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诗歌就具有一种基本、深沉和持久的力量。中国是诗的国度,拥有悠久的诗歌传统和璀璨的诗歌文化,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诗歌作为时代精神的象征,也是一个民族的情感与心灵史。七十年来,中华民族生生不息,怀着信念和理想,追求着美好生活,这是一段史诗般的实践,伴随着激情澎湃,历经曲折但勇往直前,这样的壮丽历程呼唤着与之匹配的诗歌力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讴歌新中国成立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反映七十年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描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不懈向往与追求,抒发对古老而辽阔、充满生机活力的伟大祖国的热爱之情,由中国作家协会、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指导,中国作家协会《诗刊》社联合三沙市委市政府、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以“我向新中国献首诗”为主题的诗歌征集活动。
一、征稿要求
1、体裁:汉语新诗
2、主题:可讴歌共和国七十年的辉煌历史,表达对七十年来巨大成就的赞美,亦可描述日常生活的平和温馨及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吟诵赞美祖国的山山水水,抒发对这个历经磨难却无比坚强的国家和脚下这片多风多雨却无比美丽的土地的热爱之情。
3、作品须为个人原创,内容积极、健康、向上,每首以50行以内为宜,组诗不超过200行。
4、来稿请用标准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稿件末注明:姓名、笔名、性别、个人简历、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手机或电话。无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的,自动取消参评资格。来稿请发送至《诗刊》社专用投稿邮箱:shikanzg@163.com。
5、网络在线投稿,请登录中国诗歌网(http://www.zgshige.com),在线申请为认证诗人,发布作品时勾选“参加诗歌征文”与“我向新中国献首诗” 诗歌征文选项,即可投稿。投稿前请完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邮编、详细地址、电子邮箱等会员认证信息(为保护个人隐私,请勿添加在诗歌正文中)。
6、征集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6月30日。
二、评审与奖项
征集作品由《诗刊》社邀请诗人、诗评家、编辑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评选出一等奖2名,奖金各3万元;二等奖6名,奖金各1万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5000元,优秀奖若干。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二等奖以上获奖者邀请参加2019年9月底举办的大型诗歌朗诵晚会,并举行颁奖仪式。获奖作品将入选《我向新中国献首诗优秀诗歌选》一书。
《诗刊》社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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