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刘瑛先生

作者: 2017年04月15日20:18 浏览:23 收藏 觉得不错,我要 赞赏

好大的狗胆,
竟敢在大庭广众之下,
君臣欢宴之时,
趁着风吹灯灭,
拉大王爱妃的袖子,
却被美人揪了帽缨,
请诛贼人。
 
好勇的战士,
竟敢在兵败山倒之时,
凭着血肉之躯,
仗着匹夫之勇,
救大王于万马军中,
大王问:爱卿为何救我?
他拿出了留缨。
 
此被揪帽缨者
非楚国一等勇士,
他叫越椒。
此被救驾者
乃春秋五霸之第一君主,
他就是楚庄王!
这才演义了一出令人叹惋的故事。
 
是楚庄王会收买人心吗?
非也,他把将士看得比妃子重。
被免罪就一定要舍命吗?
未必,调戏王妃罪不当诛。
 
如今我讲述这“留缨”的故事,
就是因为一个叫“刘瑛”的人。

公平的法律应当是:
王不能摸百姓家女人的脸,
百姓却能摸王家女人的屁股。
 
2017年4月15日,北京,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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