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 · 甘肃历史人物咏之胡缵宗

作者: 2020年07月06日15:20 浏览:180 收藏 觉得不错,我要 赞赏
题记:
作于2020年6月28日

皓月映书碎步来,
衔油阿姐亮灯台。
考城开道巧分水,
中土筹银快赈灾。
衙火尚燃归且喜,
诗冤已雪去可哀。
佳文读罢嗟甘陇,
孔庙中门不见开。


    
注释:
注1、胡缵宗(公元1480年一1560年),字孝思,又字世甫。号可泉,又别号鸟鼠山人。明巩昌府秦州秦安(今甘肃天水市秦安县)人。明武宗正德三年(1508年)中进士,任翰林院检讨。公元1510年后,历经嘉定州判官,安庆、苏州知府,山东、河南巡抚,足迹遍及江南、中原。胡缵宗为官爱民礼士,抚绥安辑,廉洁辩治,著称大江南北。公元1539年因河南巡抚衙门失火而引咎辞职,归田著书。嘉靖二十九年(公元1560年),因奸人王联诬告,将其迎驾诗“穆王八骏空飞电,湘竹皇英泪不磨”说成是诅咒,胡缵宗以81岁高龄身陷诗狱。刑部尚书刘讱为人公正,认为胡缵宗迎驾诗是歌颂功德,不是谤诅,应予原宥。世宗恨犹未释,将胡缵宗削籍为民。有《鸟鼠山人集》、《安庆府志》、《苏州府志》、《秦州志》等14部著作传世。胡缵宗还是一位书法家,现存江苏镇江有“海不扬波”、曲阜孔庙有“金声玉振”,天水伏羲庙有“与天地准”牌匾。嘉靖三十九年九月初三日(即公元1560年9月22日),胡缵宗方挥毫对客,奄然而逝,时年81岁。长安何栋为其作墓志铭,《明史》有传,附于刘讱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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