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国作家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文艺是铸造灵魂的工程,承担着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职责,应该用独到的思想启迪、润物无声的艺术熏陶启迪人的心灵,传递向善向上的价值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担负起以文育人的职责,《星星》诗刊编辑部决定从2017年开始在全国优秀中学生诗歌作品中编选、出版《全国中学生优秀诗歌选》,以优秀的作品引领全国中学生的诗歌创作,提升中学生的写作能力。
《全国中学生优秀诗歌作品选》由《星星》诗刊编辑部编辑,著名诗人龚学敏担任主编,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全国发行。(每年出版两期,2017年-2018年已出版4期,由成都时代出版社出版发行)
《全国中学生优秀诗歌作品选》旨在弘扬中国传统诗歌文化,培养中国诗歌的梯队力量,鼓励中学生创作诗歌,培养中学生的丰富想象力,热爱诗歌,热爱生活。《全国中学生优秀诗歌作品选》长期面向全国中学生征集诗稿,并请学校、家长积极配合踊跃投稿。真诚欢迎全国中学生文学社集体组织诗歌稿件。特别贡献的学校、社团可以加盟参与《全国中学生优秀诗歌选》编辑部,成为本刊理事。
征稿要求
1、投稿作品为原创诗歌(含散文诗),倡导有独特体会、视觉和个性的诗作。
2、每位作者限投三首。注明真实姓名、年龄、学校班级,或其它便捷通讯联络方式。来稿请留底稿,均不退稿。
3、由老师辅导或修改的作品请附上指导老师的名字,和联系方式。一经入选出版,即付样书与稿酬。
4、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入选资格。因抄袭、盗用他人作品等情况产生的著作权纠纷,与本活动无关。
截稿日期:即日-2019年12月30日。
投稿电子版请发至邮箱:xxskzxs@126.com
联系人:黎阳
电话:13558874550 028-86625358(办公室)
《星星》诗刊杂志社
《全国中学生优秀诗歌作品选》编辑部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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