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城

作者:2017年04月28日 10:31 浏览:283 收藏
心城(野草文学奖+广东省+广东金融学院+何建建)
归宿
一阵凉风,不知从哪个方向陡然拥来,嵌入那几乎令人窒息的热气团里,覆盖、碾压、驱散,直至完全将它取代。这是今年七月的第一阵凉风,在持续的闷热赶走了一批校园里的毕业生以后,它悄然而至……
天空慢慢褪去蓝底的衬衫,披上乌皱而苍老的蓑衣,伴随着几阵动人心魄的闷哼声,向遥远的天际延展开。不久,整座城市终是在爆发中获得了解放。
这是我来羊城求学的第四个年头,受中文专业书卷气的浸染,相比“广州”,这个具有现代意味的符号名称,我更喜欢叫它“羊城”。高考后,我不顾家人的反对,报了外省的大学。从那个处处可闻黄梅调的小镇,跨越了千里,来到这个木棉花开、徜徉在浮华中的大城市。那是一次任性的选择,还没回过神,又将面临着新的路口。暑假后,我就是准毕业生了,或许会彻底和课堂一刀两断,投进社会的怀抱。
校园里空荡荡的,期末考试一结束,孤独的就是宿舍了。窗外,雨越下越大,桌上的那本《中国文学史》被笔隔在阅读页上。我推开门,迎着扑面而来的撞击,平静地走了出去,像是背了好久包袱,在风雨中踽踽独行。盛夏的阵雨总是这般凶狠,如同一个杀人如麻的刽子手。没有水泥外壳,小路被天空扔下来的雨水砸得遍体鳞伤。一不留神,便把我淹没在土黄色的泥水里,静静地趴在地上,像是做了一个梦……
毕业季
毕业季,刚刚冷却,热闹随着这阵突如其来的暴风雨渐行渐远。
回想拍毕业照那天,校园像被起义军占领了,每经过一个地方,要么是外衣、帽子和鞋子满天飞,要么是整齐划一的拍照党。有人在寂寞的林荫小道拥抱,那是一对情侣。即将踏入社会,他们倾尽仅剩的青春,给彼此留下最后的纪念。毕竟,谁也不知道,明天会不会就是永别。
宿舍的好友们约定某一天,大聚会。等到月过梢头,华灯初上,酒精弥漫着整个六月。然后,在深更半夜,街边的冷清被一群又一群烂醉如泥的酒鬼打破,花坛被当作厕所,成了他们排放和呕吐的天堂。不时从校警值班室传出惊天动地的呼噜声,像是要告诉所有人,他们睡了,狂欢无罪。每到天亮,校园中,行李轮摩擦地面的声音此起彼伏,去上课的新生还能在草坪上看到几个宿醉未醒的学长。
校门口的大排档和小卖部每天都是爆棚的,烧烤店的老板很开心,看起来油光满面的。他刚收了一笔聚餐费,还没来得及收拾好杯盘狼藉的二号桌,又听到三十三号桌传来结账的喊声。手上沾了油,滑得像刚抓了十几条黑泥鳅,顾不了许多,他随手抽了几张纸巾擦了擦,觉得不放心,又在裤子上蹭了蹭。
六月尾,毕业典礼落下帷幕,毕业生们如鸟兽般散了,就业将他们从校园驱赶而出,于是,我们成了明年的接班人。
暑假的前一天,父亲打来电话,半个钟头,我们沉默了二十八分钟。最后,他说当老师不错,通话就断了,我也就听不到他在那头,像往常一样,时不时用打火机点烟的声音了。
班上的同学大多在争分夺秒地备考各类证书,有些人觉得银行是最好的归宿,所以,他们顺便连营养师资格证一起考了。只是,当我想到未来,他们之中有的人可能会回家,养猪创业时,便笑得连眼泪也跟着蹦出来。
宿舍的几个伙伴早已有了求职的规划,除了我,在他们奔走于各种招聘会时,还拿着《人间词话》,不知疲倦地翻着……
祖屋
暑假来临的前一个周末,二叔从外地赶回了老家――那个年迈的村子。据说,是六月持续的暴雨,让洪水泛滥了整个镇,于是,祖屋轰然崩塌。我能想象得到,暴雨后,洪水带来的,是它被冲垮后的残肢断臂。而在往昔毫无人气的十几年里,它一直拖着摇摇欲坠的病躯,在一次次的风霜雨雪中苟延残喘。或者说,巍然屹立,相对我们而言。
祖屋终于重归沙石,铺垫在我生长的那片土地上。和爷爷当年一样,睡倒在那一片每年都能看得见油菜花海的田埂上,此后便再也未能起来。
爷爷奶奶已去世多年,四个姑姑先后出嫁,两位叔叔被迫外出谋生。唯独作为长子的父亲留在家里,后来,我上学了,迫于生计,父亲带着母亲出省务工。一把黝黑的方锁,圈住了那座早已孱弱不堪的土屋,再也没给阳光串门的机会。
二叔到家那天,父亲还在外地,他打电话托人找来一辆挖土机,将一堆堆残砖碎瓦拨开,清理过后,一遍遍碾压。一个下午,承载三代人记忆的祖屋,被夷为平地。二叔说,他为我留了一片祖屋的瓦。祖屋同我们挥别,在未来的某一天,当我拿起那片瓦时,相信,我还能想起门前的油菜花海,还能记得爷爷倒在田埂上,那安详、微笑的脸庞……
书香门第
曾经,几十户人家,依傍荒野而居。听村子里的老人说,方姓是当时的第一大姓,他们重视血缘宗亲,一旦致富,便花大价钱修缮祠堂,久而久之,村子便有了它的名字――方祠。
祖屋曾坐落在村子的最北边,门前本是一片漫无边际的荒地,数百年来,经过世世代代汗水的打磨,开垦成了田野。每当清明节前后,一出门,就能看到一片油菜花海。
父亲告诉我,祖上以读书起家,高祖父是位私塾先生,曾祖父也饱读诗书。到了爷爷这一代,因为贫穷,竟连读书都成了奢望。爷爷靠着磨剪子的手艺养活了一大家子,父亲姊妹弟兄共七人,只有小叔在他的支持下读完了大学。然而,面对生活时,小叔在没日没夜的奔波里选择了沉默。最后,他也没有捡起那顶书香门庭的高帽。
记得小时候,村南的董婆婆很喜欢来我家串门,干瘪瘪的嘴巴叼着个烟斗,拄一根龙头木拐杖,一笑起来,就能看到光秃秃的牙床。每次来,她都会从口袋里抠出几颗小龙人奶糖塞到我手里,摸摸我的后脑勺,叫我“小大人”。在我们方言里,“大人”常指有出息的孩子,早先,多半指功名有成的读书人。
我五岁那年,董婆婆去世了,无病无灾。临去的前一天,她还拿着本泛黄的《弟子规》来我家,那本书看起来有些年代了。和往常一样,回家时,她留下几颗奶糖,摸摸我后脑勺,把书递给我。“俺们村里人都不认字儿,小大人要得劲儿读书,你们家早时可是书香门第哩……”零星地记得她的话,也不知怎么的,那天她对我讲的特别多。可谁又算到,一转身竟然变成遗言呢?或许吧,人在预感自己要离开时,交代的东西会格外多。
爷爷爱喝酒,每次,一听到村里方叔公家的孙子回来过,他就背着我去串门。方叔公总备上两副碗筷,让家里人弄几个下酒菜,再从他的床底下摸出一壶酒,和爷爷边喝边聊。方叔公的孙子是村子里第一个大学生,大学毕业后,不愿回来,最终落家在大城市,几年才回来一次。
“你们老何家好歹是书香门第哩!打总来俺老头子这块儿哄酒喝……”这是方叔公和爷爷说的最多的话。后来,方叔公也去世了,那时我才读初中,据说是村里人发现的,他把自己直挺挺地挂在大厅的横梁上,站在和爷爷喝酒的那张桌子上,堆了两条长板凳。出殡那天,我看到他孙子才从外地回来,身后跟着一个穿着打扮艳丽的女人。他们面无表情,只在大厅的灵堂前站了会儿,他叼着支中华牌香烟,香烟还未燃尽,就听到旁边的女人不耐烦地扯他的衣角。不多时,在和家人的激烈争吵中,骂骂咧咧地离开了。那时,爷爷告诉我:读书,是为了更好地做人,做更好的人。
爷爷去世那年,我六岁。还记得,那晚月亮特别圆,家里人把爷爷从田埂抬回时,都哭得很大声。只有我,蹲在大门口,望着满天星斗,哼着爷爷教我的童谣:“月亮走,我也走,跟着月亮去打酒……”那是每次从方叔公家喝酒回去,他都会哼的。“乖孙哟,俺们何家可是书香门第哩……”除了童谣,还有这句话,从他满是酒气的嘴里,醉醺醺地滑出来。
归土
村里把喜事分为两种――红色和白色。人有生、老、病、死,倘若说结婚预示着新生命的到来,为喜。则人老离世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喜事。爷爷离开时,倒在田埂上,枕着自己家的半亩田。一辈子没碰纸笔,心里却对“书香门第”念念不忘;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到最后,还是回归土地,
按照习俗,在喇叭、唢呐、铜钵和皮鼓的送葬曲中,爷爷被抬进了棺椁,村里人叫它“寿材”。父亲请隔壁村的道士来做法事,他背着一个土黄色的包袱,上面绣着八卦图案,从里面掏出一把桃木宝剑,穿起杏黄色道袍,围着桌子挥舞起来,口中振振有词。
大门口摆着一个火盆,家里人轮流跪在旁边烧纸钱,我是长孙,便一直居中跪,头上围着白麻布。表兄弟们先后轮流替换,等到下半夜一起风,满地的纸灰像雪花一般,铺遍了门前。
大堂上,各式各样的彩色纸人围在寿材四周,正中贴着两副挽联,由于时间太久,我早已记不清内容。挽联是从镇里请人来写的,只依稀听到父亲和他的谈话,希望有“书香门第”四个字。
姑姑们趴在寿材上歇斯底里地喊着,父亲戴着白布帽,一听到鞭炮声便冲出门,以跪迎的方式引导前来的亲戚送灵。
第二天傍晚,所有人捧着蜡烛,蜡烛插在装了沙子的碗里。父亲走在最前面,捧着爷爷的相片,几个村里的长辈抬着寿材,紧随其后。其他人用手捂着烛火,排成一队,从家里出发,直到将爷爷的寿材送到墓场,便再原路返回,村里人称这种仪式为“天葬”。
以后,每个月圆的夜晚,当我抬头仰望时,脑海中跳出那首童谣:“月亮走,我也走,跟着月亮去打酒……”上学识字后,不知是何种引力,促使我去翻看那本《弟子规》,在字典里寻找“书香门第”的意义。直至高考结束,我选择了中文专业……
父亲
毋庸置疑,父亲是个有担当的男人,他用十二年的时间,供小叔完成了高中的学业。而那些蒸发在烈日下的汗水,渗透进骨髓,化作狰狞的皱纹和厚重的老茧。从小到大,最敬畏的,莫过于父亲的眼神。或许是承受了太久的苦难,对下一代光耀门楣的渴望就越发深重。父亲奉承“惯儿不孝,肥田出瘪稻”的理念,手持无形的棍棒,希望从幼时起,为我埋下孝子的种子。
多少年前,将他判定为苛刻近似魔,残暴甚于君的恶人。总在一次次遍体鳞伤后哭天抢地,又在声嘶力竭中逐渐恢复平静,最后沉沉睡去,梦里,依旧在父亲的追打中东躲西藏。那时,我浑浑噩噩地感觉到被一双粗糙而温暖的手环绕,脸上传来小心翼翼的摩挲。醒来时,人已不在蜷缩的厨房一角……
自爷爷奶奶去世,祖屋门前的荒草一年接一年,前赴后继地疯长。随着我小学毕业,愈发沉重的经济负担将父母亲撵出家门,他们终于告别了农田,结束了朝九晚五的体力工作,去到举目无亲的外地。务工,这是他们共同协商后的选择。从那以后,每个万家灯火齐明,天上月儿共圆的夜,灯光下闪烁着我落在墙壁上的影子。电话接通,一阵听不出任何感情的嘱咐后,又连着好长的沉默。于是,那边传来打火机点烟的声音,在母亲迫不及待的催促中,此起彼伏。不知是香烟湿了,还是打火机坏了。
转眼间,我们这一代也已长大成人,表兄弟姐妹十五个,年长的哥哥、姐姐都先后成家,年幼的尚在襁褓,唯独我一人在外求学。暑假前一个月,小叔约了几个在南粤相近的表兄弟,在深圳一聚。那晚,滴酒不沾的小叔和我醉倒在公园的草地上,望着满天星辰,细数着银河中回忆的轨迹。酣然入梦的前一刻,我的脑海闪过许多片段,那是从小叔谈及父亲的只言片语中拼凑而成,点点滴滴,尽是他无声的独白:
忽的想起那些托人办事的岁月,老大为我能找个好工作,跑断了腿。东借西凑买来的猪蹄膀,得有半个猪吧,清早放在别人门口,连打嗝声也未能听到。背着几十斤自家产的大米进城求助,电话不接,敲门不应,只好放在门口。等到晚上再去时,米不见了,门还是没开……
然而,相似的遭遇早已成为家常便饭。我仿佛能从小叔的呢喃声里看到父亲点烟的背影,往日打在背心的手印开始发烫、灼烧,酒精熏红的脸上传来阵阵撕裂般的疼痛……
足球场
雨渐渐停了,稀疏的雨滴打在后背。坠落上万米的高度,似有千钧之力,压得我近乎窒息。从泥水挣扎着爬起来,像午睡后的惊醒,我拖着沉重的脚步,踩在坚实的地面上。
不远处,足球场传来孩子的欢笑声,年轻的父亲踏着小碎步,一个黑白相间的足球在他脚下翻滚,身后跟着个四五岁的小不点。绿茵茵的足球场被这久违的雨水冲刷得焕然一新,塑胶跑道下,渗透的积水哗哗地流进下水道。
唰地一声,足球在年轻的父亲脚下,溅起一滩积水,划过一个优美的弧线入网。球网已残破不堪,顺着网结旋转了几圈,球便挣脱束缚,从漏洞中狂涌而出,向我飞来。我仿佛看到它焦急的神情,像曾经被关在家里看书的自己,跃窗偷出。
原本压抑的空气一去无踪,还没和大地告别,便被凉风彻底取代,夹杂着青草的新鲜气息,沁人心脾。操场陆续有人赶来,他们多是许久不见的球友,我们在这片足球场相识。送走毕业季的热闹,迎接暑假,这是一次不期而遇的狂奔。
梨花是个阳光帅气的小伙儿,他同我年龄相仿,却已工作多年。在这个浮华的现代都市中,早出晚归的作息,时间妄想成为良玉的打磨者,事实上,它扮演着一个生命切割者角色。看着他在球场热身,汗水从两腮滑下,凹陷的眼眶被两朵黑色的乌云包围,苍白的脸色,正如同梨花一枝。所以,我们叫他梨花。
阿富和我同龄,早年辍学,离家在外打拼。现在和几个朋友合作,开了一家汽车美容中心,顺带出售摩托车。每次我们约好踢球,总能看到他带着老婆和女儿。到休息喝水时,他老婆早就拿着一瓶农夫山泉在旁边等候。跳远的沙坑里,是他两岁女儿的乐园。阿富告诉我,家里人以前总让他读书。在外闯荡多年,从打工到创业,再到结婚生孩子,他时常觉得自己掌握的知识太少。体力活固然很累,但拥有自己想要的平凡生活,倒也乐得其中。
武哥是我们学校毕业的师兄,离开大学两年,工作四处碰壁。趁着兼职的空隙,也经常回来踢球。他曾做过销售,卖过保险,做过柜员……上一年暑假,他决定考托福,去外企应聘。后来,本是会计出身的他,成了某辅导中心的语文老师,也真令人啼笑皆非。每日坐一个多小时的车赶去上班,晚上回来时,多半没有球可踢了。我常打趣他,一个学会计的,竟然和我这个学中文的抢饭碗……
我很庆幸,在这个足球场认识了他们,每一场酣畅淋漓的奔跑,是和足球的邂逅。当夕阳西下,我们在球场盘腿而坐,喝同一瓶矿泉水,心脏跳动的频率,是那么接近。洒在大地的橘红色消失前,阿富牵着妻子和女儿朝着远处的摩托车走去,一家三口的影子影在绿色的足球场上,那份无法言喻的温暖蹿进心里,一闪而逝……
归程
暑假的第七天,我踏上了回家的路。
从羊城到宜城,一千六百公里的距离,火车沿着铁轨,将我、连同一背包待看的书,朝北方驶去。望着车窗外极速倒退的田野、平原和房屋,思绪不知飞去何方。归去,是临时的决定,没有告诉任何人。谈不上心血来潮,仅仅是一次心灵的释放。毕业来临前,我已然失去了方向,而心里却始终存有牵挂的地方――家乡。
车厢里挤满了人,他们来来往往,显得那么意气风发,连脚下的路也用不着注视。我记不清自己的脚被踩过多少下,也没听到过任何一句抱歉的话,绷紧的双腿尽可能塞到座位下,寻求个避难所,总挡不住突如其来的踩踏。
座位并不是紧靠窗户的,过迟上车的代价是行李无处安放。到了晚上,本就显得狭窄的小桌,被另外三人悄然收入梦中,我只能抱着背包枯坐。我们依旧是陌路人,同相遇之前一样。车厢里压抑得令人窒息,在天明前,逃票客和列车长的争吵声越来越大,直到所有人都被吵醒。那一夜,我没睡。列车停靠后,听着车轮碰撞铁轨的声音从我的耳边向远方传去……
镇上变化不大,除了公交车正式开通,交通管理迈入正轨。毕竟,要争做文明新县城。从到家的那一刻起,电话如同连环炮,轰炸难得停歇,大都来自昔日同学。小学的阿军通知我,他订婚的日子就在不久之后;初中的杨羽二十四天前喜得千金,准备摆满月酒;堂叔的大女儿比我小两岁,前些日子响应号召,生下第二胎,让我回去吃顿便饭,他家的二女儿也在半个月后远嫁外市。推掉了所有饭局,让手机处于失眠状态,我便静静地回了村子一趟。那时,祖屋的地基已经打好,正接受盖房前阳光的暴晒。
那天,我在地基上坐了一下午,看着远方的天空,直到最后酣然入睡。我又做了一个梦,梦里,正备研的我在自习室的走廊边来回走动,教学楼回荡着我背书的声音。自习室中空无一人,靠讲台的一个座位上堆满了书,一本《中国文学史》被笔隔在阅读页,旁边放着一小片碎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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