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能臣位不低,竟朝文武属一稀。
总完西北总东北,剿罢民军剿满旗。
殉死应该归本分,投降可以是团谜
江山没变主人变,助帝帮君都奋蹄。
洪承畴简介
洪承畴(1593年—1665年),子彦演,好亨九。福建南安县(今福建南安市)人。明末清初大
臣。洪承畴出身望族,到其父洪启熙时家道已中落。洪童年入学,家贫辍学,因极有天分,又被学馆
免费招入。后在泉州城北学馆读书。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二十三岁中举,次年中进士。初授刑部
主事,历员外郎,郎中等职。明天启年二年(1622年)升浙江提学佥事,后迁两浙承宣政左参议。16
27年升陕西督道参议。1631年任陕西三边总督。1634年以兵部尚书衔总督河南、四川等五省军务。
1639年调任蓟辽总督,开始与清军作战。松锦之战败绩,被俘投降,为清朝汉人大学士。1644年随清
军入关。入京后,以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右副都御史衔,列内院佐理机务。建议采取明朝典章制度。
1645年受命至南京招抚江南各省,平定了江南抗清义军和南明鲁王、唐王政权。1648年回京。1653年
督办两湖、两广、云、贵等处,总督军务粮饷,采取先固湖南,后安广西,得尺守尺,酌量进止的方略
。1659年回京。1661年致仕。康熙四年(1665年)卒。赠太子太傅。谥文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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