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资治通鉴》 • 说辩

作者: 2024年06月30日23:25 浏览:0 收藏 觉得不错,我要 赞赏
题记:
读《资治通鉴》,孔穿善辨,平原君门下有个食客,名叫公孙龙,此人更为能辩。 孔穿自鲁国到赵国,平原君就让两人辩论“臧有三耳”的辩题,结果,孔穿被辩的无以言驳。 至次日,平原君问孔穿,辩论的如何。 孔穿说:“他真的几乎能让我长出三只耳朵。” “但是,话说起来虽是如此,能做到吗?” “辩论臧有三耳是件十分辛苦的事,而且它也不是事实,但辩论两个耳朵却是十分容易,而且就是事实的事。” “您是愿意选择相信容易真实的,还是相信困难虚假的?” 平原君听了点赞,回头就对公孙龙说:“您不要再和他辩论了,他的道理胜过言辞,您的言辞胜过道理,这样辩论下去,道理最终还是要胜过言辞,你还是得输。” 后来,邹衍路过赵国,平原君让他与公孙龙辩论“白马非马”这一辩题,但邹衍认为诡辩与辩论无益,就明言拒绝了。 为此,赋诗一首,在这上谈一下我自己的观点。

辩以明晰曲求直,诡谬为正辩义失。
白马非马字取义,臧有三耳辞胜理。
注释:
辩论的目的,是为了让道理得以明晰,从而分出事情的是非曲直,继而为曲中求直,指定方向。 然而,总有一些辨士,为辩而辩,强词夺理,偷换概念,扭曲事实,把错的诡辩成正确的,丧失辩论的基本要义,貌似高士,其实不过是哗众取宠而已。 失去辩论的基本要义,就像辩论“白马非马”一样,辩方只是各自抽取自己认同的字面意义,“臧有三耳”,言辞胜过道理,这样的辩论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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