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诗要在传承中发展(续二)
作者:它乡人 2024年06月07日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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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前) 三、
新诗要在传承中发展,就要具有本民族的文化艺术特色,借鉴优秀古典诗词紧贴生活和平民的大众性,让社会和人民群众喜爱并流传。诗歌的繁荣,需要有人读诗、学诗、论诗、写诗、留传诗,这就决定了诗歌的民族艺术性和大众性。如果将这颗艺术明珠仅作为少数人在圈子内的玩物,必然失去它应有的光彩。诗歌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它的历史和环境。新诗如果脱离了它的源头,脱离了它赖以生存的脚下的土壤,脱离了现实生活,艺术之花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必然枯萎,其艺术也就不再成为艺术了。时代的进程是环环相扣的乐章,诗歌的发展是承上启下的和弦。中国新诗在传承和发展中,让它具有中华文化艺术的特色,成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是新诗的重要责任。
首先,新诗应当具有中国文化艺术特色,与外国诗歌艺术相互学习而不崇洋。
在国际化的潮流下,中国诗歌应该拥抱多元化,追求更全面的发展。那么是不是新诗应当模仿或者照搬西方的诗歌思维和形式呢?回答是否定的。鲁迅曾经指出:文化艺术“有地方色彩的,倒容易成为世界的,即为别国所注意。打出世界去,即于中国之活动有利。”⑭这就告诉我们,包括诗歌在内的文学艺术,越是具有本民族特色的,越是容易被世界所接受和尊重,越是容易走上世界舞台,也就越有利于中国文化。这就从另一个侧面告诉我们,中国新诗的发展应该走自己的路子,走在传承中发展的道路上,单纯模仿和照搬别人的艺术,是没有生命力的。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中国诗歌经过千百年的传承和发展,形成了自己的形式和语法,有其独特的艺术特色和魅力。正是由于中国诗歌艺术经过千百年提炼升华,具有了自己的民族特征和艺术光彩,因而才被世界所认同并影响着世界。唐代诗人白居易的诗歌,在日本等国家倍受崇敬,据说在日本只要提到白居易的名字,是要起立致敬的。据元代辛文房《唐才子传》记载,朝鲜半岛古国的商人,把白居易的诗作卖给宫廷的大官,每篇都是一百两银子的售价,可见其诗歌在国外受欢迎的程度。清朝年间,德国的歌德、俄罗斯的普希金等大诗人所写的八行诗等诗歌,大多也都有中华诗歌的影子。而法国伟大的文学家伏尔泰,则干脆用中国式的小诗形式,写来歌颂孔子,“唯理才能益智能,但凭诚信照人心;圣人言论非先觉,彼土人皆奉大成。”⑮包括诗歌在内的中华文化,不但有自己的辉煌成果,而且始终和而不流,中而不倚,存异求同。这就要求我们的新诗,必须把握好诗歌发展中创新与守正之间的辩证关系。创新意味着更多国际化的探讨,学习和吸收国内外诗歌的精华,毫无疑问这是应该采取的措施,但是如果不注意坚守自己民族文化的根本,则可能带来一些错觉和迷失。守正则是要保持自己传统的优秀艺术基因,巩固已有的文化优势,发展好今天的诗歌艺术,为将来的诗歌道路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新形势下,新诗应当平衡好这两者的关系,实现更为全面的发展。
对外来文化,我们始终秉持尊重差异、相互借鉴、融汇贯通的态度,既保持自身的文化特色,又不断吸纳世界文明的精华,从而使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强大的民族精神,得以延续和发扬。新诗的探索和百花齐放,任何时候都是必须的。但是不能抱着崇洋卑古的心态,以西式语法和创作方式为时尚,拿来当作创新并照此改造中国诗歌。因为西方语法与汉语规则大不相同,所以直译过来,大多不似中国诗歌,甚至连标点符号和断句都不符合中华文化的要求,失去了中国诗歌的民族特色,照此作诗,自然偏离了中国诗歌的创新与发展的方向,更遑论中国的优秀诗歌了。如其然,将如此诗歌当成榜样和主流,就将中国新诗引向了错误的道路。各国有各国的语言,各民族有各民族的文化艺术特色,可以相互借鉴和学习,但是不宜照抄照搬。比如英美西方的姓名排列顺序,一般是名在前,姓在后,排在第一位的名字是教名,然后才是长辈或者自己起的名字,最后是姓;而中国人的姓名一般是姓在前,名字在后。大家虽然可以相互借鉴,但总归是要遵守各自文化的规则和习惯的。中国新诗的创新和发展也是如此。如果把那些不符合中国文化、不符合汉语规则和艺术样式的外国直译诗,作为中国诗歌的创新,就失去了中国诗歌的特色和风格。新诗的创新和发展,不仅仅建立在无数诗歌的基础上,更建立在各自民族文化的传承之上。要让作品扎根于本土,从生活中汲取艺术灵感,而不应脱离本土、脱离现实、脱离生活。正如著名文艺评论家别林斯基所说:“诗人永远是自己民族精神的代表,以自己民族的眼睛观察事物并按下她的印记的。越是天才的诗人,他的作品越普遍,而越普遍的作品就越是民族的、独创的。”⑯在面对全球化的今天,新诗需要在保持中国传统文化优势的基础上,发扬勤奋刻苦和不断创新的精神,吸收国际文坛优秀的诗歌艺术,形成独有的中国特色的诗歌。这应该是一个反思,也是一个前进的动力。
新诗是中国语言发展至白话文的产物,是古诗的传承与发展,它的确借鉴了西洋诗语言和形式自由的要素,但这不是在创作中对西方诗歌盲目崇拜的理由。不能为了让新诗具有所谓的意象和无约束,而韵律不明、节奏混乱,随意断字断句。如果以不合中国语言构造为创新和时尚,以西语句法和词语为诗意,追求所谓象征主义,追求以奇特观念的联络和繁复的意象来解构诗的内涵,把一些个人化的东西让读者在迷茫困惑中嚼蜡,则谬矣!没有了汉字词语本身的韵律美、音乐美、凝练美、形式美,诗无以歌咏、无以朗诵,背离了中国诗词的传承,也就没有了中国新诗的健康发展,自然不会被社会和民众所接受。可以说,新诗的发展也是一种文化的侵染和精神的熏陶,诗歌艺术不仅仅包括对创新的渴望,更包括对自己传统的尊重,既要对外国诗歌尊重,也要有对诗歌发展本身的敬畏。其实,在新文化运动早期闻一多的《死水》、郭沫若的《凤凰涅槃》、徐志摩的《再别康桥》等,以及新中国建设时期郭小川的《团泊洼的秋天》、李瑛的《生命是一片叶子》等优秀作品,都对新诗的创作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在这个多元化的世界里,我们只有在保持诗歌民族特色的同时,保持开放的心态,尊重和欣赏每一种文化的美,拥抱差异,学会共存,让新诗的发展在传承中创新,在借鉴中外优秀诗歌艺术的创新中发展,这才是让我们的诗歌创作更加丰富多彩的正确之道。如果我们抛弃自己民族文化艺术的成果,照搬或者模仿西方的诗歌创作模式,就会造成“邯郸学步”的尴尬。
世界是由不同民族的多元文化组成的,每种文化都有自己的特色,只有尊重和保持自己民族文化的特性,才能成为人类共同的文化财富。在诗歌艺术方面,我们应当认识到越是具有民族优秀特色的、越是属于世界艺术之林的大树。要让新诗流淌着中华文化的血脉,传承着中华诗歌艺术的基因,从而创新和发展我们新时代的新诗歌。
其次,新诗要具有大众性,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朴素自然而不泥古。
新诗要在传承中发展,是不是可以回到格律诗的轨道上去呢?回答仍然是否定的。从艺术层面上说,诗歌不是要回过头来去写格律体的旧诗,而是要守正创新、汲古吟今 ,着重领会古代诗人所创造的意境、神韵、禅悟、体物、赋形等诗学范畴,品尝雄浑、恬淡、优美、典雅、绮丽等风格特征,把握言意、形神、虚实、藏露等辩证关系,以及起兴、比拟、隐喻、反讽等各种表现手法,从而构建融汇古今、贯通中外、充满时代感与现代气息的诗学体系。由于格律诗过多的格式限制,使思维和语言的发挥受到阻碍,也阻碍了诗歌的创新和发展 。所以新诗的发展应当坚持尊古而不复古,没有必要去完全遵循格律诗的旧框框。其实,只是近体诗词在格律上要求严格,而古体诗则没有固定的、严格的格律要求。汉朝乐府民歌及其以前的诗歌,都没有严格的格律。如东汉末年的《古诗十九首》,其语言不假雕琢,浅近自然,但又异常精炼,含义丰富,耐人寻味,其在中国文学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诗歌只是从唐朝及以后才有了格律诗,然而诗人们并不刻意为之。如孟浩然的五律《舟中晓望》就不对仗。被后世诗论家誉为“唐人七言律诗第一”的《黄鹤楼》,这首连诗仙李白都叹服“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题黄鹤楼》)的千古名诗,也是不协律的,就是出律了。南宋杨万里七言律诗《进退格寄张功父姜尧章》,就不一韵到底,而是押邻韵,即押大致相近的韵。所以我们今天的新诗,没有理由被一些过于严格的形式所束缚。鲁迅曾批评道:“诗,歌,词,曲,我以为原是民间物,文人取为己有,越做越难懂,弄得变成僵石,他们就又去取一样,又来慢慢的绞死它。”⑰现在新诗的发展,断不能再走这样的路子。大众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定位和基本属性之一。应当认识到,文化的大众化一但达成大众文化,那么就有了永恒的生命。文化不走向人民大众,就不可能有新的发展。所以新诗不能走小众化的格律诗的老路,必须走具有大众性的新诗的新路,让新诗成为被大众所理解、为大众所传颂、为广大民众所欣赏和喜爱的艺术。
新诗要具有大众性,就要贴近贴近现实社会、贴近现实生活。艺术源于生活,生活就是现实社会和人民大众的活动。新诗只有贴近社会现实,赋予其时代精神,才能反映真实的社会现状,才能具有感人喻世的艺术价值。中国古代体现了现实主义诗歌色彩的诗歌,如杜甫的“三吏”、“三别”,白居易的《琵琶行》、《长恨歌》等,都是流传千古的史诗级诗歌篇章。特别是白居易的诗,由于重写实、尚通俗,得到了各阶层人民的欢迎。当时自长安到江西,三四千里,凡乡校、佛寺、逆旅、行舟之中往往都有题写其诗者,士庶、僧徒、孀妇、处女之口,每每都有咏其诗者。当白居易去世时,数以万计的人前来参加其葬礼,洛阳城里的酒楼茶肆都停业三日以示哀悼。甚至唐宣宗李忱悲痛之极,亲自写下《吊白居易》挽诗一首,以示哀悼,“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满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可见白居易的诗歌在当时已家喻户晓,深受社会和百姓喜爱,并享誉海内外。白居易虽在唐朝诗人排名位具第三,但后人有评论家认为,白居易的诗歌艺术远超李白和杜甫,似有其一定道理。诗歌贴近生活、反映现实,就具有生命力。贴近生活就是要把生活文艺化,将文艺生活化,让新诗扎根其生长的泥土,要接地气,要和人民群众血脉相连,在传承民族已有诗歌艺术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就其内容来说,社会现实、生活现实都是诗歌的刻画对象。现实生活中,我们的时时刻刻都会成为快乐的诗、坚强的诗、浪漫的诗、激愤的诗……,甚至我们不经意间说的话,也会成为诗的词句。我们身边的万事万物都是诗歌的来源,只要我们留心观察,用心描写,记录生活,抒发情怀,我们的话语和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都会成为感人的诗歌。如此,新诗才能走出自我无病呻吟或故弄玄虚的小圈子,登上社会大众的大舞台。
诗歌要具有大众性,就必须贴近人民大众,被老百姓接受和喜欢。诗歌要贴近人民大众,就应当朴素自然、通俗易懂,展现其歌唱、吟咏、朗诵等艺术功能,让作品走入人民群众之中,成为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就其形式来说,新诗应当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民族形式和民族特色,要有中国诗歌自己的模样。诗词大家毛泽东曾经指出:“将来趋势,很可能从民歌中吸引养料和形式,发展成为一套吸引广大读者的新体诗歌。”⑱艺术产生于民间又流传于民间,它本身就是一种大众化的民间行为。在一个高素质、高文化程度的时代里,诗歌不应该越来越小众化,必须走向大众化。这并不影响它同样也会因时而变,成为社会的高雅艺术。可以说,大众化就是诗歌的起步处。在孔子的时代,《诗经》就已经是当时的流行歌曲与经典诗歌的大全了,其中《风》就是周代各地的民歌,也就是流行歌曲,它是通俗的,也是朴素自然的。大雅若俗,好的诗歌应该是用最日常的口语,写出优雅和丰满的诗意。南朝梁诗论家钟嵘,在我国第一部诗歌批评专著《诗品》中,就着力提倡“风”力而反对玄言,主张音韵自然和谐而反对人为的声病说,主张“直寻”而反对用典,提出了一套比较系统的诗歌品评的标准。诗歌应当朴素自然,通俗易懂,辞藻只是一种修饰,并不是越华丽就好。唐宋许多优秀的诗篇,语言简单却非常精练,没有任何词藻却能发挥诗的最大功能。看似没有什么艺术上的技巧,实则大多是杰出的诗人才能写得出来。这些诗浑然天成,自然明了,可以洗涤人的心灵,陶冶情操,给人以美的享受。如李白的《独坐敬亭山》、骆宾王的《咏鹅》、北宋诗人邵雍的《山村咏怀》等诗篇皆如此。它们虽简简单单,却朗朗上口,妇孺可咏,农夫可知,得以流传千古。所以新诗要向朴素自然、通俗易懂、便于传咏、让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向发展,不但要贴近贴近实际生活、贴近人民群众,还有向社会和人民群众学习鲜活的语言,并借鉴其大众化的艺术形式。在这方面,贺敬之的《回延安》、李季的《王贵与李香香》以及阮章竞的《漳河水》等优秀作品,已经为新诗创作进行了成功的实践。(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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