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理念,传承和弘扬我国悠久的诗歌文化,促进中国诗歌繁荣发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平乡知名度和美誉度,唱响平乡“行大道,做好人”主旋律,中共平乡县委、平乡县人民政府决定举办第三届平乡“好人杯”全国新诗大奖赛。
一.征稿主题
本次大赛题材不限,风格不限;面向新时代,传递正能量,突出思想性,艺术性,先锋性。
二.征稿时间
即日至2020年6月30日。
三. 征文要求
1、参赛对象:海内外华语诗人和诗歌爱好者。
2、征文体裁:新诗(含散文诗)。
3、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首发,未在各类媒体(报纸、杂志、图书、网络等)发表的诗作。严禁剽窃和抄袭,文责自负。
4、每位参赛作者作品为新诗2首,每首不超过30行;以散文诗投稿的作品限制500字之内。
5、来稿统一格式:所有来搞一律用word文档,并以附件形式发送。标题【平乡“好人杯”】+正文+作者简介 (一百字以内),附带详细通联。
6、本次大赛不收纸质稿件,一律采用电子邮箱投稿。
投稿邮箱:pxhrbqgxsdjs@163.com
联系人:刘路广 李 萍
联系电话:13780591952 15097999969
7、每位参赛作者限投稿一次,反复投稿及资料不全、内容负向者一律视为无效稿件。
四.奖项设置:(奖金均为税前)
一等奖2名,奖金每人10000元;
二等奖6名,奖金每人5000元;
三等奖12名,奖金每人3000元;
优秀奖30名,精美纪念品加证书各一份。
入围奖50名,证书各一份。
五、评选办法
1、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评审费。参赛作品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来稿的收集整理。
2、由主办单位邀请资深诗人、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以公平公正、文本至上为原则。收稿后由组委会将稿件匿名处理,根据投稿数量按比例进行海选、初审、终审。海选评委随机抽选3-5名上届获奖人员组成,初审评委由邢台市诗人协会及国内知名诗人组成,终审评委由国内资深诗人、专家组成。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及入围奖,将所有获奖、入围作品辑印成册。
3、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并赠送作品集,一、二、三等奖获奖作者、部分优秀获奖作者及入围作者将受邀参加第三届平乡“好人杯”全国新诗大奖赛颁奖典礼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活动的主办方不承担作品著作权纠纷引发的法律责任。
2、本次参赛作品一律不退。参赛作品一经获奖,主办方对所有入围作品拥有出版、推广等处置权,有权直接或委托合作方以不同媒介形式的载体发表和无偿使用,作品的署名仍为原作者。
3、参赛者一旦投稿视为同意本启事相关要求。
4、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5、获奖结果将在媒体公布、发布。
主办单位:中共平乡县委、平乡县人民政府、邢台市诗人协会。
承办单位:平乡县政协办公室、《新诗大观》编辑部
第三届平乡“好人杯”全国新诗大奖赛组委会
2020年3月10日
附:新诗大奖赛组委会组成
主任:刘挽春(柳子) 副主任:赵英书(英树)
成员:邓成雪、董贺、闫伟、刘霞、刘路广、李萍、张立肖、刘廷
(本征稿启事由本网站转发。本征稿启事由本次征稿活动的主办方负责解释。本次征稿活动的权利、义务、责任均由主办方享有、负担、承担。本次征稿活动的主办方依照本征稿启事对投稿人投稿负担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本网站对投稿人投稿不负担义务,也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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