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对于“国教”,一论有无:如果不要"国教"才好,那就不要;反之如果有个"国教"才好,那就要一个。二论找寻:如有现成的能当“国教”,那就用现成的好了;反之如找不出来一个好的来那就造一个。三论说教:既然古人(古时)能说教,那今人(今时)也可以呀?!所以就看这教那教是好是坏,有用没用。而千古中庸说中教好像没毛病啊?而中教当国教可取舍啊!?
千古中庸,
我说中教非常道。
一番颠倒,
独有人嘲笑。
万法归中,
便说中教当国教。
无端恼,
只今难了,
党大中庸小。
注释:
〖注〗此《点绛唇》下半段的第二句是我错进错出多填了两字,正确格式是“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其第二句是五个字,这是我填词犯下的重大失误。词是2013年所写却直到2018年才发觉错误。我也莫名其妙,如先前填的《点绛唇•远行》就没错。虽说这很显然是我的不严谨所致,但好似鬼使神差般——我是想说,在我察觉后欲删减两字以合格律如去掉“便说”二字,竟欲罢不能!因“便说”二字籍以守住只是且仅仅是我想说的“非常道(便说中教当国教)”,而不致因减字另生歧义,故“便说”二字我去不掉!自忖能否将错就错保留下来呢?谓之“增字点绛唇”可否?看官能饶恕一二吗?小的我罪过罪过! 2018年10月26日
朱传东 写于 201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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