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这是记录的那个时代的一个真实的事件,就发生在我们生产队,只改了人名。
那时队里规定:凡外流者,小队可以让大队打证明,但每人每月要缴队里三十块钱,否则全家人不分粮草,抓住罚款加倍。
那时社办厂月工资12~15块钱,极少超过。我们在闽赣找到活做时是一天一块钱。经常没活做,何况我们只三天拉魚两天晒网的学了两、三个月。当时家里还有五口人,两个月没有分到粮草是什么概念?我的头上时刻像压着一座山!
小鹰也是我们队一个小木匠,比我小一岁。
现在,我父亲早已驾鹤西去。我弟对当时的情形还历历在目。
上午又接到父亲来信:
我儿可好,全家甚念。
小鹰半年没有缴钱,
昨晚差点捉住小鹰。
只因老娘生病,想见幺儿小鹰。
小鹰半夜回家见面,
不知谁给片长*打去密电。
片长立即给民兵营长下令,
全体武装民兵,快马加鞭,将他家团团包围。
蚂蚁也难逃出重围。看来小鹰危险。
搜索前进,看他逃向哪边?
一旦捉到,立即扭送派出所里。
眼看就要瓮中捉鳖,可是,
家里到处搜遍,就是没有找到小鹰。
说时迟,那时快;
小鹰见有人追击,
立即闪进了队里社场上的稻草堆。
他听清了外面的动静,深知危险。
飞身一跃,蹦过了三丈宽的河面!
方才捡得一命。
只是没能和老娘见面!
我的儿啊,
我家也有三个月没缴钱,
两个月没分到粮草米面。
注释:
*当时一个片管五、六个大队,仅设片长,办公室设在其中一个大队部。
写于197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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