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族的诗歌人生(九)
作者:赖辉 2018年09月18日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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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叙事诗创作实务。用精炼的文字叙事,让我们的诗篇跌宕起伏,余音绕梁。
叙事诗是中国诗歌的一种,初期叙事诗就是中国古代的民间叙事诗,以叙述历史或当代的事件为内容的诗。有比较完整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到了唐代,元稹和白居易等文人也开始大量创作叙事诗,与古代的民间叙事诗不同,属于文人叙事诗。古典诗歌中著名的叙事诗有《木兰诗》﹑《孔雀东南飞》、《长歌行》、《长恨歌》、《琵琶行》、《连昌宫词》等。
中国的民间叙事诗是一种具有比较完整的故事情节的韵文或散韵结合的民间诗歌。叙事性是民间叙事诗的突出特点。在民间叙事诗的创作和传播中,巫师、艺人、歌手等起着比较重要的作用,有些重要作品还有专业的歌唱人员。这类诗歌除以口头形式流传外,有的还有手抄本。
中国民间叙事诗大多结构比较完整,故事有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有些还有尾声。比兴、夸张、排比、拟人、重叠、复沓等修辞手法比比皆是,其中不乏比较完美的文学作品,长久流传并产生影响,在中国民间文学中具有重要地位。其中有些宏伟的篇章不但是中国文学的宝贵财富,而且具有世界意义。同时在民族学、民俗学、宗教学、语言学等学科的研究中也具有重要的价值。
叙事诗的内容本质——抒情性叙事诗的内容本质是抒情性。离开这一点,叙事诗的内容就会同其他不是诗的叙事作品划不清界限。
叙事诗当然要叙事,要合适地处理好事与情的关系,要在抒情中叙事,叙事中抒情,具有分明的抒情气质。
叙事诗的抒情性表现为它以诗的抒情原则统驭叙事而不是相反。叙事诗中常常出现抒情插笔——诗人自己站出来,直接向读者倾吐自己对所叙之事的审美评价,抒发自己的激情。这些抒情插笔,是联系全诗各部分的纽带,而且经常是“居要”的“片言”,是精辟的警句。当然,叙事诗在诗中有自己的特点:叙事。这是抒情诗不能取代的。生活给叙事诗留下了位置。
和抒情诗相比,叙事诗所叙之事是完整的。抒情诗即便有故事,这故事也不完整;叙事诗的故事却具有完整性。
叙事诗回避复杂情节,不以故事的曲折离奇取胜,而是寓丰富于单纯。 [1]
中国民间叙事诗的产生、流传和演变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它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按内容分,有创世叙事诗、英雄叙事诗和婚姻爱情叙事诗三类:
创世叙事类
英雄叙事类
主要表现英雄人物及其业绩。这类叙事诗可以分为古代英雄叙事诗和近世英雄叙事诗两类。
第一类是古代英雄叙事诗,亦称“英雄史诗”。此类叙事诗,一般篇幅较大。有的还是多达几部和几十部的宏篇巨制,如藏族的《格萨尔王传》、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蒙古族的《江格尔》、《格斯尔传》等;也有情节完整、自成系统的短篇,如维吾尔族的《乌古斯传》、羌族的《羌戈大战》、哈萨克族的《阿勒帕米斯》、蒙古族的《勇士古那干》、《智勇的王子希热图》等。在诗歌形式上,既有韵文体的,也有韵文与散文兼行形式。特别是韵散兼行体制,使英雄叙事诗在民间以说唱的方式广为流传,深受听众欢迎。
古代英雄叙事诗,一般认为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奴隶社会初期或封建社会初期。中国各民族英雄叙事诗发展不平衡,具体作品产生、形成的时代尚无定论。但一般而言,它与各民族历史上经历过的部落和部落联盟时代的相互战争有着比较密切的系。这个阶段社会的生产组织和军事组织统一,部落之间经常进行征战,英雄崇拜成为这个阶段流行的社会思潮。古代英雄叙事诗,在思想内容上,主要表现部落征战和歌颂部落英雄的战斗事迹。如格萨尔、玛纳斯、江格尔、洪古尔、乌古斯可□等,都是史诗中部落民智慧和力量的象征。在部落战争中,战胜者一方的业绩,集中表现在史诗中英雄人物身上,而战败者一方,常作为魔鬼出现。
古代英雄叙事诗的产生,主要根据当时的现实生活,同时也包含着神话和创世史诗的因素。有的就是在创世叙事诗有关祖先崇拜和“文化英雄”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如大部分英雄叙事诗关于族源的追述、民族的迁徙、图腾崇拜遗迹、古老的祭祀典礼的描绘、古代社会习惯法准则的追忆等等,都和神话叙事诗有天然联系。就是英雄人物神奇般的诞生,充满幻想的战争场面的叙述,也无不打上神话的烙印。
第二类是近世英雄叙事诗。大多表现近世历史上曾出现过的人物和事件,一般都是在真人真事的基础上创作的。如蒙古族的《嘎达梅林》、《陶克陶之歌》,苗族的《张秀眉之歌》,南北朝时期的《木兰诗》等,中国的《钟九闹漕》(《抗粮传》) 等,它们大都是在事件发生当时或稍后产生的有关短歌和口头传说基础上,逐渐连缀,发展而成的。
婚姻爱情叙事类
在长期的阶级社会中产生,是当时婚姻制度和习俗的反映。这种叙事诗一般较少神话因素,它不像创世叙事诗和古代英雄叙事诗那样反映部落历史的重大事件,主要表现个人生活中的爱情纠葛,个人合理要求与社会制度、习俗的矛盾,有时通过男女青年的美满结合,表现出人民的理想和愿望。
在中国各民族民间文学宝库中,反映婚姻爱情的民间叙事诗十分丰富。中国古代叙事诗(多为短篇)有《诗经》中的《氓》、汉代乐府中的《上山采蘼芜》、汉末建安时期的《孔雀东南飞》等,近世这方面的作品有《双合莲》等。少数民族的这类叙事诗作品更多,比较有影响的如傣族的《娥并与桑洛》、苗族的《哈梅》、土家族的《锦鸡》、回族的《马五哥与尕豆妹》、维吾尔族的《艾里甫和赛乃姆》、哈萨克族的《萨里哈与萨曼》等。
婚姻爱情叙事诗,人物形象比较完整、鲜明,语言一般自然、生动,有的比较精练,富有表现力。有些作品抒情性较强,富有感染力
长庆体
“长庆体”之称始于宋人,缘于白居易、元稹的文集名。是对唐代白居易、元稹诗的泛称,所指较为宽泛。清以后,其内涵所指逐渐确定下来,成了以《长恨歌》、《琵琶行》、《连昌宫词》为代表的那种叙事风情宛转、语言摇荡多姿、平仄转韵的七言长篇歌行之专用名词。
长庆四年十二月,元稹将白居易的诗文编定为五十卷,命名为《白氏长庆集》;元稹自己的文集,亦题名《元氏长庆集》。尽管“长庆”仅四年时间,在元、白的创作中只是很短的一个阶段,但是作者本人表示认同,《新唐书•艺文志》载录作“《白氏长庆集》七十五卷”、“《元氏长庆集》一百卷”。宋人目录流传于今者,如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等,亦均作《白氏长庆集》、《元氏长庆集》。可知宋代时,元稹、白居易的诗文均以《长庆集》之名行世,当时人们也习惯于如此称呼他们的文集。由此可以推定,“长庆体”即元白体之别名。
梅村体
明末清初,吴伟业学习长庆体,融合“初唐四杰”的语言风格,将长庆体叙事诗改造为著名的“梅村体”。梅村体是长庆体的继承与发展,优点在于辞藻和声韵更出色,缺点在于用典过多。长庆体和梅村体是中国文人叙事诗最重要的两大类型。
“梅村体”诗基本可分为四大部分:一是战争悲剧,如《临江参军》、《雁门太守行》、《松山哀》等;二是政治悲剧,如《殿上行》、《读史杂感》、《东莱行》等;三是宫廷悲剧,如《永和宫词》、《萧史青门曲》、《洛阳行》等;四是艺人平民系列,如《楚两生行》、《听女道士弹琴歌》、《临淮老妓行》、《捉船行》等。吴梅村在创作时展现悲剧场景的方式粘着于以人系事的手法上,而对场景的裁取却显示出独到的匠心,具有典型性的场面伴随着个人遭际浮现在读者面前,读者在个别人的具有原生态的真实事迹中,能够窥见历史普遍的真实。
吴梅村诗中通过对个体命运的描述,既能补史之阙,复可以小见大,在个体抒情外,追索某种特殊事件在历史中反映的意义,这是吴诗的特点。其中战争悲剧诗与政治悲剧诗通常采用在历史的铺叙中凸现人物的悲剧性命运的手法,而在宫廷悲剧诗、艺人平民悲剧诗中借诗中人物的遭际命运来寓历史的幽思。前者诗人在创作时侧重于历史事件的记述,史家的褒贬手法分明;后者着重于诗中人物的叹惋,诗歌的抒情性特征更浓些。尽管诗人对不同题材,运用的手法各有侧重,但以诗史思维方式把握对象,凭借时代机遇的予赠,这也不能不说是诗史异质同源的一种文化遇合。秉承史家“以人记事”的传统,而又能自然而然地与诗美艺术的“以个别寓普遍”的要求相结合,正所谓“诗人慧眼,善于取题处”,这也不能不说是诗史异质同源的一种文化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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