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杜甫致敬
文 / 谷禾
诗人 小说家 谷禾
春天的时候,翻译家舒丹丹给我寄来了她新译的英国诗人菲利普·拉金的诗集《高窗》,我曾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她说,等我读完后,就写一篇关于杜甫和拉金之比较的文章给她批评。因为忙于编务,我终于还是食言了,但后来我曾多次在心里问自己:我为什么突然想到了杜甫和拉金?关于杜甫,近年来,我读完了最新版的十卷本《杜甫全集校注》外,还拜读了冯至先生的《杜甫传》,洪业的《杜甫:中国最伟大的诗人》,吕正惠先生的《诗圣杜甫》等介绍杜甫的生平和艺术成就评价的书籍。当我再一次问自己,是否当下众多汉语诗歌写作者们言必提及的诸如米沃什、布罗茨基、沃尔科特甚至艾略特和庞德等20世纪的西方大师级诗人们,其艺术成就和影响力已经超越了我们的先辈杜甫时,我的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如吕正惠先生所言,杜甫之所以当得起中国历史上最伟大诗人的称谓,源于他对前人的继承和发展以及对后世的深刻启示和广泛影响。在杜甫之前,唐代诗人一直提倡上承《诗经》之脉,以及两汉之朴素、本真和开阔,而对离其最近的南北朝诗歌遗产则报以坚决唾弃之的态度。只有杜甫保持了难能可贵的清醒,并最大限度的学习和承继了以陶潜、谢灵运、鲍照、庾信为代表的诗歌精神,并推陈出新,集大成而开一代诗风。
在杜甫之前,我们能从遗留的诗篇中看到他们诸如饮酒放歌吟风弄月的诗人形象,却看不到他们作为父亲、儿子、丈夫、农夫、官僚等等的日常存在。只有从杜甫开始,我们才看到了通达现代人生活的日常之诗,诗人的笔下不再只见天地,而始可见众生。诗人从“酒神的祭祀(海德格尔)”降格为我们身边的世俗之子。所以我们说,是杜甫搭起了诗歌通达现实的桥梁。我这里所说的现实,不是山河草野之间的客观存在,而是个体化、碎片化、细节化的倒影于诗人心灵间的现实映像,是可触摸的,有血有肉的,有痛感的,甚至鲜血淋漓的日常生活,是比现实更广大更深刻的诗人的心灵真实。
我们无数次谈及并根植于中国人血脉中的家国情怀,在杜甫的诗中得到了最深刻最具体生动的体现。杜诗之所以被后人称之为“诗史”,并非“三吏”“三别”的存留,亦非杜甫那时就有了以诗写史的意识、担当和理想,而恰恰在于他并无这样的自觉地性,而专注于书写一个小人物在大历史背景下的个人遭际和歌哭。即使在晚年写下的诸如“细草微风岸,危樯独夜舟。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名岂文章著,官应老病休。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的诗行里,他的困厄,他的惶惑,人生的漂泊无定,都因其渺小,反而更真实,更触动人心。可以说,是对大时代背景下的个人境遇与内心动荡的真实书写,给杜甫带来了他作为诗圣的无上光荣。
杜甫是中国古典诗歌技艺的集大成者,他对前人所给予的诗歌营养广泛汲取,家国与天地,现实与理想,在杜诗中并没有单独拎出来作为个案存在,而是分化成了的无数个小我而隐现,以至后世的读者在阅读杜甫的时候,随手都能找到陌生或熟悉的自己。
在阅读《杜甫全集校注》的过程中,我会突然想,也许杜甫还是极少数不需要传记就能被全面了解的诗人,因为你只要按编年体例读完他的全集(杜甫也是为数不多的需要按编年体例读完全集的诗人),他的一生就像一棵生长的树,从茁壮成长到枝繁叶茂,再到落叶飘零,枯枝横斜,最后归于岑寂,已历历如在你目前了。诗人不再是祭司、隐、士、仙、道,而仅仅是和历史一起忍受煎熬的最平常的血肉之躯——这就是杜甫最真实的形象。自然,不是所有的阅读者都能认识到杜甫的伟大和重要,更不是所有的人从一开始就能认识到杜甫的伟大和重要。对真正的写作者来说,杜甫是一个在前边很远的地方等着他的诗人,终有一天,你们会互相看见。我无法知道杜甫在世时是否有这样的信心,不,他一定是没有的,否则,也一定不会发出“百年歌自苦,未见有知音”的慨叹了。但在他去世后百年,韩愈、白居易、元稹、李商隐等渐趋看到了杜甫作为一个巨人的存在,在杜甫去世后三百年,更有苏轼、黄庭坚不遗余力的鼓吹,终于把杜甫引向神坛,并在伟大的唐诗之后,为中国古典诗歌开辟出了崭新的以写日常为特色的宋诗之“白银时代”。在离世一千多年之后,杜甫走出国门,更深刻地影响了以庞德、勃莱和詹姆斯·赖特为代表的西方现代诗写作,并成为了其重要的写作资源。
在今天,我们是否可以重提“向杜甫致敬”?我所谓的“致敬”并非倡导形式的复古,而是希望现代诗歌也能够继承和发扬杜甫诗歌所涵盖和代表的艺术追求和诗歌精神,让我们的现代诗歌因为拥有了以杜诗为代表的古典情怀和传统而更加强大和源远流长。
而写《高窗》的英国诗人菲利普·拉金,在西方也被誉为“着力于描绘现代人生活和精神的细部,在艾略特之外,开辟了一代诗风”的诗人。和杜甫一样,菲利普·拉金并非是一个高产的诗人,在他活着的年代里,其重要性也并没有特别显现出来,这让我同时也想到了他的同胞R.S.托马斯和近邻谢默斯·希尼。
近乎囊括了拉近一生诗作的汉语版拉金诗集《高窗》所收入也不过160首诗,其中不少还是拉金去世后朋友收集整理的遗作,但拉金却因为对艾略特的反叛和对日常生活书写的固执坚守被称为“写平凡的大师”,199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德里克·沃尔科特曾这样评价拉金:“平凡的面孔,平凡的声音,平凡的生活-——也就是说,不包括电影明星和独裁者的,我们大多数人过的生活——直到拉金出现,它们在英诗中才获得了非常精确的定义。他发明了一个缪斯:她的名字是庸常。她是属于日常,习惯和重复的缪斯。她住在生活本身之中,她不是一个超越生活的形象,不是一个渴求中的幻影,而是一个习惯于长期独身的男人朴实无华的伴侣。
早期的拉金即表现出了与前辈大师艾略特的不同,年轻的拉金曾写下这样的诗句:“鸽群在薄薄的石板瓦上群集/身后是西边洒来的一阵细雨/它扫过每一个缩着的脑袋,每一片收紧的羽毛,/鸽子们拥挤在最让它们舒服的,温暖的烟囱周围。”(《鸽子》)他只是把我们熟悉的日常化的场景清晰地呈现出来——它们散发着了让人舒服的、温暖的人性而非神性的光辉,尽管它并不多见。在我看来,菲利普·拉金也一定从中看到了自己与前辈的不同,以至于在他终生的诗歌写作里,写日常成为了不懈的追求和行为准则。他的书写甚至不无琐碎之嫌,小到了诸如“……一个名字刺耳的小站/庇护了黎明时分的工人们;转身投向/属于天空,稻草人,草垛,兔子和野鸡的孤独,/还有,变宽的河流缓慢的流动/层层金色的云,那闪光的,点缀鸥鸟的泥巴……”(《这里》)小到了“小便之后摸索着回床上……” (《悲伤的脚步》)这样的正统诗歌所不屑。
如果说谢默斯·希尼的个人诗泉是朝向爱尔兰历史和个人记忆的,R.S.托马斯的祈祷是朝向上帝的,菲利普·拉金则坚持认为自己的写作源头是是托马斯·哈代而非写《四个四重奏》和《荒原》的艾略特,他对自己写平凡写日常的追求和方向一直有着难能可贵的清醒。不同于上述几位英语诗人所拥有的优裕的稳定生活,作为名将杜预的后人和前朝名臣杜审言的嫡孙,“致君尧舜上”才是杜甫终生的不懈追求,虽不为当权者所用,并历经战乱,颠沛流离,晚年几乎到了每天要面对饥饿、疾病和死亡,到了“亲朋无一字”的地步,只能借宿在洞庭湖上的一条孤舟上苟延残喘,却仍然“戎马关山北,凭轩涕泗流”,对国家和朝廷念念不忘。在杜甫身上,“诗人”不是作为一种身份或职业而存在,写诗仅仅是他灵魂的出口而已。这样的一个诗人,他不可能或者根本无暇去刻意选择“写什么”,而“怎么写”也一定是源于生命磨难和历练的自然呈现。
换句话说,对杜甫来说,写日常也许是一种自然而然的选择,也许是一种无奈的选择,而唯独不是一个自觉的选择。我们可以说,杜甫只是一个诗人,而非理论家或者哲学家。我们也可以说,杜甫的诗就是他最杰出的理论和哲学。从这一点上讲,无论谢默斯·希尼,或者R.S.托马斯和菲利普·拉金,也许和伟大的杜甫并无可比性存在。
这样看来,多年以来深陷于“口语”和“学院”之争的当下汉语诗歌写作就显得不无幼稚和浅薄。曾几何时,作为一个汉语诗歌写作者,我也以为杜甫作为一种传统一直在我们的血脉里汩汩流淌,而事实并非如此,即便对伟大的古典传统,也需要正本清源的去再回溯和再学习。唯如此,才能既不妄自菲薄,又不忘乎所以,才能从最小的可能开始,去书写呈现我们每一个人绝然不同的日常生活的伟大诗篇。
2016.7.28
《坐一辆拖拉机去耶路撒冷》是诗人谷禾近五年(2013-2017)来所创作的诗歌力作结集。他的诗歌不管是直击,还是重现或回忆,总是以“及物”的“结点”,在一个缺乏诗意的文化语境里,写出了属于我们这个时代富有现实感的“沉痛”的诗歌,展现了一位当代诗人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向以杜甫为代表的中国伟大诗歌传统致敬的勇气和实践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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