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8周年、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把人生理想、家庭幸福融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把个人梦与中国梦紧密联系在一起,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中共汕头市委统战部、汕头海外联谊会将举办首届“汕港一家亲,共筑中国梦”全国诗词创作大赛,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名称
首届“汕港一家亲,共筑中国梦”全国诗词创作大赛
二、主办单位
中共汕头市委统战部
汕头海外联谊会
三、活动主题
汕港一家亲,共筑中国梦,弘扬社会主义正能量
四、具体要求
(一)参赛对象
诚邀统一战线的干部、职工和全国诗词爱好者及海外华人华侨参加,欢迎各地诗词社团组稿参赛,共襄盛举。
(二)征稿内容
1、围绕“汕港一家亲,共筑中国梦”主题,回顾中国革命血雨腥风、战火纷飞的峥嵘岁月,讴歌中国共产党波澜壮阔、可歌可泣的光辉历程。聚焦改革开放,赞美我国在改革发展历程中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讴歌香港回归20年来,“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伟大实践,歌颂香港经济社会取得的辉煌成就。
3、突出侨乡汕头特点,抒写汕港同心行,谱写共创辉煌新篇章。
4、倡导“留住绿水青山”的环保生态理念,围绕汕头正在开展的“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和创文强管工作,讴歌美丽乡村建设,赞美创文强管的民心工程、惠民工程。
(三)征稿要求
1、作品体裁:以中国传统诗词的形式,要求合乎格律,诗用平水韵,词用词林正韵,新韵要注明,同一首诗不可新旧韵混用。要契合“汕港一家亲,共筑中国梦”主题,内容积极向上,健康唯美,融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
2、参赛数量:参赛作品须为原创,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及网络新媒体上发表过,每人限1-5首,第1首作为参赛作品。
3、严禁抄袭,若发现抄袭,即取消参赛资格,作者文责自负。
4、参赛时附作者简介100字内。
5.活动结束后,主办方有权对所有入选作品结集出版、发行和信息网络传播等。
6.参赛者须署真实姓名,并附详细通联方式。如: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电子信箱等。
7、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四)投稿方式
1、邮箱投稿。将参赛作品发到大赛组委会邮箱:hyqluyin@163.com或1165421708@qq.com;并注明(“汕港一家亲,共筑中国梦”全国诗词创作大赛)字样。宋体四号字,附件发送。
2、通联投稿。寄:广东省汕头市海滨路14号人大政协大楼三楼市委统战部“汕港一家亲,共筑中国梦”全国诗词创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收,邮编:515036。信封注明“汕港一家亲,共筑中国梦”全国诗词创作大赛字样。
(五)时间安排
2017年7月10日起,至8月10日止,为期一个月。
五、评审方式
由主办单位邀请诗词名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于活动结束后公布。
六、表彰办法
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若干名,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获奖名单和作品在媒体上公布。
七、诗书展览
1、大赛结束后,遴选100首优秀诗词及获奖作品,邀请书法家写成书法作品,并拟在2017年国庆节期间举办首届“汕港一家亲,共筑中国梦”全国诗词创作大赛书法展。
2、首届“汕港一家亲,共筑中国梦”全国诗词创作大赛书法展览结束后,将结集出版《汕港一家亲,共筑中国梦》全国诗词创作大赛书法作品集。
3、遴选若干首优秀诗词作品镌刻在城乡相关公园或文化广场,作为永久保存。
中共汕头市委统战部
汕头海外联谊会
2017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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