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吾之荆条手杖,粗不盈拇指,长不过三尺,其下疤痕累赘,若畜牙撕咬所至也,其上把柄曲翘,似人手强折而成也。
世间之故事,无一不是因果循环也,偶然之遇合,必有必然之因缘相应也。我少年时生长于豫东,成年后谋生于豫西,年逾天命后,曾有三年就职于南阳山中,一日早起晨步,于山野溪谷间穿行时,见一荆条长于道旁,其形甚类手杖,粗细适手,一时心仪,便削之为用。
我一只脚曾年少时落下残疾,走大道略跛,亦无大碍。然性甚爱丘山,望山欲近之,近山欲登之,登山欲绝之。登山于常人亦非易事,于我则犹难,腿脚不便之故也。人若真爱一事一物,焉能因难而废之,见山必上之习性,从未一因登临之难而舍之。之前登山,也曾随意折枝作杖,下得山来,多一弃了之,不欲人出入看到,谓我以老。而今年过半百,无惧人意之误解,心之无愧则可矣,不畏人言之矫情,事之致用当为也。而今已至置杖之年,亦有杖助之思,因遇而合,因适而为,取而作杖,何乐而不相与也。
时光倏忽而逝,吾与吾杖,结缘已三年,丢失几次,找回数番,遇合于山丘,相随于沟坎,形影于崖壑,举高则柱之以行,俯下则倚之以趋;万物怎可以大小利害与否视之,苟得其时其用,其助亦大也,随歌曰:
尔长尔道旁
吾行吾山丘
邂逅二相合
从此相形影
尔随我南北
我助你西东
趋而披荆棘
歇则携怀胸
临壑傍戏水
柱颠共倚风
花月间共尝
崎岖路并冲
我醉尔不醉
尔听我歌声
今夕是何夕
心与无心同
物我何分别
零落尘埃中
吾行吾山丘
邂逅二相合
从此相形影
尔随我南北
我助你西东
趋而披荆棘
歇则携怀胸
临壑傍戏水
柱颠共倚风
花月间共尝
崎岖路并冲
我醉尔不醉
尔听我歌声
今夕是何夕
心与无心同
物我何分别
零落尘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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