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二0二0年二月十八日于故乡
儿访扶桑常望乡,过年贤媳在身旁。
娃随二老回乡里,夜卧三回热泪扬。
子女跨洋常挂肚,爹娘在户更牵肠。
学成东大归来日,正是此时秋叶黄。
娃随二老回乡里,夜卧三回热泪扬。
子女跨洋常挂肚,爹娘在户更牵肠。
学成东大归来日,正是此时秋叶黄。
注释:
有朋友将我的《七律·犬子为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去东京大学,特赋》(现改名为《儿公派访东大》)一诗指出:“此诗既出律又出韵并有七个重字。这是我的粗心,明明知道,却出现了不该出现的,为此,我已给予了回复:(一)本诗末句“东”字出律,已在注释中标明;而一首律诗一字出律可以放宽,两字就不能算律诗。(二)说有七个重字,但除本身须用字外,实则为五字,太多。如一两字重可将就,例如:毛泽东《长征》一诗就有两个”水”字。(三)关于出韵,确切的说是转韵,律诗是一韵到底的,这我知道,但古人也有转韵的先例。幸有这位朋友指教,以后不可粗心!现将此诗修改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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