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迎来了一个“新时代”。诗歌是时代屋顶上伸出的针尖,在第一时刻感受到幽微的变化以及剧烈的颤动。从社会学的层面以及整体性的诗歌发生机制来说,时代构成了一个显豁或潜在的要求。天平倾向于哪一边,孰轻孰重,谁予以校正和拨动,都是有历史法则的,都是有其规范和调控的。而从长远的整体性来看,一个时代也许只是一瞬,但这一瞬却与每个人乃至群体、阶层和民族发生密切而复杂的关联,“诗人——同时代人——必须坚定地凝视自己的时代。”(吉奥乔·阿甘本)
对于“新时代”整体情势下的当代诗人而言,最大的挑战必然是时间所带来的“未完成性”以及具备新质的时代经验。这不只是与个体时间、命运遭际、现实场域和历史法则有关,也与当代汉语诗歌写作的当代性与变动性有关。从动态景观来看,一个个阶段构成了新旧交替。与新时代相应,必然发生一系列连锁的先导性反应,比如新文化、新思想、新青年、新经验,等等。这些中心地位或边缘区域的新质,构成了一个时代文学的驱动力。与此相应,时代的新变,新现实、新思潮、新动向、新生活、新题材、新主题,都对诗歌提出了必然性要求。既然每个人都处于现实和社会之中,既然新的甚至日新月异的景观对写作者提供了可能——甚至这一过程将是文学史历史化进程的一部分,那么,写作者就有责任有必要对此予以承担。当然,这一承担必须是诗性的承担,即所谓的“诗性正义”。
我们还必须从“传统”和历史的角度来看待新时代与诗歌的内在关联。从精神世界的维度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来说,文化和文学形成了一种穿越时间的传统。我们所期待的,正是能够穿越一个阶段、一个时期、一段历史的经受得起时间淬炼的精神传统和诗学传统。而新世纪、新时代所形成或正在形成的精神传统,也许正是我们所期待的。由此来看,评价一个诗人的个人才能不是凭几个诗歌奖、评论家的文章以及诗人的几本诗集所能说了算的,必须放在历史装置和传统谱系中予以确认和评价。也就是说,诗人的写作和时代评价都必须具有历史意识,具有对一个时代风景的整体性关注和扫描。另一方面则来自于诗歌的常识和文学史内部的构造机制——诗性正义。“诗有别才,非关书也;诗有别趣,非关理也。”这就是诗歌的内在性规定,任何流派、主义、思潮、运动、群体、社团的发展以及生息起落,又无不遵从文学史的规律。任何新经验的挑战和时代的紧迫性命题都不能忽视诗歌的自律性以及内在生成的规律。质言之,在中国流行的传记阅读和社会学批评的视野下,评骘者和摇旗呐喊者都很容易投身于活动、运动和事件的喧闹中,在强化了成长环境、青春人格、校园文化、文化生态、社会语境的同时而导致对文本阅读和自足批评的僭越——发生机制、发展合力等内在动因,却往往被另一种向外打开的社会化的合力、共谋和助推器所遮蔽或者整体取消。任何一个时代都有特殊的诗歌“发生学”机制,而在不断强化诗人“现实话语”和“当代经验”的吁求中,在诗人与空间和公共世界的互动上,如何把个人的现实经验转变为历史经验,如何通过赋形和变形把个体的真实通过语言的途径转化为历史的真实,就成为诗学和社会学的双重命题。无论是从个人精神生活还是从时代整体性的公共现实而言,一个诗人都不可能做一个完全的旁观者和自言自语者。无论是个人之诗和日常之诗,还是回应整体性历史命题和时代要求的大诗甚至现代史诗,都必须在文学自律性内部进行和最终完成。具体到个体,其面对“新时代”的感受是有区别的,并进而体现在诗歌写作的差异性面貌上。山峰之所以成为山峰,是因为其周边有洼地、沼泽、河沟、土坡、平原,这些地貌对应的也正是文学景观。历史上的任何一个大诗人,其千古卓绝的独特个性和文本样貌是任何其他人所不能替代的。
社会天平和诗歌内在性之间并不是孤立的。任何单向度意义上的“整体写作”和“个人写作”都是存在问题的,而往往是彼此交叉、叠合和相互发现、互动的动态结构。社会性和内在性的咬合和彼此纠正,成为每个时代诗歌发展的内在性动力和平衡机制。尤其是在新的时代节点上,诗人和诗歌从来都是最重要的回应者,因为诗人的使命就是发现、命名和创设——而这正是“新时代”之“新”对诗歌提出的恒定要求。与此同时,诗歌内在性又呈现了每一个写作者的差异性的心理结构和文本精神。在每一个时代,反应时代都不是一句空话。而真正无愧于一个新时代和伟大时代的诗人,他们已经在文本和人格上给我们的后来者做出了旷世的典范。新时代需要新的创造者、发现者、凝视者和反思者。在一个纷纷“向前”的新时代如何来一次驻足、凝视和“转身”的自省?在人人争先恐后赶往新时代聚光灯的时候如何在暗处感受隐秘的心灵颤动?在人人争抢抒写新现实的时候,诗人如何能够在那些逸出现实的部分找到暌违的隐秘之门?在人们力图给出新社会答案的时候那些不可解之物如何成为诗人的精神生活?历史不会收割一切。那么,新的时代到来的时候,你作为一个写作者做好准备了吗?新时代需要新的传统和个人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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