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文艺评论工作由于得到党中央的高度关心和重视,以及广大评论工作者的自觉努力,取得了明显成绩,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局面。但不可否认,也存在着一些必须直面的现实问题,尤其在对文艺评论自身的认识和理解方面,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误解与偏差,值得大家注意。
一、篇幅长不等于“有深度” 。很多评论家,特别是一些“学院派”的评论家,热衷于写长篇,动辄成千上万字,俨然把评论文章当成了纯粹的学术论文,偏执地认为篇幅越长,论述得越深刻,越能够把问题讲清楚、说明白,且很多时候瞧不上短篇,认为文章越短越肤浅、越没深度。真不知此结论是怎么得来的,有哪些实际证据可说明。总之他们往往会用字数的多少来作为一项硬性指标去衡量,不达此标准、不满足此要求,便认为评论不合格,文章不过关。不仅如此,很多专业机构在进行相关评审工作时,也多会对文章字数予以明确规定,如“字数不少于5000字”等。
照此说来,古人没有几位能够称得上是真正合格的评论家了,因为他们的文章,篇幅基本都不算长,像曹丕的《典论·论文》才七百多字,却有着极其重要的历史地位,成为了我国文学批评史上的第一篇文学专论;谢赫的《古画品录》也不过一千三百多字,却为后世的画品开创了良好的系统性品评先例。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在此不多赘述。而诸多事实证明,文章越短越难写,尤其是评论性文章,用最简明扼要的语言开门见山、一针见血地指出其问题的症结所在,并直截了当地提供相关解决办法,才是对评论者自身能力的最大考验,也的确胜过那些啰嗦繁复、“打太极”“掉书袋”“凑字数”式的评论。
说到底,对评论文章做字数上的要求,实在没道理可言,也不符合评论的实际情况。本来评论工作就是有话则长、无话则短的事情,但长话未必深刻,短话也未必肤浅,关键取决于评论者自身的水平和能力,而非撰写字数的多少。水平高的人三言两语就能把问题讲清楚,能力差的人即便三五万字也很难说明白。
二、学术性不等于“老学究”“拽洋词” 。很多评论家写起文章,喜欢引经据典,或拽洋词,有意堆砌、生造新鲜词汇,认为这样才是有学问、有水平的体现,用平常话讲出来,便认为不具有学术性,显示不出水平。更有甚者,总爱乱拿西方的理论生搬硬套地指导和解释本土所特有的文艺创作及其现象,不顾实际地剪裁中国人自己的审美,满脑子的舶来概念,满嘴的进口词汇,无论是评述的思维和方式,还是评价的标准与尺度等,都完全照搬西方,而对本土文艺多冷嘲热讽,或漠不关心,或缺乏最基本的了解和掌握,尤其对自己国家优秀的古代文艺批评理论知之甚少,却也大言不惭地标榜起自己是所谓的本土理论家、评论家。典型的弄虚作假,混淆视听。
三、专业度不等于“让人看不懂” 。一些评论家写文章,总想方设法让人看不懂,读其文章,对方越是一头雾水,就越高兴,也越认为正常,越能显示自己的水准和专业度,让大众一下子就看懂了,便认为不正常、不专业,以致于明明很简单的事实或道理,非要说得异常晦涩、复杂、玄妙,非要生造出一堆看似深奥的新概念、新理论,实在让人费解。
四、脍炙人口不等于“浅薄低俗” 。很多评论家认为,评论文章的受众群体本应是小众的,难以做到脍炙人口、争相阅读,因此举凡阅读量很大的文章,基本都不值一看,也都有哗众取宠的嫌疑,更加不具备所谓的学术性可言。事实果真如此吗?当然不是,这里要特别纠正的是,脍炙人口并等于浅薄低俗,很多时候倒是因为我们自身的水平有限,不能用平实朴素的语言将问题表达清楚,才使得文章难以被大众接受,阅读量才始终上不去,甚至连自己都懒得多看一眼。
笔者始终认为,撰写理论文章也好,批评文章也罢,尤其是人文社科类的文章,一定要具有公众和普世意识,务必要面向大众,而非只在自己看似专业的小圈子里打转、自嗨。要让文艺评论走出象牙塔,走进生活,走向大众,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加大、加强评论对公众的引导力和影响力,从而获取社会对评论的普遍认可与支持,也才有助于从根本上提升大众整体的分辨力、审美力等,美育的作用与意义才会真正得以落实和凸显。
以上便是笔者注意到当下文艺评论所出现的几个现实问题,当然,并未尽括所有,权作抛砖引玉,希望大家能够不断发现更多问题,并积极建言献策,为评论工作的开展,贡献自己应有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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