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吾妻高中毕业到杜康酒厂工作,参加了厂民兵连。在军事训练中,荣获全县实弹射击考核第一名。填词一首,以纪念妻子那段“不爱红妆爱武装”的青春岁月…
汝水河畔演兵场,
飒爽英姿操练忙。
送走晚霞染余晖,
迎来旭日伴朝阳。
立正稍息军容威,
出操集合歌嘹亮。
不让须眉巾帼勇,
常忆青春好时光。
飒爽英姿操练忙。
送走晚霞染余晖,
迎来旭日伴朝阳。
立正稍息军容威,
出操集合歌嘹亮。
不让须眉巾帼勇,
常忆青春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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