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就是一面镜子:如果一头毛驴朝镜里看,你就别指望能照出个圣徒。
——G. C. 利希滕贝格
只有带着点私人目的去读书,才可能读得好。或许是想汲取力量,或许是出于对作者的憎恨。
——保尔·瓦雷里
作家和读者的兴趣永远不一样。如果两者偶尔一致,那是幸运的巧合。
对于读者与作家的关系,大多数读者持双重标准:读者可以随心所欲地对作者不忠,作者却万万不能对读者不忠。
阅读就是翻译,因为没有两个人的阅读体验是相同的。拙劣的读者就像蹩脚的译者——该意译时直译,该直译时意译。学习如何阅读时,学问固然有价值,却不如直觉重要;有些伟大的学者就是糟糕的译者。
摈弃作者有意安排的途径,另辟蹊径地读一本书,往往能获益匪浅。不过只有当(已不再是孩子的)我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时,这种情况才成立。
在某种程度上,大多数读者就像往广告女郎脸上画胡子的顽童。
一本书具有文学价值的标志之一,是它能以多种方式阅读。反之亦然,色情作品没有文学价值的证据是,如果你读它不是为了寻找性刺激,而是为了——打个比方——研究作者性幻想史的心理案例,那你一定觉得无聊透顶。
尽管文学作品能以多种方式阅读,但方式十分有限,而且可以按等级次序排列。有些方式明显比其他“更真实”,有些比较可疑,有些明显是错的,有些——比如倒着读小说——则是荒谬的。这就是为什么被困荒岛时,人们会选择带一部好词典,而非他能想到的最伟大的文学名著。因为对读者来说,词典是绝对被动的,能以无限种方式阅读。
我们第一次阅读某位作家的作品时,不可能采取阅读成名作家新作的方式。对于一位新作家,我们倾向于只看优点或缺点;即使既看见优点也看见缺点,我们也弄不清两者的关系。对于成名作家——如果我们还读他的作品的话——我们就会知道,不容忍令人叹息的缺点,就无法欣赏令人钦佩的优点。再者,我们对成名作家的评价,不仅仅是审美的评价。他的新书除了文学作品本身的优点,还包含着我们长久以来对他的喜爱。他不只是诗人或小说家,还是我们自传中的一个角色。
诗人读其他诗人的诗歌,或小说家读其他小说家的小说时,一定会把别人和自己的作品作个比较。他对所读作品的评价总是这类:我的上帝啊!我的祖爷爷啊!我的舅舅啊!我的敌人啊!我的兄弟啊!我的蠢兄弟啊!
在文学作品中,粗俗无聊胜过空洞无物,就像杂牌葡萄酒胜过蒸馏水。
好的品味不是指排斥劣作,而是指识别优劣。
如果某人品味极好而不得不排斥某书,那他也是心怀遗憾,而非心情愉悦。
让人心情愉悦绝非万无一失的指南,但至少犯错最少。
孩子阅读为求一乐,但乐趣对他来说没有差别。比如,他无法区别审美的乐趣、学习的乐趣和做白日梦的乐趣。进入青春期后,我们意识到有许多不同的乐趣,也知道其中有些无法同时感受,但我们需要别人帮忙界定这些乐趣。无论是品尝美食还是鉴赏文学作品,年轻人都会寻找一位值得信赖的权威导师。他按照导师的推荐去吃东西和阅读,当然也难免会偶尔欺骗一下自己;他不得不装作喜欢吃橄榄,或是喜欢读《战争与和平》,但实际上没那么喜欢。20岁到40岁是我们弄清“自己是谁”的时期,包括弄懂“偶然的限制”(我们有责任在成长中突破这种限制)与“天性必须的限制”(逾越这种限制必受惩罚)之间的区别。在这个学习过程中,很少有人能不犯错,很少有人不想超越自我的局限,成为一个不平凡的人。
在这个时期,一位作家最容易被另一位作家或某些空论引入歧途。当一个20岁到40岁之间的人提到一件艺术品时说,“我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他实际上说的是“我没有自己的品位,只是接受了我文化背景的品位”。因为在20岁到40岁之间,一个人拥有真正独立品位的最确定的标志,就是他对此不敢确定。40岁之后,如果我们还没丧失真正的自我,乐趣就会再次像在我们儿时一样,指引我们应该读些什么。
艺术品带给我们的乐趣,不能和我们享受的其他乐趣混为一谈。但是两者之间存在联系——这是属于我们的乐趣,而不属于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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