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1973年生,辽宁北镇人,鲁迅文学院第31届全国中青年作家高研班(诗歌班)学员,辽宁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国石油作家协会会员。91年开始文学创作,有作品先后发表于《人民日报海外版》、《工人日报季刊五月》、《华语诗刊》、《凤凰诗刊》、《诗歌选刊》、《香稻诗报》、《石油文学》、《地火》等杂志。著有诗集三部,诗文集一部。 诗观:诗歌,应当具有人文关怀和人文精神;具有一定的目的性及所指性。它应摒弃一切虚假、伪善、毫无意义和无病呻吟。一首没有精神内核的诗在诞生时就已死亡。 好的诗歌是美的,包括它所要表达的一切:人性、思想、向度甚至是虚无的想象及理想。一切的语言、内容、形式、技巧都是在为美服务并创造出美,创造出直抵人心的闪电、雷鸣和重锤击打的震撼力量。 好的诗人必定是一个遵循善良、道德和良知的人,并以此为底线和红线,行走世间、感受孤独,体味寂寞。他敏感、脆弱而又多情,是个具有多重性格、多变情感的人;他会用自身的真诚、善良、勇敢、大无畏的气质和天才的想象力构筑诗歌,构筑人性与良知的大爱,给人、给世间以光明、希望、温暖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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