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诗是自由的。”因这句话提供了诗人所需要的最重要的精神图谱,业已成为收留他们灵魂的乌托邦。不过,当新诗被视为彼岸时,鲜少有谁探讨该“格言”指涉的究竟是什么,以及诗人在何层面上使用“自由”这个充满激情和疑问的语词。
如果“新诗是自由的”可为公理,其内在理路上意味着“古诗是不自由的”。我们知道,新诗的出现从没仅被定义为文学现象,至少在五四学人看来,其与现代性互为母体或者说一奶同胞。假如荷尔德林所说“如果没有诗,我说,他们甚至永远不会成为一个哲学的民族”可以成立,那么,新诗无疑是诗人确立自我身份的尺度。这个意义上,新诗与真理、民族乃至人类是合一的。也就是说,当谈论起源意义上的新诗时,一定是在抛弃古诗/传统——这种讲究格律的语言集束,充满了压抑、束缚,在表达上捆绑了诗人的身体。而新诗则是奔放澎湃的、可吞日月的,诗人吟咏“我是一只天狗”之际,其和新诗同体了,他们统为自由的象征。经由诸代诗人谱写,新诗升格为自由的神话。
如此看来,新诗甫一诞生就把告别古诗作为自我合法性的策略。大而化之,古诗和自由是背离的,基于如下两个基本想象:一、古诗没有批判性,而缺乏批判性就无法在非人的世界里发现人;二、古诗讲究格律化,起转承合意味着一种价值性限制。两个基本想象底建于下述逻辑基础:对语言的限制就是对人的限制,这种限制导致人永远不能发现自己,无论他多么努力地歌唱。必须指出,这是一种非常相当然的判定和假设。检视华夏文明的历程即可通晓,如果古诗没有批判性,就不会成就诗经和杜甫;没有人的自我发现,就不会有离骚和李白。当我们看到古诗始终处在道德的形而上学的历史语境里——这是一种自我意志认识的偏见——是否清醒地看到新诗也一直在“符号化”的过程中?而且,新诗即使可以摆脱神学或其他价值集束的纠缠,日常生活和物质主义对她的伤害是否更釜底抽薪、歇斯底里?
价值/精神层面指摘古诗不自由站不住脚,在形式上的否定也难圆其说。通常意义上,我们说古诗是讲究格律的,严格考究起来,如此界定有失公允。就古诗而言,其始终在格律体和自由体的贯通中求得生长,即使五律、七律,五绝、七绝,也讲究一、三、五不论和各种拗救及邻韵通押和多式音节。尤要值得注意的是,李白、杜甫、白居易等伟大诗人脍炙人口的佳作,大都是以古风和乐府为主的自由体。保罗·策兰指出:“诗歌不是没有时间性,诚然,它要求成为永恒,它寻找,它穿过并把握时代——是穿过,而不是跳过。”这些时代精神的高歌者,始终在保持思想、艺术上的敬畏的同时,追求着生命的体验而非音字词的抠索:诗人从来就不是诗工或诗奴。当然,将新诗和自由勾联起来首先指的是形体的革新。这里,不妨引用胡适的言说,他在《谈新诗——八年来一件大事》中指出:“我常说,文学革命的运动,不论古今中外,大概都是从‘文的形式’一方面下手,大概都是先要求语言文字文体等方面的大解放。欧洲三百年前各国国语的文学起来代替拉丁文学时,是语言文字的大解放;十八十九世纪法国嚣俄、英国华次活(Wordsworth)等人所提倡的文学改革,是诗的语言文字的解放; 近几十年来西洋诗界的革命,是语言文字和文体的解放。这一次中国文学的革命运动,也是先要求语言文字和文体的解放。新文学的语言是白话的,新文学的文体是自由的,是不拘格律的。初看起来,这都是‘文的形式’一方面的问题,算不得重要。却不知道形式和内容有密切的关系。形式上的束缚,使精神不能自由发展,使良好的内容不能充分表现。若想有一种新内容和新精神,不能不先打破那些束缚精神的枷锁镣铐。因此,中国近年的新诗运动可算得是一种‘诗体的大解放’。”不过,莫被他的一番申说迷惑住,这位日后转为古诗创作的启蒙巨子也曾反思道:“先生论吾所作白话诗,以为‘未能脱尽文言窠臼’。此等诤言,最不易得。吾于去年(五年)夏秋初作白话诗之时,实力屏文言,不杂一字。……其后忽变易宗旨,以为文言中有许多字尽可输入白话诗中。故今年所作诗词往往不避文言。”就新诗和古诗的纠葛,梁宗岱的总结最为彻底:“和历史上的一切文艺运动一样,我们新诗底提倡者把这运动看作一种革命,就是说,一种玉石俱焚的破坏,一种解体。所以新诗底发动和当时底理论或口号,——所谓‘建设明了的通俗的社会文学’,所谓‘有什么话说什么话’,——不仅是反旧诗的,简直是反诗的;不仅是对于旧诗和旧诗体底流弊之洗刷和革除,简直是把一切纯粹永久的诗底真元全盘误解与抹煞了。”
这里暂不谈论五四学人在写作上向古诗的回归,只想再次强调如下论点,诗歌是自由的,自古而今皆然。“形式”问题并非诗歌的终极问题,退一步说,即使新诗较古诗自由,也是指完全放弃了格律。五四以后,很多诗人试图将古诗、新诗嫁接起来,实现诗歌可以朗朗上口的“新形式主义”,最终归于徒然,毕竟新诗是西学东进的产物,新旧、古今、中西之间始终存在只可缓冲、不可调和的矛盾。不过,这种努力一定是由于看到了新诗的“病灶”,亦即新诗在获得所谓的自由后,丧失了最大的自由——共识。古诗最大的特点是易于吟咏,便于背诵,进而成为一种日用而不觉的精神常识,这恰恰是形式所赋予的。当新诗突破了古诗所谓的形式主义,无论怎么传播,都没法将诗人个体的灵魂转换为大众的灵魂。这就导致了一个悖论,新诗在获得大众化、娱乐化之后越来越小圈子化而无法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她丢失了中心位置。我们可以检验一下,现代诗人都能背诵几首古诗,但谁能背诵自己甚至别人的作品?新诗已成为私人的文字游戏,虽然写作者将其视为精神的。
由此造成的困境是,新歌的评判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如今,会写三五句分行,就是诗人;报刊上发表几首,就是大师。分行成为新诗的唯一规定性,人人怀有对新诗的一套认知、理解,且洋洋自得,并以自由为名拒绝评判。正基于此,诗人对“诗歌是自由的”的价值追求,经由唯形式论的误会性消解后,沦为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的自由,而诗歌则进入堕落的、个人表达至上的另外一种“形式”。新诗共识的不可能,传播的不可能,导致自由根本无从谈起。
姑且打住。《黄昏,闭上了眼》是个人的第三部诗集。和前两部一样,依旧是一年来“在地铁中体验世界的不安,在地下观照地上的飘浮”的产物。诗歌能够发表,诗集能够出版,得益于诸多亲朋师友的关心,感激之情铭记于心,名号不再一一从俗具出。
《黄昏,闭上了眼》李瑾 著,江苏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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