鲁迅先生也曾说”,然后他说,“以‘传承文化’和‘传递情怀’为名,诗歌公号们正全力营造着一个伪世界”,我说,那他这个是否反“正能量”的“伪判断”啊。
(2)其次,多数“十万+”诗歌公号缺乏审美眼光,选诗、读诗品位不高。
在这些公号中,看不到诗歌最新的探索成果,看不到诗人们的挣扎,甚至连生命的深层苦痛也被遮蔽了。这话说得对。
但也不对,事实上当下的诗歌对现实的介入度已非常宽泛了,我很奇怪作者怎么会有这种印象。另再想想,人家也不是学术刊物,不考虑职称;生活环境需要苦难纪念馆,也需要游乐场。至于进哪个场子。各取所需。
(3)防火,防盗,防诗歌公号
唐作者又来了:“白居易曾说”!(唐朝的现实可不是当前的现实呵)他问,当下有多少诗歌公号体现出现实关怀呢?甚至肯支持原创的都不多。看到这里,我似乎知道唐作者的视野了,他成天盯着的原来是那些传播手段复杂成功且高大上的“十万+”诗歌公号呵。他是“十万+”之一。
真理总在少数人这边,他或许应该退到这边来。
其实,网络与微信对于诗歌,首先是一种传播方式或工具,对于真正的爱诗人,“防火、防盗、防诗歌公号”并非当务之急,没有比较就不会有伤害,反之,有比较才会有更新有前进,才会增加免疫能力;如此看,类似说法多少有些危言耸听了。
当然,唐作者的提醒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事物若茂盛,必会产生变异,或好或坏。微信时空里新诗在不断膨胀与萎缩,作为用心的积极的旁观者,有主动的提醒总比没有好。他最后说的那句,挺好的:诗歌的事,应让真正的诗人来办。
这应该也是今后诗歌公号、诗歌杂志、诗歌活动、诗歌建设等迟早的必然的变化。换言之,诗歌如果确实就是种消费品,它早晚会回到相对严谨的、专业的、有序的生产线上来。
而现在,我们可以先从容地认为,诗歌公号已初步地让诗歌自在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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