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围绕“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战略部署,建设高品质的文化引领型城市,巩固东莞近年诗歌文化品牌系列活动成果,搭建东莞生态文学与中国当代生态文学和世界生态文学学术的交流平台与运行机制,由中国作家协会《诗刊》社、广东省作家协会诗歌创作委员会、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东莞市寮步镇人民政府联合举办2019中国(东莞)森林诗歌节。同时将第三届东莞市诗歌大赛更名为2019中国(东莞)森林诗歌节“佛灵湖杯”第三届东莞市诗歌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作家协会《诗刊》社、广东省作家协会诗歌创作委员会、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东莞市寮步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东莞市林业局、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单位:东莞市文化馆、东莞市寮步镇文化广电服务中心、中国诗歌网
支持单位:广东小学生诗歌节组委会办公室、各镇街文广中心
大赛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莞市文化馆创作理论部。
成立大赛评审委员会。主任由中国作家协会诗歌创作委员会主任、原诗刊主编叶延滨,中国作家协会《诗刊》主编李少君,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团成员、诗歌创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诗歌学会副会长杨克担任。
二、活动内容及时间
(一)作品征集:2019年6月22日—2019年8月20日
(二)诗歌进校园讲座:2019年5月—2019年9月
(三)作品评选:2019年8月21日—2019年9月15日
(四)优秀作品编辑出版:2019年9月底
(五)大赛颁奖暨诗歌朗诵晚会:2019年9月
三、参加对象
全国诗人、诗歌爱好者
四、作品主题
以“生态文明之城、森林诗歌之城”为主题,以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为目标,反映东莞作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际花园城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宣扬环保理念、环境道德、生态文明,倡导绿色消费、环保生活、低碳经济,关注污染治理、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东莞蓝”常态化。
五、作品要求
1、诗歌原创作品(含散文诗、旧体诗);要求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积极向上,弘扬正能量,作品形式自由创新。
2、新诗3首,共100行以内为有效作品(十行左右精短小诗、三至五行微型诗尤其欢迎);旧体诗5首以内为有效作品;散文诗三章以内,共1000字以内为有效作品;
3、参赛作品不得剽窃和抄袭,文责自负,一旦发现取消参赛资格。主办方拥有参赛获奖作品的版权。
六、参与方式
中国诗歌网是中国作家协会旗下唯一一家诗歌类互联网出版平台,是本次活动唯一有效的投稿平台。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中国诗歌网(http://www.zgshige.com),在线申请为认证诗人,完善个人真实姓名(本名或者常用笔名)、联系电话、邮编号码、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信息,个人简介要求不得少于200字。
2、上传发布作品时请勾选“参加征文活动”与“2019中国(东莞)森林诗歌节暨‘佛灵湖杯’第三届东莞市诗歌大赛征稿”选项,即可参与本次比赛。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50名,入围奖若干名。
一等奖10000元/名,1名;二等奖5000元/名,3名;三等奖10名,3000元/1名;优秀奖1000元/名,50名。所有获奖选手都将获得证书。
八、评奖方式
本次大赛评奖以“公平、公开、公正”为评审原则,分初评和终评两个环节。初评由中国诗歌网组织评审,终评由主办单位邀请全国和广东省著名诗人、诗评家和资深编辑担任评委评评审。评奖结果将在中国诗歌网等相关网站上公示并通报。
九、作品推广
本次大赛获奖作品将编入《2019中国(东莞)森林诗歌节“佛灵湖”杯第三届东莞市诗歌大赛获奖作品集》,并正式出版。获奖结果和获奖作品将在中国诗歌网以及有关专业杂志和新闻媒体上刊登。部分获奖作品将在2019中国(东莞)森林诗歌节闭幕式上进行朗诵推广。
大赛办公室联系人:东莞市文化馆创作理论部方舟,方润璋,联系电话:0769-2283780,0769-22837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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