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诗禁忌浅析
作者:田子壬 2018年03月09日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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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源于南朝齐、成熟于中晚唐的律诗,因其有严格的要求故称为格律诗,至今也有一千五百多年的历史了。一千五百多年来,人们代代相传,虽经风吹浪打,格律诗依然薪火不灭,足见其有多么强大的生命力!但是,正由于她自身严格的要求限制束缚了她,致使她在高速飞驰的现代社会列车上有点不大适应,就好象小脚女人一样,踉跄而行。那么,分析格律诗的利弊,做到扬利弃弊,让其在现今社会中昂首阔步,高歌猛进,实在是一件令人心旷神怡的事情。
格律诗究竟有哪些利弊呢?这恐怕要从格律诗的诸多禁忌谈起。
格律诗的禁忌众说纷纭,综合起来,主要的无非是字音(义)方面和押韵方面两种。先说字音(义)方面的:
一忌重字:是指一首诗中,尽量不要有重复的字,但是在本句句式中除外。不过也有许多好的格律诗里有重字,一般情况下应尽可能避忌。
二忌孤平:所谓孤平,是指一句中,除去最后一个韵脚字外,只有一个平声字,则为犯孤平。比如“仄仄平平仄仄平”,如果第三字是仄声,除去第七个韵脚字外,只有第四个字是平声字,就是犯孤平。
三忌尾三连平(仄):是指每句最后三个字都是平声或仄声字,比如“仄仄平平仄仄平”,如果最后一字是仄声,就是尾三仄;如果第五第六字是平声字,就是尾三平。
四忌失对、粘、替:①失对:要求一联的上句与下句间的有关字,平仄相反,如果相同了,就是失对。②失粘:要求上联下句与下联上句间对应的字,平仄相同,即为粘,如果不粘,就是失粘。③失替:要求一句内2、4、6字平仄交替,没有交替,就是失替。
五忌合掌:是指律诗中,三四句、五六句,其实是两幅对联,如果一幅对联,上下句意相同,就是合掌。
六忌直白:是指所用文字要雅致含蓄,太过直白,就不是格律诗了。
七忌平头:是指上句一、二两字不得与下句一、二两字同声。如古诗“今日良宴会,欢乐难具陈”,“今”与“欢”同声,“日”与“乐”同声之类。
八忌上尾: 是指上句末一字不得与下一句末一字同声。如古诗“西北有高楼,上与浮云齐。”“楼”、“齐”同为平声之类。
九忌蜂腰:是指一句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同则两头大,中心小,似蜂腰之形。如古诗“远与君别久”句,“与”字、“久”字,同为上声之类。
十忌鹤膝: 是指第一句末一字不得与第三句末一字同声,同则两头细,中心粗,似鹤膝之形。如古诗“新制齐纨素,皎洁如霜雪。截为合欢扇,团圆似明月”,“素”字、“扇”字,同为去声之类。
十一忌大韵:是指上句首一字不得与下一句末一字同韵。如古诗“胡姬年十五,春日独当垆”,“胡”字与“垆”字同韵之类。
十二忌小韵:是指上句第四字不得与下句第一字同韵。如古诗“薄帷鉴明月,清风吹我襟”,“明”字与“清”字同韵之类。
十三忌正纽:是指上下两句之中,有一平声之东字不得再用上声之董字及去声之冻字,因东、董、冻三字为一纽也。如古诗“我本汉家片,来嫁单于庭”,“家”字在平声六麻,“嫁”字在去声二十二,同为一纽之韵。
十四忌旁纽:是指上句首一字已用平声东韵之字,下句首一字不得再用上声董韵或去声送韵之字;或上句已用董韵、送韵之字,则下句不得再用东韵之字。如古诗“丈夫且安坐,梁尘将欲起”,“丈”字在上声二十一养,“梁”字在平声七阳,“梁”、“长”同韵,而“长”字与“丈”字即为一纽之类。
十五忌“诗眼”模糊:所谓“诗眼”,是指一句诗中最精练传神的一个字。一首诗看来平淡而其中若有“顶峰”句,则变平淡为崛奇。诗眼,不论是虚是实,乃描绘意境思维形象的关键,因此下字须响须沉须稳。如:陆游《书愤》中颈联:“塞上长城空自许,镜中衰鬓已先斑”,其中的“空”字,流露出作者自许塞上长城、满腔报国热忱却一直到老仍报国无门的深重的怅惘与悲愤,读之令人扼腕,准确深刻地点明本诗主旨――抒写悲愤之情。
十六忌上下联风马牛不相及:是指上下联各自说的事物事理毫不相关,无法使一首诗成为一个整体来表达全联的主题(中心)思想。
此外,写律诗还要忌:不工、不贯 、不自然等毛病;写绝句也要忌 :可加可减、可多可少、可彼可此、可上可下等毛病,这里就不再一一展开细述。
在押韵方面:
一避免新旧韵混用:是指同一首诗中用韵,或用旧韵(平水韵),或用新韵(中华新诗韵),二者只能用其一,不能新旧韵混用。
二避免挤韵:也称犯韵、冒韵,是指在诗句中不是韵脚处过多使用同韵的字,读起来让人拗口。
三避免撞韵:就是在不用韵的那句(白脚,如七绝的第三句)尾字也用了韵脚同韵的仄声字。
四避免重韵:一首诗中,用同一个字重复押韵,这是几个避免中较为重要的。
五避免换韵:是指一首格律诗中,韵脚的字的韵部,只能在同一个韵部中,如果不是同一韵部,就是换韵。所谓韵脚,就是偶数句的最后一个字,如果第一句押韵,其韵脚也包括在内。
六避免押韵单调:要求韵脚平声,要阴阳都用,如果出现了皆阴皆阳,会出现阴阳失调。
七避免凑韵: 俗亦称“挂韵脚”,谓所押之韵,与全句意义不相贯串,而勉强凑合也。如唐诗“黄河入海流”句,若易流字为浮字,便为凑韵。初学最易犯此,理当切戒。
八避免落韵: 落韵者,出韵之谓也。如一首诗中,通体全押一东韵,而一字忽押二冬韵,一东与二冬,虽古韵可通,然用诸古体诗则可,用诸今体诗,即为落韵。学者宜慎之。
九避免倒韵:倒韵者,将二字颠倒以就韵之谓也。如古诗“新书置后前”句,易前后为后前,即所谓倒韵也。然此二字于词义尚无碍,不妨倒用。若强山林树木等不可倒用之字而倒用之,便觉不通矣。
十避免哑韵:作诗当择声音响亮之韵押之,自然音调高超;若用哑韵,则非但词句不挺,且全诗亦因之萎弱矣。
十一避免僻韵:僻韵又名险韵,就是用不常见的生僻的字押韵。
十二避免同义之韵:一韵中有数字同义者,如六麻之花、葩,七阳之芳、香,十一尤之忧、愁,意义皆同,若一首诗中并押之,未免重复可厌。
十三避免字同义异之韵 :字有实字虚用者,也有虚字实用者,如一东韵之风字,不当作风刺之风字押;四支韵之思字,不当作意思之思字押,初学最宜审慎。
……真是多如牛毛,不一而足!格律诗这么短短几行文字,竟有如此之多的禁忌和避免,如果后人须全按其要求写诗,那岂不是要面面俱到,举步维艰!结果只能是穿凿附会,那还会有什么好诗而言?因此,破除其中那些不适合现今诗歌创作、束缚现代人手脚的禁忌,而保留和传承其中的精华,便成为我们的终极目标。
总的来说,格律诗之所以有诸多禁忌,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诗歌具有音乐美,说白了就是要使诗歌让人读起来抑扬顿挫,好听。这本是无可厚非之事,但是过度的追求音乐美,甚至到了束缚人们手脚、防碍思想内容表达和诗歌创作发展的地步,那么这种苛求便成为绊脚石了。现在我们就来分析一下诸多禁忌的利弊,看看哪些是绊脚石吧。
还是先说字音(义)方面的。在字音(义)方面,笔者认为,一些禁忌对诗歌创作是有利的,如忌重字,忌合掌,忌失对、失粘、失替,忌直白,忌上下联风马牛不相及等,这可说是对写诗者的基本要求,也不难掌握。其它如忌孤平,忌尾三连平(仄),忌平头,忌上尾,忌蜂腰,忌鹤膝,忌大韵,忌小韵,忌正纽,忌旁纽,忌诗眼模糊等,均可不必过分强求,写诗者可注意也可不在意,因为它对诗歌的音乐美影响不大,当它阻碍思想内容表达时,作者大可破格而弃。实际上今人作诗大多没有受此限制,尤其是初学者更不熟悉这些。
再说押韵方面的。格律诗在押韵方面严格要求用平水韵。平水韵因其刊行者宋末平水人刘渊而得名。在此之前,古诗是没有统一的韵表的。隋朝陆法言的《切韵》分为206韵,过于细。唐代规定相近的韵可以合用,所以唐朝《切韵》实际简化版为193韵。南宋原籍山西平水人刘渊,在著《壬子新刊礼部韵略》时依据唐人用韵情况,将同用的韵合并,把汉字划分成107个韵部,每个韵部包含若干字,作律绝诗用韵,其韵脚的字必须出自同一韵部,不能错用。同期山西平水官员金人王文郁著《平水新刊韵略》为106韵。清代康熙年间编的《佩文韵府》把《平水韵》并为106个韵部。清人戈载的《词林正韵》是一部词韵书,书分三卷,分平、上、去三声为十四部,入声为五部,一共是十九个韵部。十九部大约只能适合宋词的多数情况. 其实在某些词人的笔下,第六部早已与第十一部、第十三部相通,第七部早已与第十四部相通。 其中有语音发展的原因,也有方言的影响。2005年5月中华诗词学会颁布的中华新韵,以普通话为读音的依据,因普通话里已没有了入声字,故将《词林正韵》的五部入声韵取消,将汉语拼音的35个韵母,划分为14个韵部。从语言发展语音演化的历史来看,可以这样说,宋朝的平水韵相对于陏唐的切韵己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清人的词林正韵相对于平水韵,又是一个更大的进步,中华新韵相对于词林正韵,无疑也是一个明显的进步。
在押韵方面,笔者主张迎新弃旧,即提倡写格律诗用中华新韵而不用平水韵。其理由如下:一是平水韵因分部太多而造成一些韵部可用韵字太少,这样极不利写诗者表达今天较丰富的思想内容。二是平水韵毕竟是古韵,是宋人在唐代音域基础上编辑形成起来的,它可能符合当时的宋音,但在语言历史发展到普通话只有四声的今天,古韵已不能体现其音调的优势,作为今人应该顺应语言变化,不要死抱住平水韵不放,如果继续拿着古人的韵作今天不能体现古韵的诗,那么我们岂不是显得愚蠢无知且可笑可悲?三是一些平水韵字音用现在普通话语音读起来与古音不同,如上平声九佳和十三元中就有很多现代读音绝然迥异的韵字,若用来押韵,势必造成听觉上不是相同韵部的感觉,这就完全违背了律诗为求押韵和谐好听的初衷。四是中华新韵相对于平水韵来说,不仅分部少使每部可供选择的韵字多,而且它以普通话语音的韵母作为依据,符合现代人的语言习惯和科学规范,按此押韵,听觉上韵部完全相同,符合诗歌音乐美的要求,我们何乐而不为呢?宋人尚且能依据唐人用韵情况编出平水韵,清人也能依据前人作词用韵的情况归纳编出《词林正韵》,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推行符合现代语音的新诗韵?难道我们还不如前人吗?至于押韵的诸多避免,都有其一定的道理,都有其合理的成份,但也不尽如是,象避免押韵单调中所说的皆阴皆阳,从音乐美的角度来论,有些较短的诗词朗读起来皆阴皆阳反而会觉得更加琅琅上口,显得更加好听,如李白的《望庐山瀑布》、《静夜思》,李煜的《浪淘沙》等,这是我们写诗时要注意的。假如用新诗韵写作,其中一些避免,象新旧韵混用,换韵,落韵等,也就自然而然避免或减少了。
袁枚说:“余作诗,雅不喜叠韵、和韵及用古人韵。以为诗写性情,惟吾所适。一韵中有千百字,凭吾所选,尚有用定后不慊意而别改者;何得以一二韵约束为之?既约束,则不得不凑拍;既凑拍,安得有性情哉?《庄子》曰:‘忘足,履之适也。’余亦曰:忘韵,诗之适也。”(《随园诗话》卷一、6)在押韵的问题上,除袁枚外,其实一些诗词名家早已不受限于平水韵,如唐代杜甫、李商隐等大诗人,他们中的诗歌都有邻韵通押的作品,且“唐人不以为嫌也”(袁枚语),我们今人反而嫌乎?近代鲁迅、毛泽东等伟人,也为我们做出了榜样,不少作品都采用邻韵通押。据了解,中华诗词学会是提倡用新诗韵写诗的,岭南诗社也要求用新诗韵写诗者应注明新诗韵,这说明新诗韵已被各诗词界承认和接纳。但是在诗词界一些人的头脑里,平水韵还是根深底固,自已作诗,非平水韵不押,并始终以其作为评判一首诗好坏的标准,其思想还是停留在老地方,稍有不合,即予“枪毙”,真是“一张平水韵,囚住万人心”!殊不知押韵只是一种形式,衡量一首诗好坏的标准主要应是思想内容。
最后我想再说说格律诗的总体格式,主要是统一的字数:五言和七言,统一的句子:四句(绝句)、八句(律诗)和长句(排律),再加上平仄、押韵、对仗的要求。由于格式统一,规定苛严,因而致使它在形式上显得千篇一律,难有变化,机械呆板,这也是它的毛病。回顾历史上好的诗篇,非格律诗的也大有其在,如《咏鹅》、《敕勒歌》、《登幽州台歌》、《游子吟》等,这些好诗相比之格律诗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格式灵活,在字数、句子、平仄、押韵和对仗诸方面都比较自由宽松,由此让人想到作诗未必就要作格律诗,好诗也未必就是格律诗,我们应该兼收并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在继承格律诗优秀特点的同时,在字数、句子、平仄、押韵和对仗诸方面,何不也试图打破格律诗严格的格律限制,只要思想内容能够充分表达,如三言、四言、六言俱可,三句、五句、六句也行,平仄不拘,押韵不限、对仗不定,做到变不变为多变,使呆板成灵活,化腐朽为神奇!若能做到这样,这大概就是一个新的诗歌时代的到来。
就语言发展的历史来看,我们不可能再回到平水韵的时代,未来语言发展的情况尚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以北京方言为基础的普通话语音,正尤如初升之太阳,以其辉煌磅礴之势,光照四方,自立于世界民族语言之林。
一切热爱诗歌并希望其发展的人们,如果我上面所说的会触及到我们的传统思想,那就让它触及一下好了。时代在变迁,社会在前进,诗歌必须继续向前发展,不能永远停止在原来的水平上。我们也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决不能裹足不前,墨守陈规。让我们“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鲁迅语)!让我们勇敢地甩开枷锁,张开双臂,去迎接无愧于我们这一伟大新时代诗歌创作繁荣发展的到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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