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

作者: 2019年07月16日18:02 浏览:28 收藏 觉得不错,我要 赞赏
讨债系列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合同已签,必须执行。
少付三八,失信于人。
尽管赔钱,守信是金。

注:讨债一文里的受害者(原告)与代理律师之间的经济往来。受害者(原告)给被告干了203天活挣得租金15万,被告克扣14天租金1.5万元,要账4年差旅等花费3.7万。依据原告与代理律师协议,款到后原告除预付律师费外还应再付律师0.88万元,律师只收0.5万元,原告还是依约付款0.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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