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 悼革命先烈王子元(新韵)

作者: 2017年08月05日05:30 浏览:531 收藏 觉得不错,我要 赞赏
白杨后辈悼先贤,名冠红村自子元⑴。
宁为家国甘壮烈,不惜官禄苟偷闲。
金城抗日风骨在,陇右扬旗星火燃。
就义寺沟惊鬼魅,笑迎华夏万年安。
注释:
注⑴ : 王子元,又名敬民,通渭县新景乡白杨林人。生于1905年。1923年进入平凉陇东讲武堂学习。1926年夏入邢肇棠部队,后担任国民党洮岷保安司令部参谋长、河西专员、临潭税务局局长等职。由于他对国民党反动派背叛革命、屠杀人民的行径极为不满,抗日战争爆发后,毅然决然走上了中国共产党所指引的革命道路。1948年3月不幸被捕, 1949年7月被敌人活埋于尕寺沟,时年44岁。解放后,甘肃省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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