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诗词文化,纪念政府参事工作制度(国务院参事室)建立70周年,国务院参事室、中央文史研究馆决定举办“中华诗词网络平台系列活动之‘美美中国’”活动,活动由中华诗词研究院承办。现面向海内外征集原创诗词曲联作品或短视频、与诗词有关的文献史料、寄语国务院参事室的精致短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参与人员和活动方式
邀请国务院参事、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央文史研究馆特约研究员、各地政府参事、文史研究馆馆员、中华诗词研究院顾问、特约研究员、知名诗人学者和海内外广大诗词爱好者广泛参与。鼓励将原创诗词作品以音乐、吟诵、书法的形式进行再创作。优秀作品将刊发在国务院参事室网站、中华诗词研究院网站、中华诗词研究院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并推荐刊发在《中华书画家》《世纪》《心潮诗词(评论)》《中华诗词》《中华词赋》《中国民族》等纸质刊物。适于歌唱、吟诵的作品,将由中华诗词研究院选优安排在专项诗词文化活动上表演。相关诗词史料图书文献,寄送中华诗词研究院资料室,中华诗词研究院将颁发收藏证书。优秀诗词作品中华诗词研究院将考虑编辑成书公开出版。所有优秀作品和文献史料中华诗词研究院将以“纪念建国70周年文献专题”的名义在中华诗词研究院永久保存。
二、活动时间
2019年3月20日至6月30日
三、有关事项安排
1.本次活动专用投稿信箱mmzg2019@163.com,主要上传原创诗词曲联作品、短视频。邮寄诗词文献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40号国航世纪大厦1301中华诗词研究院资料室 殷鑫收,联系电话:010-85110067。
本次活动联系人王贺,联系电话:010-84004299。
2.诗词院组织专家团队定期选出优秀作品,在中华诗词研究院网站和相关支持媒体刊发。
3.6月中旬,诗词院将在国务院参事室“纪念建国70周年”系列活动上以短视频、歌曲、吟诵、书画等方式展演本次活动征集到的部分优秀作品。
4. 根据作品征集情况,诗词院将在7月至10月,组织知名专家评选出优秀作品,将向作者寄发证书,将邀请优秀作者参与诗词院组织的有关专题文化活动。
四、支持媒体
国务院参事室网站、中华诗词研究院网站和微信平台、人民网、光明网、新华网、央广网、北京新闻网、凤凰网、搜狐网、中华诗词学会网站、中国诗歌网、中华诗词论坛网、中国大学生网、北京诗词学会网站、红叶诗词网站、《中华书画家》杂志、《世纪》杂志、《书法》杂志、《大学生》杂志、《中华诗词》杂志、《诗刊》杂志、《诗潮》杂志、《中华词赋》杂志、《中国民族杂志》、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书籍出版社等。
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中华诗词研究院所有。未尽细节,中华诗词研究院将另文告知。
中华诗词研究院
2019年4月4日
(本征稿启事由本网站转发。本征稿启事由本次征稿活动的主办方负责解释。本次征稿活动的权利、义务、责任均由主办方享有、负担、承担。本次征稿活动的主办方依照本征稿启事对投稿人投稿负担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本网站对投稿人投稿不负担义务,也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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