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乐陵撤县建市30周年。乐陵公元前202年置县,1988年撤县建市,是驰名中外的金丝小枣之乡,境内拥有30万亩千年枣林,是国家4A级旅游风景区。乐陵文化底蕴深厚,拥有明代文庙、碧霞元君故居、魏王城等历史文化资源。乐陵红色文化浓郁,是冀鲁边区抗日根据地的核心区,境内冀鲁边区革命纪念园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已入选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
改革开放尤其是乐陵撤县建市以来,乐陵全市上下团结拼搏,砥砺奋进,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辉煌成就,同时也创造了弥足珍贵、可藉传承的宝贵精神财富。回顾过往,是充实的记忆;放眼未来,是辉煌的憧憬。为展示、颂扬、讴歌改革开放特别是乐陵撤县建市30周年以来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推动新时代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乐陵市委宣传部与《诗刊》联合举办诗歌征文等系列活动,现将征文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征集时间和对象
6月15日至7月31日,面向全国诗歌爱好者征集。
二、作品要求
1、紧扣主题、内容健康、角度新颖,文字精炼。颂扬、讴歌改革开放40周年暨撤县建市30周年以来乐陵各个领域发展变化以及乐陵市域内民俗风情、人文风貌等变迁的诗歌作品。
2、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鼓励创新作品,提倡组诗。
三、参与方式
1、投稿邮箱:llxcp123@163.com。请在邮件标题处注明“诗歌征文”字样。
2、联系电话:0534—6268162 6268159
联系人:刘敏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各5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各300元
五、特别声明
1、所有作品请务必注明作者、通迅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本次活动所征集作品一律不予退稿。
2、所有入选作品版权归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拥有对作品进行再创作、修改、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权利,不另付稿酬。获奖作品将择优推荐在《诗刊》发表。
3、所有参赛作者必须保证自己的作品不存在法律纠纷,主办单位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致的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4、所有参赛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5、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中共乐陵市委宣传部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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