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皮肤黝黑,个头矮小,土里吧唧,物理系毕业的人,能写诗?还能写出不少让人喜欢的好诗?莫不是缪斯拿我开了个天大的玩笑!熟悉我的朋友时常拿我这样调侃,我也时常这样扪心自问。
然而我对缪斯却是痴迷不悟,一往情深。我既纵情山水,又沉湎于生活。我对诗的贪恋已深入骨髓,融入血液,更有胎生的记忆。
我读诗,从不迷恋名家、大家,我只认“诗”。一般的诗我只一扫而过,只有那些让我眼睛一亮,心灵一颤的诗,我才会静下心来读它,品它。从它那里汲取营养,萌动我的诗心,催生我的诗思,精湛我的诗艺。
我写诗,从没有预先的设计、构思,我只是与感觉较真。有感觉,我就静下来,与缪斯倾诉,我生活对话,与自己谈心。写出一首让自己满意的诗,那种快感是不足与外人道也。我写诗是慰藉我自己,我不怕外人唾弃!
其实,写诗也就是个爱好而已,像有人喜欢书法、有人喜欢美术、有人喜欢摄影一样,没什么了不起。然而,读诗,写诗已成为我的日常,我的嗜好,没有诗的日子,我真的难以想象!
我知道,缪斯拿我这个丑鬼开了个天大的玩笑,但我对缪斯的爱忠贞不渝。我知道,我这辈子是栽到缪斯手里了,但在缪斯的魔掌里折腾,我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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