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下诗歌的困境,从根本上讲是哲学的贫困。当代诗人如果缺乏哲学素养,不在哲学上下功夫:不深刻理解人的“类”性、事物的“真理性”、时代的“本质性”、世界的“通约性”,只浮在生活的表皮上风来写风雨来写雨,这样写来写去,很难把自身的诗歌写作与时代精神关联起来,也就难以接续诗歌谱系,难免使得自己的诗歌写作成为即生即灭、自娱自乐的“小摆设”,不能成为“构成意义”的写作。
熊焱读过大学哲学系,具有哲学习得的素养,把自己的诗歌写作纳入到诗哲学视域之下,这是他的诗歌资源,他宣称“我只想把诗歌写得更好。我一辈子不会抛弃它,诗歌已经成为我生命的宗教。”(熊焱:《诗歌成为我生命的宗教》)把诗当成“生命中的宗教”应该说这是中国新诗的一条正路。
《时间终于让我明白》这部诗集,明白的到底是什么呢?读完谜底渐次呈现:即明白“爱”,这“爱”饱含着愧疚和痛苦,孤独与反思。也只有“时间”的不断累积到“中年”,并获得了中年之感,才会明白。
这个集子的里的诗,被划分了四块,分别是:“当爱来到身边”“这一生我将历尽喧嚣”“夜航”“一个人穿行在人间”。大体对应的写作主题是:亲情、故乡、城市感、病痛感等。在这些主题中可总结为三个关键词:中年之感、爱之愧疚、在世反思。
一、“中年”在场与他者呈现
在熊焱的诗集《时间终于让我明白》及其后近期创作的诗歌中,“中年”一词出现频率相当高。《中年的修辞》《我的人生即将进入中年》《午后登高》《油菜花》《草堂谒杜甫》《雷家大院的傍晚》《我从远方来到田庐》等诗中都提到了“中年”或与“中年”类似的年龄称谓。中年是人生承前续后的中间阶段,有了一定的人生经验,可对人生进行阶段性的回顾与反思,中年意味着承认自己的有限性。在谈论“中年”的时候,实际上“童年”“青年”“老年”等等,作为不在场的他者,也一并参与了对“中年”的建构与想象。与青年相比,中年自有其成熟沉静、忧伤苍凉。但同时“中年”也意味着自我否定感、无意义感。在中年阶段上反思自己,可为人生意义的重新建构清理地基并预留空间。
“中年”意味着不再执念于“个体之我”一端,用强力意志推行自我的内在理念,在与这个世界的冲突中呈现自我的内在力量,而是开始试图从“他者之我”“世界之我”“普遍之我”的一端,获得了与世界融一的妥协力量,把亲人、家庭、族群、世界,都看成是“我”自己的内在生命的向外辐射,从自己的立场上理解世界,也从世界的立场上理解自己。从容不迫、宽容不仄,达成与世界的和解。
在《自省书》一诗中,写疼痛、写幸福、写羞愧、写孤独、写同情、写愤怒、写哀愁,最后落脚到“今年我四十岁,命运让我经历了这一切/就是为了让我要学会好好地怜悯自己”。《中年的修辞》一诗是中年之感的集中体现,诗中列举了杜甫、博尔赫斯、米沃什,这些伟大诗人在人生时间刻度上的行迹,让诗人心生挫伤之感。“溃退的中年一败涂地”。“今年我四十岁了,却还在穿越平庸的岁月/穿越人群中共同的、碌碌无为的命运”。(《自省书》)
在生命阶段的历程中,“中年”是承前续后的过渡阶段,它天然地映射着童年、少年、青年所有的本质性精神的反思,也蕴含着对“老年”的精神调整与演递。从某种程度上说,中年之感不仅标着着一个人精神成熟,也是一个人诗歌新变的开始。鲁迅中年之感的沉痛反思,写下了不朽的《野草》,满含着对“虚无”的反抗。熊焱的《时间终于让我明白》则是从“中年”事相出发,抵达并超越“存在”。
二、以“愧疚”抵达爱
诗是哲学的近邻,哲学所表达的是存在与虚无的逻辑运演,诗人所焦灼的却是灵魂在场的情感运动。熊焱在诗中所表达的爱,是立足于中年之感所能体验到的人生况味,带有对过往人生反思的性质。即使对当下正在经历的“爱”,也是通过反思建立起来的,这反思的路径就是“愧疚”,“愧疚”本身当然也含有对“爱”的反思。
人是一个有限的存在,所谓有限包含两方面含义:从时间上看它是一个“有死者”,从生到死的时间限度;从空间上看,它只能以身体在场占据有限的空间。在这个限度之外,我们无所体验。诗歌叙述者,表达了对于女儿、妻子、母亲“错过”的爱。错过了“母亲”生“我”之前的光阴,“妻子”的童年阶段,“女儿”“白发苍苍的暮景”。这三段“错过的那些爱”亦即当下阶段的他者,来提醒自己对于当下之爱的珍视。最后落脚到:“生命终将在最后放手——/我爱她们,这一生已足够。”
《致女儿》三首中,与女儿第一次在世相见写得格外动人:“我们初见时,是在医院的产房外/你闭着眼,在全世界的摇篮中沉睡”。第一次做父亲的感觉,是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的无条件的信任、担当和接纳。“全世界的摇篮”言其父爱的普遍与阔大,紧接着写到“我抱着你,就像群山托起草木/夜空捧出明月”。群山对于草木无条件的承载、供给,生命的力出于本然。明月对于夜空来讲,可以看作是“夜空”的灵魂,从这一点来看,女儿是父亲的外在“灵魂”,也不为过。
而在另一首《当天使就要来到人间》中写道:“远处灯火辉煌,这纷繁的尘世/就是一场浩大的炼狱/而你的到来,唯有你的到来/将让我宽恕这世界曾经带给我的所有伤害”
对于孩子的爱,足以抵偿这世间炼狱般的煎熬,足以抵消“这世界曾经带给我的所有伤害”。“女儿”带有天使的质地,这是一个父亲对于一个纯然生命的感知,写得深挚浓重感天动地。
《给妈妈的信》中,诗歌叙述者反思了“不对等的爱”,把对爱的愧疚推向极致:
“我不配做你的儿子呀,妈妈/你给了我生命和爱/我却只给了你白发苍苍的暮年和孤独”。母亲给予儿子的是“生命和爱”,儿子给予母亲的却是“白发苍苍的暮年和孤独”,这种爱的不对等、不平衡,不匹配,在反思中升起了“不配做你的儿子”的深深愧疚。
在《长眠之地》中,写到:“尤其是那些皱纹里的风暴、关节中的疼/那些伤痕中的闪电和雷霆/却不能在死后获得泥土深切的抚慰”。外婆死后“不能获得泥土深切的抚慰”,当然这是由于火葬制度的推行,死后全身入土已经成为不可能,安提戈涅式的悲剧展现:神的法则与人的法则的冲突中。诗人的愧疚带上了文化反思与社会审视的意义。
《原来死去的亲人从未走远》这首诗,把亲情纳入到永恒中,来参与我们当下的生活,这不仅关系到情感记忆,关系到过往生活对现在的塑造,也关系到我们与周围人打交道的方式,逝去的亲人仅仅是不再占有空间,但却成为没有形体的精神存在,一直与我们交流之中,无时无刻不参与着我们的精神建构,“抚慰着我独在异乡的忧伤与孤独”:
哦,这些我死去的亲人呀/天一亮,又各自回到了人群中/正如那在街头扫地的清洁工,她弯腰的背影/多像我病逝的大姑在田间锄禾的身姿/那在巷口卖菜的小贩,他称量瓜果的喜悦/多像我故去的三叔收割庄稼的甜蜜/多少次,面对夕光中相互搀扶的老俩口/我都想走上去,轻轻地叫一声祖父/又轻轻地叫一声祖母
诗中把这种亲情所携带的日常生活精神,弥散到生活所显像的各处,使得这种亲情普遍化为“熟悉感”,从而也使得周围的陌生人也带上了“亲人感”。在这种“亲疏”转化中,使得诗带上了普遍的人性。普遍的就是真理的,这也是熊焱诗歌动人的秘密之一。
除了写对亲人的愧疚之爱,诗人还写到“愧疚于这梦境过于喧哗”,愧疚于故乡,甚至愧疚于“活着”。《轨迹》这首诗表达了来到人间的幸运,母亲差一点“引产”。以生死为边界探讨人生,就能大开大合、纵横跳跃:“我确信诗人的声名不是来自于认同与赞美/而是从这世界获得的孤独,比岁月还深”。“羞愧”——心慌意乱的羞愧。“我确信沉默的泥土在最终安放我的疲倦”。
诗人感受时代的主题“我”已不再是个体的自我,而是当下时代里的每一个生命个体,尤其是生活在芸芸众生中的每一个生命。《我将一直站在他们中间》中,建筑工、长途货车司机、环卫工、快递员,“他们都是我的同袍,与我共处一片大地”。诗作为普遍的精神,它属于作为“类”的人,它不再是小情小调的自我感伤,而是从宏阔的时代里,收集每一个生命个体的痛苦。从这一点看,熊焱的诗歌写作如一团熊熊烈焰,温暖同类的悲伤。
熊焱诗歌中,以“愧疚”抵达“爱”。无论是写亲情的诗歌中,还是写时代中的劳动者,还是对于故乡的书写,都饱含浓烈的爱。这些“爱”经过时间的沉淀,经过中年之感的“愧疚”,带上了反思的哲学品位。
三、灵魂无依:“在场”与“漂泊”
熊焱诗歌中的“自我,即是与世界融一的在场者,同时又把“自我”从在世存在的状态中抽离,提升为一个观察者、评判者的“自我”,“在场”与“反思”的世界不再是无概念的抽象世界,而是不断上手的各类事物所勾连起来的世界。世界是由我的在场——离场所赋予的。
游子感是中国诗歌传统中的重要书写对象,熊焱诗中写亲情也是置于这种基于以“家”空间的“分离-聚合”状态下来呈现的。而这种分离状态区别于以往农耕时代的情景,当下时代变动加剧、聚散变频、偶然性和不确定性增加,“非常态”生活与“常态”生活,转换迅速、边界模糊。
当我回到曾经生活过的、父母依然居住于其中的“家”中,“好几次我去帮他们,都被婉言拒绝/仿佛我是远来的客人,这让我无比羞愧”。并不是“仿佛我是远来的客人”,而恰恰事实上已经是“远来的客人”。不仅是乡邻甚至包括父母都认为“我”是“远来的客人”,就是自己也已经在潜意识中把自己当成了“远来的客人”“我去帮他们”,这一个“帮”字,隐含着打下手、辅助、义务之外的、无关紧要的、可有可无的意思。“客人性”是当下远离故乡的异地谋生者的心灵实感,这沉痛的、难以接受的情感,正是当下许多人感慨的“回不去的是故乡”“谁的故乡不沉沦”。接下来,诗人感叹道:“这一生,他们终于熬过了漫长的悲苦和贫困/但他们不肯进城,只愿坚守乡村寂静的光阴”。与上一代人的空间分离、情感离散,是当下时代的游子情感的在场状态,诗人敏锐地把捉到这一点。
《城市夜行人》这首诗,充满了对城市人的理解、同情,并把自我放置在他们中间,展示出鲜明的人文情怀,诗照亮这些在城市漂泊者的孤独的灵魂。
一些晚归的人骑着电动车/仿佛鲫鱼露出脊背,在水面划出波纹/……/另一边的墙角里,一个流浪汉忽然爬起/这漫长的黑夜,没有他的归期/而明月正挂在中天,凄凉地白/仿佛神在高处,对人间充满怜悯
诗人寄身于城市,在城市展开自己的人生现实,感受并反思生存的艰难与困苦、平淡与真味,这种感受主体不是作为“私人自我”,而是“普遍自我”来完成的。在“普遍自我”的视野中,一些晚归的骑电动车的人、烧烤摊主、站在街口等计程车的人、夜晚工作的建筑工人、街角的流浪汉,构成了城市生活的“底层”世界。诗人为什么如此关注这些“城市夜行人”,而不是“城市昼行人”——那些光鲜艳丽的城市主人,这关涉到熊焱的诗歌立场、诗歌正义,恰恰是这些生存艰难、生活动荡、孤独绝望的心灵,需要诗的安慰,从这个意义上说,熊焱的诗是活命的诗,是“穷人的窝窝头和破棉袄”。是“带血的蒸气”,它克服了“中产阶级写作”的虚矫,与“私人自我”的顾恋,“仿佛神在高处,对人间充满怜悯”。这首诗把关切聚焦于城市的暗夜之处,对城市的孤独者、绝望者、挣扎者一一安慰。这种现实关怀的态度与杜甫是互通的。“穷忧黎元”“大庇寒士”的伟大人道主义精神和人文情怀,闪动着文学的抚慰与诗歌的温暖光亮。
故乡在熊焱的诗中,占有很大比重。“因为生命延续,母亲是无边无际的大地”,在这里,诗人把“母亲”与“大地”置于同一地位,不仅可以互换,还可以“同一”,两者都具有“生命延续”性,都具有无限性。在熊焱的诗歌中,“故乡”是一个凝聚了族谱亲情的时空体。“我踩着深雪走向房头。二十米外的菜园里/埋着我的祖父和曾祖父/这通往坟墓的道路,就是在回乡”。故乡还作为大地的普遍宁静,而具有了召唤和安慰灵魂的作用:
而我一生历尽喧嚣,只为百年后我归于大地/生命才会获得永恒的皈依与沉寂
《午后登高》《故乡的群山》《墓地》《远行》《死亡之梦》等,都写到死亡或与死亡有关的事物,在中年之感的观照下,对于死的认知已经从狞怖过渡到平静:
我已年近不惑,见过太多病痛的死/自杀的死、意外的死、灾难中的死……//我知道终有一天/我们将会分手,在某个路口再见/身后人世辽阔,灯火通明
这些与死亡有关的诗歌书写,是中年书写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也正是海德格尔所提出的向死而生的要义呈现。
从时间入手,用诗的形式,书写他的时代对爱的形塑和感知,是《时间让我明白》的主题思考。熊焱有着杜甫的苦难意识和人间情怀,也有着黑格尔般面向事情本身的哲学意识,这造就了他的诗歌温暖的质地,安慰每一个在世的孤独者。也因哲学上的思考,使他的诗含有深刻的蕴藉与可阐释的多种面相。
每一个关注现实苦难的诗人,在他写诗的某个阶段,必定会与杜甫相遇。对于一个诗人来说,与杜甫相遇就意味着与苦难相遇,与自己的背井离乡、漂泊无依的精神相遇。《旧址将逝》《草堂谒杜甫》两首写杜甫的诗,把杜甫认作隔世的知己,从而把自己一腔热情投射到杜甫身上,然后从他那里回收,回收回来的是孤独和自我理解自我认知。中国的诗歌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就是苦难浸泡出来的奶和蜜,这也是中国当代诗人为什么如此倔强的一次次返回杜甫,在千年的诗歌回溯的跋涉中,找到这位隔世知音。这一次,作为80后诗人熊焱,与杜甫的相遇,从精神成长和情感逻辑上来讲,是一种当代诗歌自体运动的生命使然。
一首诗就是一次精神/情感运动。因此个别的词、句子单独看来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只有与其他词、句子构成的关联中,它的意义才能生成,也才能消融于整体之中,而这个整体就是精神/情感运动的整体,这也是黑格尔多次强调的“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这里的“理念”当然是丰富的,具有意义深渊的存在,但如果不是精准深入地研究哲学,这里的理念大体上可以理解为精神、情感。熊焱的诗集《时间让我终于明白》,是熊焱的精神哲学和爱的显现。诗人的价值所在,即是处于沟通上帝与人类,居于人类代言人的地位。诗人所写的人物形象,因此也就克服了自身感受的有限性,从而达到人类的普遍性。诗歌是写“真理”的,诗歌中的“真理”诚然与哲学中的“真理”是同一个“真理”,但所使用的呈现“真理”的手段各异:诗的手段是意象,哲学的手段是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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