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年前,《光明日报》发表文章,以“近百年来的旧体诗创作,整体上的现代性养成还不够充分”为由,提出质疑:“现当代旧体诗是否具备进入现当代文学史的资格”?文章表面虽未明言,实则倾向否定。当代中华诗词,广受社会关注。本刊特发北京大学中文系博士生导师钱志熙教授此文,作为对以偏概全、否定诗词一系列谬论的一种回应。
诗词创作的重新繁荣,是近三十年来文学发展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但对于这一文学现象,诗词界与新诗界、学术界以及大众,感受与体认是各不相同的,评价上也极不相同。这应该是一个正常的现象。近年来,研究当代诗词创作理论渐成风气。同时,研究现当代文学的学者也开始较多地关注现当代诗词创作,将其纳入学术研究的课题之中。但是对一些问题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分歧。首先一个敏感的问题是“诗词入史”的问题,另一个则是诗词这种古代时期产生的文学形式,在当代是否有它的存在价值?近来还有论者讨论当代诗词的现代性问题。结论还是认为诗词这种古典的形式与传统,很难获得现代性。至少在反映现代性方面,无法与新诗相提并论。因此合乎逻辑的结论,当然是说五四之后,诗词的正统地位被新诗取代,也是有其合理性。连带着还有当代诗词如何表现现代生活,以及诗词形式改革、白话入诗等问题。问题既然提出来,当然都有他们的理由,短期内似乎也很难达成共识。这里只想就这些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是诗词入史的问题。我想这里有一个基本的学术背景大家都忽略了。最早撰写近现代之际的文学史,原有另一种形式,钱基博的《中国现代文学史》就是将新文学与旧文学放在一起叙述的。从全面性来说,这应该是一个比较合理的作法。但后来新文学领域为了总结新文学运动的成就,开始撰写各种形式的新文学史。所以现代文学史,原本叫新文学史。像刘绶松先生的书,就叫《中国新文学史稿》。王瑶先生的书,原来也叫这样题目。既然叫新文学史,当然不需要叙述同期产生的旧体文学。但也不一定含有排斥旧体文学的意味,至少逻辑上说是这样的。但后来诸家编写新文学史,直接将其改称《现代文学史》,但却没有新文学之外其他“现代文学”纳入其中。这样,与新文学同期产生的旧体文学、乃至民间文学、娱乐文学,竟然在此不假思索的概念转换中被不知不觉地遗落了。而旧体文学界,居然也怡然受之。这恐怕就是观念的问题了。所以,现在讨论现当代诗词入史问题,先得将这个学术史上的问题理理清。至于现当代诗词能否入史,要不要入史?在逻辑上是根本不需要讨论的问题。作为一种文学创作的活动与事实,甚至可以说作为一种文化活动与事实,既然它客观地存在于历史中,史家当然要将它写入相应的文学史与文化史中。至于如何评价、如何建构、甚至如何与新诗相结合而共同建构一种现代、当代的中国诗歌史,则是学术界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现当代的诗词自身独立写史当然可以,但未免自说自话,缺乏全面历史观。我认为最理想的作法,是将现当代的新诗、诗词、歌曲、歌谣结合在一起,写出真正意义上的中国现当代诗歌史。这样的学术工作,需要艺术界与学术研究各个领域的通力合作。
再谈诗词表现现代生活的问题。个人认为,理论上诗词应该表现当代生活、文化、科技,更应该表现当代人思想与精神,事实上也已经在这样做了。但是在这里,我们要注意一个问题,即不能回到机械的艺术反映论的思维方式中去。对诗词表现生活,应该取辩证的立场。一方面,诗词首先是一种艺术,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反映现实的工具。另一方面,当代生活在内容、形式相比于古代,有很大的变化;但是人们的情感及其表达方式乃至审美活动,不能说与古代相比完全变化了。另外,艺术创作有它自身的立场。在艺术中,生活内容某种意义上说只是创造艺术的一种材料。甚至我们也不能以表现生活内容的多少、及时与不及时来衡量一种艺术的高低,更不能以此评判其生死。尤其不能以此来衡量譬如古琴演奏、山水画、书法等艺术形式。诗词当然与这几种艺术形式不同,但其中都存在一种古典美的因素。如果完全取消其古典美,何来诗词艺术?如果完全取消诗词中的古典美因素,何事于诗词创作?
至于白话入诗的问题,自风骚至乐府、汉魏六朝五言、唐宋近体、词、曲,都有相当的当代口语因素。这原来也不是一个问题。但是,就在当代创作中仍具生命力的近体诗词、曲及歌行、古风等来说,每一种都有它的语体使用习惯。近体与词即以浅近文言为主。散曲可杂入相当多的白话因素,但整体上仍应保持一种浅近文言的体性。歌行与古风相比,因为歌行原本出于乐府,并且在发展过程中受到民间说唱的影响,所以也可加入适当的白话因素。但当代人写作的歌行常犯的毛病,不是过于文言化,而是过于直白。至于取法汉魏的古风,则是属于文言性程度最高的。古人论文,先辨其体制,再论其风格。这一点甚至可以说艺术的基本规律,值得我们学习。
最后说说近来有些论者提出的当代诗词创作的现代性的问题。以我个人所知,所谓“现代性”原本是构成现代派艺术的一种质性,本来就不是用来评价所有艺术的。但也有这样一种趋向,即现代性渐渐成了一种对当代艺术创作的普遍诉求。如音乐、绘画、建筑等许多艺术中都有现代性问题。新诗创作中也一直存在现代性的追求。但这也只能是说新诗创作中一种倾向。当代不少书法家,也有现代书法之说,大抵是强调当代书法不同传统书法的审美功能。但这种现代书法并没有获得大众的完全认可。由此而出现八法全失、六书不备的丑、怪、乱的书法现象;近来已经有人提出质疑。本人对书法没有足够的实践与理论研究,对此不欲轻言。但是引此在新诗界、书法界都有所质疑的所谓“现代性”来否定当代诗词,窃以为还为时过早。自五四以来,旧体诗词从未消亡,就其反映现实而言,似乎较新诗更为积极有为。因为其艺术形式更具民族性,更符合各种文化程度的作者与读者的审美习惯。试问对于近现代之社会变革及重大事件之反映,乃至近三十年之改革开放、新农村生活,旧体诗词所表现的成果,是否真的有逊于新诗?则所谓近体诗词不能表现现代生活、没有现代性的理由何在?何况我们前面说过,诗词在当代创作中的存在,还有它的一种古典美的价值。所以,仅以十分抽象的“现代性”这样的概念来否定当代诗词创作,未免过于武断。
当然,从理论上讲,提出当代诗词创作现代性问题,仍然是有所启发的。而且在当代诗词创作中追求现代性也不失为一种创新方式。问题是现代性应该怎样理解的问题。现代性与诗词固有艺术性、古典美如何统一的问题。但是,如果将其作为论证旧体诗词必然灭亡、或者证明其终不能与新诗相提并论的依据,则作者的思维方式,其实还是陷在五四新诗诸家打倒旧诗词的激进论调中,只不过换了概念而已。
(原文刊载于2018《中华诗词》第六期)
{Content}
除每日好诗、每日精选、诗歌周刊等栏目推送作品根据特别约定外,本站会员主动发布和展示的“原创作品/文章”著作权归著作权人所有
如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用于他处和/或作为他用,著作权人及本站将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诗意春秋(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9029304号-1 京ICP备16056634号-1 京ICP备16056634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4246号
Copyright © 2006-2015 全景统计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