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农业工具逐渐被现代机械代替之后,新世纪的第二个十年也即将过去。时光的飞快流逝似乎是现代人最为感怀的现象之一——高铁代替了公路,网络否定了纸上的信笺……我们还来不及挽留,儿童时代的农村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等待我们的,已经是“城市里不认人的黄土”。我不知道还有什么能够使这个时代慢下来?
诗歌会令这个时代慢下来吗?我尚不知,然而读高凯的《乡愁时代》,我觉得诗歌至少可以让我们在身处钢筋水泥的尘世中挣脱疲惫的身心,一步步抵达精神的故乡。找寻到我们的父辈所一生留恋和难以摆脱的黄土,发现在苦难与饥饿年月里那些闪耀的灵魂,从而进入自己一生奔赴的“词根”。
诗人高凯,正试图在《乡愁时代》里用一百多首诗歌,追忆那些已经消失的人和物,回溯他似水流年般的陇东乡愁,但我们能否在那永恒的乡愁中找见灵魂中珍贵的善良、纯朴、真实与爱,我们能否在“故乡”已经被消解之后,还能做一个有根的人?我想,这便是《乡愁时代》的主题之一。《乡愁时代》是一面映照现代人自我面貌的镜子,而诗歌本身的意义,在镜子的背面,是那一层镀亮灵魂的“银”。
一、独特的诗歌语言
《乡愁时代》诗歌中的语言,往往出乎意料,耐人寻味。
在《幸存者》一诗中,他这样写道:“昨夜外面走过去一场暴风雨/一棵大树被拦腰撞断”,这让我第一次明白,暴风雨原来也有“横”的力量,它并非只会从天而降,它还会“走”,但这个动词却相当有力,若不然,一棵大树怎会被“拦腰撞断”。诗人只是转换了一下视角,就给读者带来了强烈的视觉冲击,一场暴风雨横冲直撞,无视他物的蛮横便被淋漓精致地表现出来。正因诗人有一颗轻灵的诗心,才使他能让任何笨重的事物飞翔起来,只要有飞翔的需要。我相信,这么多年反复的训练,使他成为一个内力浑厚的江湖高手,不轻易出手,一旦出手,就显现某一种摧枯拉朽的力道,比如,“而且 远方的一粒火种/告诉我什么地方能亲手种出火焰”(《远方的一堆篝火》),四两拨千斤,使眼前的事物(火种)鲜活生动起来。
翟永明曾说:“我在写作中,力图搅拌和混合、使它们成为进入诗歌作品内部的一种方式”(《面对词语本身》),面对词语本身,诗人们都有自身的一个处理系统,诗人高凯是一位典型的词语考究型诗人,最典型的代表是他早些年所写下的《村小:生字课》,这些年,诗人延续了这一传统,并在诗句的用词上更加大胆,“爱我的那个人/不漂亮 但很月亮/让我陷入温柔之乡”(《爱我的那个人》),“月亮”这个名词突然就变成了他笔下的一个动词,一个典雅女人的形象便跃然纸上。很多时候,我都觉得高凯的一部分诗歌是拒绝阐释和解读的,任何过多的解读都是对句子的伤害,《爱我的那个人》便是其中一首。
二、从传统中来,向现代中去
对传统抒情的坚守,是高凯诗歌的另一个特色,收录入《乡愁时代》的诗歌《一片羽毛在飞》《看见》《路灯与灯蛾》《母亲是被我们害死的》等诗,句式比较整齐,表达层层递进,诗意渐次浓厚。这是诗人继承传统诗写,而又有所突破的努力之作,这类诗内容丰满,节奏明快,一咏三叹之后,往往推进到诗歌表达的高峰。陈超曾说:“在我们置身其中的今天的生活中,最寻常、最微小的东西,都含有一定意义上的传统因素。”(《通向传统的个人“暗道”》),优秀诗人都无可避免地要借道传统,这个传统可能是“山高月晓”的中国古典诗词,也可能是20世纪新诗先驱所创造的典雅的音韵美、建筑美和绘画美,而诗歌在书写当下的时候,还在遵循着“从哪里来”的铁律。
对传统诗歌的继承在高凯的一首《石头里的花朵》中完整体现,“十万年了/一枝花朵在我的一块石头里现身”,诗人写化石里的一朵花,起笔以咏叹,接着写化石里的花朵、茎脉、叶子都是黑的,“只有花蕾残留着一点儿暗红”,而花籽,“十万年未曾凋零”,这是承接了前句,紧接着他又写下:
其实 这块古老的化石
是时间拳起的一只拳头 一枝花朵
被时间十万年紧紧握在手心
等待与自己有缘分的人
现在,诗人转而赋予化石以灵魂,继而他又写道:“一枝无名的花朵/十万年里究竟想表达什么决心/花蕊最终和石头一样坚硬”,原来这一朵花的化石,却还有着坚韧不拔的“铁石心肠”,十万年花蕊与石头变得一样坚硬,就是为了遇见一个有缘人。
而且 这么珍贵的花朵
怎么会辗转十万年到了我的手中
此刻,诗人那双敏锐的眼睛,发现了一枝花朵的秘密,他最终告诉我们,这是一次隐忍的、令人怦然心动的相遇,这样的相遇是因了只有佛才能够道得明说得清的“缘分”。
这首诗在表达上具备了浑然一体的完整性,起承转合、远近、内外、虚实结合的相当完美,我相信它不仅是“象”与“意”的偶然相遇,也是诗人信手拈来,妙手偶得与自己深厚功底的绝妙契合。诗人以此诗向中国优秀诗歌传统致敬,毫不夸张地说,《石头里的花朵》当为好诗标准的典范之一。
高凯用自己的诗写回答了诗歌从哪里来的问题,他也在用自己的实践告诉着我们他的诗歌将向哪里去,他努力让传统与现代之间架起桥梁,打通穿越时间隧道的壁垒。正是基于“传统与现代,是互相打开的。”(陈超),高凯的诗歌触角必然地伸向现代,一如《水龙头》一诗在写了孩子对我说“水龙头在哭泣”,诗人在对这个现象反思之后,他又这样写道:“除此之外 我的孩子/还在这个家里看见了什么东西/孩子还有什么秘密没有告诉我/把我一直蒙在鼓里 我是不是/应该主动问一问我的孩子”,这里体现的内容广阔博大,诗歌表达靠近一种捉摸不定的尝试,表现生活常态化里那些偶尔的碎片,是极具现代性的。
十万棵杏树在沟壑里扎根
千万朵杏花把沟壑填平
一树摇摇欲坠的酸杏子
乐坏了三个怀里有喜的红袄袄人
这首《杏树沟》,短短四句,让我们看到了时间的流动。一条明线将杏树扎根生长的生命律动,杏花开得浩浩荡荡,杏子结果的摇摇欲坠,一溜儿地展现出来,另一条暗线则是把女人的成长,成熟,婚姻以及十月怀胎的的喜人衬托出来,这一明一暗两条线最终融合交汇,形成了一首美到极致的诗。这是一首可以写在叶子上赠人的诗笺,这也是一首传统诗写与现代书写完美结合的诗,在这里,传统与现代已不分彼此。
三、情到浓处是故乡
写于2010年清明节的诗《先考先妣》,高凯以诗歌的方式为先人立传,在以伴随父亲一生的咳嗽为意象而写下的《咳嗽正传》里,他这样写道:“其实 父亲吃下的第一口烟不是烟/而是咳嗽 为了天天能有咳嗽吃/父亲真正是把命都豁出去了/饭前吃烟为了饭前咳嗽/饭后吃烟为了饭后咳嗽”,但就这样一个“嗜烟如命”的人,正是以自己的咳嗽坚持着自己善良的底线,“父亲受命去秘密处决一个叛徒/但到了地方 看着一炕熟睡的老小/父亲手一软 丢下一声咳嗽/转身就逃之夭夭/父亲一生最深的苦难/与这声鬼使神差的咳嗽有关”,父亲不忍心看到睡了一炕的老小因为丧失亲人而悲痛,却因此改变了自己一生的命运。父亲的真诚、善良最终遗传给了我,我继承了父亲的咳嗽。《咳嗽正传》荡气回肠,一蹴而就,字里行间浸润着对父亲的怀念,诗人诚挚,情感充沛,以写子承父志,来完成为父亲立传的目的。而在《小脚传奇》中他又这样写道:“我是八个幸运者中的一个/排行老七 后面虽还有一个妹妹/但我是最后一个宝贝儿子/俗称老生子 是为小脚母亲/和大脚父亲养老送终的那个人”,读之感人肺腑,令人热泪盈眶。清明节,高凯写下这组诗,是在为父母立传,更多的或许我们可以认为它是一篇祭文,在清明,父母一生的片段不断在眼前闪现,父母一生的苦、难、悲、喜皆与他们的十个儿女有关,诗人想起一个有担当的父亲,一个护家的小脚母亲平凡而伟大的传奇人生,并以诗歌的方式来祭奠他们。
“一个诗人,如果没有灵魂扎根的地方,没有精神的来源地,是很难写出好作品来的”(谢有顺《乡愁、现实和精神成人》),很显然,高凯的诗歌根基,完全建立在他生长的那片陇东黄土上,因此他的灵魂也扎根于此,他对陇东黄土塬的一片浓浓的情感是他诗歌的内驱力,而亲情不过是他没有加密的诗歌,“我一直深信/已故的母亲肯定会回来找我的/因为 母亲在我身上留下了/只有她和我才知道的/一个秘密的符号”(《我身上有一个胎记》),这个“符号”,看起来是他已故母亲魂魄找到儿子的“接头暗号”,实质上也是诗人与故土的接头暗号,无论今生离开陇东这片土地有多远,无论离开亲人有多久,对于故乡,诗人永远是一个孩子。相信终有一日,如果他还能循着夜色抹上这片土地,这里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会从梦中醒来,他们会在瞬间对上这永恒的“暗号”,诗人就不会走失,这就是诗人身上的胎记,一个难以割舍的恋乡“情结”。
四、把乡愁烙在纸上
在没有写下乡愁时,乡愁先于诗歌出现。这是一个诗写近乎滥竽的时代,我们看到诗歌中普遍的情感缺失亦或没有节制的泛滥,不断地使诗歌受伤,不断地让诗歌淡出群众的视野,而那些没有根的写作,更让人无法产生信任。一个真正的诗人可能一生都不发表一首诗,但他从来都不会远离诗意——他爱令他产生诗意的大地、山川树木或者一如梭罗那样的“瓦尔登湖”。
而高凯在《乡愁时代》写下的,不是一个人的乡愁,而是“我们”共同的乡愁,没有人不承认那些陇东土地上消失的原始的农村物什,就不是其他地方正在消失的“物种”。架子车或者一声来自农村的鸡鸣,都会唤醒我们对于乡村的记忆,可如今,每一个城市人都不可能置身于儿童时代的农村,在“小蜜蜂”、“蜻蜓”、“黄鼠狼”、“螳螂”、“牵牛花”围拢的童年里,做一个“草莽英雄”。“有一天 我告诉手无寸铁的父亲/好男儿应该现身江湖/做一个草莽英雄”(《草莽英雄》),诗人只有把乡愁写于纸上,看到只有在草莽的童年才可能让一个英雄大显身手,只有熟悉而深入童年之境才能找回这样的自信。《草莽英雄》是一首童谣,也是一首童年赞歌,但诗歌底层游弋的依然是一丝遥远的叹息,是啊,不说时代,单说大人的世界哪还会有这样大显身手的机会?
烙在纸上的乡愁,在诗人高凯的笔下,已经超越了简单的感伤与批判,他试图在纸上写下最为浓烈的情愫,努力呈现最为复杂的文本,这让我们看到,那些穿过纸张背面的乡愁已经失去了我们习以为常的“哀伤”,它沉重而凌厉,它保留并建设了一个复杂的大人类乡愁图景。
麦子黄了
塬畔上那个浅衫衫长头发人
心儿野了
高粱红了
塬畔上那个深衫衫长头发人
身子重了
这首《收获季节》,给人一种朦胧而震撼的美,“黄”与“红”色彩的变换,以及女人身心的变化,像一幅对比鲜明的油画一样,给人很强的视觉冲击。简短的诗句,让诗歌充满了无限的想象,而诗歌流淌的气息,是一种“原始的反抗”,是一种刺痛内心的凌厉的乡愁。
“我无意从诗歌地理学的角度来探讨这批诗人的写作意义,但是,强调一个诗人的精神原产地,在今日这个无根的时代,的确有着异乎寻常的价值”(谢有顺《追问诗歌的精神来历》),高凯的诗歌立足陇东,吸收优秀的诗歌传统,努力开掘出全新的诗歌之境,他的诗写或灵动或厚重,他用词考究,神鬼莫测。多年来,他稳定扎实的诗歌探索,为他打开了更为广阔的诗歌视野。但这一切都源于他拥有着一颗赤子之心,他来自陇东的黄土,他把诗歌还给黄土,亲情温润了他诗歌的语言,童年还原了他诗歌的底色,他流淌于纸上的乡愁,不过是他先于纸上,疯了似的远远地喊出的一句“故乡”而已。
而故乡,会不会答应一声呢?
2018年6月12日
于陇南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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