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阿蹦
坛子轶事
斯蒂文斯/诗
我把一个坛子置于田纳西,
它是圆的,在一座山上。
它使得零乱的荒野
环绕那山。
荒野向它涌起,
又摊伏于四围,不再荒野。
坛子在地面上是圆的
高大,如空气中一个门户。
它统治每一处。
坛子灰而赤裸。
它不曾释放飞鸟或树丛,
不像田纳西别的事物。
这首诗无疑可以作为现象学领域的一个典型病案。上世纪八十年代至整个九十年代,似乎整个中国诗坛只做了一件事——谈论《坛子轶事》。评论家写,诗人诗稿里“引”,甚至小说家也来凑各种热闹,然后被各种模仿,各种所指,能指,直至让人反胃。
一首100字的小诗,人们分析它的文章要装满一座图书馆。我觉得我们欠斯蒂文斯先生一个道歉,他无法无天的坛子,硬是被中国文化人拿来腌了咸菜。这已经不是诗坛,而是坛子的表演秀了。想起王朔编剧的电影《顽主》,葛优、梁天等人给诗人们的奖品,就是让他们抱回一个个肚皮如弥勒的大酱缸坛子。
就像我现在,不想谈论这首诗,但绕来绕去,我也绕不过去。所以我尽可能长话短说,免得给自己,也给他人添堵,免得有人也要给我奖一个大酱缸坛子。
所有诗歌,只要为人所写,就不会是解不开的谜。如果读者解不开,我相信诗人也不知道自我所云。诗歌本身并不以构置迷宫为第一要务,也无此必要。
这首诗,我建议所有的读者,都当作一个荒诞的小故事来读:我把一个坛子放在山顶——荒野向它涌起——然后事物各种变形——直到,它统治了所有事物。
按照我们中国人的话说,这个坛子,它是,一个,法器。就像法海将化缘钵随手一扔,白娘子,就一直被压在雷峰塔下,化缘钵完成了这项工作,绕了一圈,又转回到了法海手里——坛子灰而赤裸——还是那只普普通通的化缘钵。
我们可以以此解释作为前提,作为参照物,去冥想——有无真理与此对应,有无思想与此对应,有无宗教与此对应,有无人性与此对应。我们对诗歌的阅读就完成了。但可以肯定地说,这只田纳西的坛子,绝对不是法海手里的化缘钵,因为没有诗人有兴趣玩玄幻。
诗人,是歌唱者,是喜欢走夜路的人。我个人认为,斯蒂文斯写这首诗时的状态,与思想抵达的高度,可能,与庄子在写《知北游》时有着某种高度契合。比如庄子说,“道在瓦甓,在屎溺”。
两者的差别在于:庄子是哲学家,而诗人只在生命中的某些瞬间,像一个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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