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斗鸡,天性就具备一种不畏战的秉性,后天加以有意识的饲养训练,长成,浑身披满羽袍,脚力粗壮强劲,头顶花冠,走路气宇轩昂,看起来威风凛凛。一把它放到赛场上,立时浑身血液沸腾,斗志昂扬,见到对手就马上冲上去,摆开架势开战,没有一丝半点的花里胡哨。民间有种说法:形容一个人精力旺盛,就好比是打了鸡血似的。只见它们展翅扑腾,用坚硬的喙角啄咬,用双脚踢打,你来我往,拳脚相向,谁也不让谁,谁也不服谁。一会儿的功夫,留下了一地啄咬掉下来的羽毛。双方都已经遍体鳞伤,血流一地了,仍不见有停歇的意思。直到最后,大家都筋疲力尽,另一方实在无力还手,另一方仍然在不依不饶的追着啄咬,只得人为的把它们分开。看斗赢的那只,昂首挺胸,一战成名,威名尽显,一幅胜利者的姿态。
斗 鸡\杨正森
秉性生具英雄胆,身披羽袍头顶冠;
脚蹬甲履气宇昂,敢战方有胜可言。
一临赛场瞬血满,摆开架势冲锋前,
展翅扑腾拳脚向,实力加巧威名显。
秉性生具英雄胆,身披羽袍头顶冠;
脚蹬甲履气宇昂,敢战方有胜可言。
一临赛场瞬血满,摆开架势冲锋前,
展翅扑腾拳脚向,实力加巧威名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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