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浪漫派诗人诺瓦利斯(Novalis)有一句名言:“哲学是一种乡愁,是一种无论身在何处都想回家的冲动。”诗也如此。我这么说,并非无据。席勒在《诗歌的力量》(1795)一诗中说,诗如神秘的精灵,使俗世的事务暂时抛开,让浮世的欢乐沉静下来。
诗会引领人们回到往昔幸福的屋檐下,回到自然的怀抱中,回到家:
就像经过绝望的怀思,
经过长期分别的苦痛,
挥着悔恨之泪的儿子,
重新投入慈母的怀中:
诗歌会领着漂泊的人,
脱离殊风异俗的他乡,
恢复幸福的纯洁天真,
回到青年时代的草房,
不受冷酷的法规羁绊,
而在自然的怀中取暖。
汉语说“家乡”,“家”与“乡”连称,所以“乡愁”也就是想家的愁思。西语中的“nostalgia”,跟汉语“乡愁”的构词方式一样,是由两个希腊语词根nostos (回家)和algia (病痛)组成,“nostalgia”就是“思乡病”。
钱锺书在《说“回家”》一文中,把诺瓦利斯那句德语中的乡愁(Heimweh)更准确地译成“思家病”,并且说:“回是历程,家是对象。历程是回复以求安息;对象是在一个不陌生的、识旧的、原有的地方从容安息。”家是庇护身心之所,让人心安理得,无挂无碍,自适自在,究竟圆满。
《百喻经》曰:“以我见故,流驰生死,烦恼所逐,不得自在。”我们在人世间历尽了风雨,尝够了辛酸,劳苦倦极,疾痛惨怛,穷则反本,于是不由自主地思念起家乡的岁月、童年的时光,心理上即刻像回到母亲的怀中,被环绕,被呵护,获得一种彻底的安全与信托。
所以,乡愁是对逝去的美好事物的追忆,也是与目前难于应付的个人状况达成的妥协,希望这是暂时的,我就要走到老路上,我就要回到老地方,我最终要回到一个摇篮般单纯的经验中去。
乡愁与过去、母亲、童年、自然这些名词可以互换,又总是与朦胧、暧昧、惆怅这些形容词相联系,又苦又甜,是一种甜蜜的忧伤,或者如赫尔德所说的,是一种高贵的痛苦。
举鲁迅的例子吧,他可不是什么工愁的人物,对故乡一生爱恨交织,但其现存最早的文字《戛剑生杂记》,是他少小离家去南京进江南水师学堂所写的随笔,却透露出鲁迅的故乡情结同样开始于感伤的行旅:
行人于斜日将堕之时,暝色逼人,四顾满目非故乡之人,细聆满耳皆异乡之语,一念及家乡万里,老亲弱弟必时时相语,谓今当至某处矣,此时真觉柔肠欲断,涕不可仰。故予有句云:日暮客愁集,烟深人语喧。皆所身历,非托诸空言也。
南京距绍兴水路也不过七八百里,在少年鲁迅的念中却有万里之遥。为何要如此放大呢?因为自我戏剧化。“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都是熟到骨子里的诗句,非万里不足以称天涯,非天涯不足以称游子。
斜日、暝色、老亲、弱弟、柔肠,所有这一切都是阴性的、低音部的、暗色调的。这就是乡愁的滋味,它温和、细腻、私密,令人情不自禁耽溺于其中,简直算得上情感上小小的纵欲了。
所以说,乡愁是一种病,但却是一种审美的病。
诗是乡愁,因为诗也是一种抚慰人心的软力量,像尼采所说的历史一样,具有治愈创伤、弥补损失、修补破碎模型的文化的“可塑力”(plastic power),能够将过去的、陌生的东西与现在的、亲和的东西融为一体。
诺瓦利斯也说过:“个体生活在整体之中,整体也生活在个体之中。只有通过诗,才可能产生最高的同情与合力,以及有限与无限的最紧密的联合。”有关整体性(totality)的问题,是西方哲学的乡愁所指向的古希腊文化的特征,它在现代的丧失,我们后面还要再说。现在要说的是,诗的功能,就是把失散的个体引领回去,与原有的整体重新结合。
陈世骧论中国文学的抒情传统,一再从字源上讨论诗的本义。他根据高本汉的释义,“诗”的声旁“寺”的字根,最初的书写形式有三种不同的意思:“足”“止”“之”,诗的原始观念便与这三个意义有时截然相反的因素有莫大关系。
如果此说可信,那么我倒愿意这样过度阐释一下:“足”是蹈踏的动作,与节拍有关,但关键在于走,“之”是去到某个地方,“止”是到那个地方停留。因此,我们可以合起来加以解释:诗就是引领我们走向还乡的路,并最后让我们回家止歇。同样喜欢字源学的海德格尔,在《荷尔德林诗的阐释》中说过一段经典的话:
诗人的天职是返乡,唯通过返乡,故乡才作为达乎本源的切近国度而得到准备。守护那达乎极乐的有所隐匿的切近之神秘,并且在守护之际把这个神秘展开出来,这乃是返乡的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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