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由于身处“和平”年代,人们很少谈起正义,然而俗话说“公正自在人心”,即便在诗歌中,诗性正义亦在无形中左右着诗人的创作。“正义”依我之见,至少具有以下两个层面,其一是现实主义的正义,它由发生在我们身边大大小小的事件所构筑,从全球化时代民族主义、身份政治的问题到变革中阶级矛盾四起的中国社会,从鲍勃·迪伦、美国大选到王宝强离婚,无不关涉到某种公正,但是诗歌正义和通常意义上的正义有何不同呢?
这其中区别或许与诗人主体的双重性有关,诗人既作为见证者实际地感受、应对种种不公正,同时又作为书写者,以诗的笔法隐晦地记录暴行与不公,譬如策兰的《死亡赋格》便是对纳粹屠杀绝妙的诗性见证;
写作归根结底是对日益机械化的生活、历史文化的反省与考量,在此意义上,文学比现实生活更加接近真理。诗歌,作为想象力和自由度更高的凝练文类,绝不仅停留在单纯地摹仿现实,诗歌势必意味着更高的真实,如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所述:“诗人的职责,不在于描述已发生的事,而在于描述可能发生的事,描述依照可然律、或必然律发生的事。”因而,诗歌正义的第二个层面在于,诗歌的超越性赋予正义以理想主义色彩。
诗歌既直面现实,又指向未来,诗歌通往正义。
以正义为线索,我们可从中西方诗歌史上找寻某种例证和榜样,探究正义在不同时代从何种维度以何种方式入诗。
一、外来的养分
在古希腊的荷马那里,正义是奥德修斯流亡海上十年生死未卜,一心渴念的故土和亲人。建功立业、衣锦还乡、美好的荣誉流传人间便是希腊英雄心目中的正义,而这一切唯有回到故土才能最终实现。与返乡的正义性相比,塞壬的美妙歌喉、神女卡吕普索令他长生不朽的诺言,这位英雄竟可以不为所动,甚至波塞冬的诅咒、独眼巨人的威胁,在奥德修斯返乡的正义性面前亦荡然无存。
在中世纪的但丁那里,正义是在基督教的虔诚信仰下,依靠理性和自由意志直面与抵抗中世纪教会罪恶的桎梏,幻游层层地狱,终抵光明至善的天堂。透过繁复的隐喻、象征,精湛的结构、韵律,我们可以窥见但丁隐晦幽微的现实政治意图——为陷入政教纷争的佛罗伦萨注入改革的勇气与希望。
自华兹华斯的浪漫主义诗歌起,出于对理性主义的怀疑、法国大革命的失望与工业革命的反省,诗人有意识地在作品中回避政治与意识形态,转而寄情大自然,倾吐个人化的内在情感。“诗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在《〈抒情歌谣集〉导言》中,华兹华斯将诗歌与真理等同,称之为“最初的和最后的知识”。这意味着诗人们开始摒弃为特定阶级、某种崇高无尚的精神或事业而写作,荷马史诗里的那种正义——战功与荣耀、城邦权力与民众福祉,以及但丁、弥尔顿在宗教神学意义上的正义,逐步淡出诗人的视野。
浪漫主义诗人把目光更多投向大自然和凡俗之间,以纯粹质朴的语言书写日常生活的情思,但这并不意味着与世隔绝,华兹华斯极富盛名的《丁登寺》一诗,表面写诗人故地重游瓦伊河,然而如果仔细审视会发现诗人两次游览的时间中经历了法国大革命的幻灭。诗人以丁登寺为题,却在诗中只字未提这座颓圮的中世纪寺院,丁登寺背后透露着英国宗教改革后所引发的修道院和特定阶级的震动,丁登寺周边恶劣的环境污染和贫民窟诗人亦有意隐而未提,只是极力地描绘自然对心灵的净化。浪漫主义并非简单地超越一切世俗症结,而是将忠于自身情感视作一种更为天经地义的正义,在作品中隐晦地表述对现实的不满和对公正的渴求,浪漫主义的公正指向人的天性与自然乃至宇宙万物的和谐。
进入现代,十九世纪的巴黎是一个蒸蒸日上的资本主义大都会,人们在新商品、新发明的拜物教中乐此不疲,同时早早埋下了异化和堕落的种子,令人欢欣,也倍感忧郁。波德莱尔对感官经验的捕捉和审美观的突破,使诗歌的正义不限于讴歌美好的事物,诗歌的正义同样存在于对那些“丑陋”的、边缘的、游离的事物的书写。
雪莱曾严肃地审视工业化的伦敦,“地狱是个很像伦敦的城市/人口众多、烟雾弥漫的城市/这里有各种各样被毁掉的人/却极少或者没有快活的事情/公正不多,而怜悯更是少见。”或许雪莱出于纯真自然的天性和革命民主的热情,惋惜伦敦化作暗无天日的地狱,对种种现代性症候求全责备。
然而,波德莱尔已经能够相对公平而辩证地看待现代性的矛盾。他冷静地审思着资本主义萌生的新变化,热切地注视着蒙太奇般光怪陆离的现代城市景象,一面是玻璃屋顶、大理石长廊、商品琳琅满目的拱廊街,一面是拾荒者、酒鬼,乃至横陈街头的腐尸,波德莱尔怡然自得地穿行其间,美丑贵贱一视同仁,皆成为他的抒情对象,于是罪恶里也开出了花。
波德莱尔的正义还体现在对感觉的尊重,对时代体验和人类处境的洞察。在众人的推搡中,与一位妇人擦肩、回眸的刹那,波德莱尔洞悉了现代性的奥秘,“电光一闪...随后是黑夜!”(《给一位失之交臂的妇女》)这令人震惊的短暂一瞥中,孕育着对时代敏锐的发现,“现代性是过度、短暂、偶然,是艺术的一半,另一半是永恒和不变。”碎片和废墟中蕴含着整个世界的秘密,作为一个现代诗人,“正义”是调动感官竭力捕捉与拼凑碎片,在稍纵即逝的时代,尽可能还原时空与记忆的全貌,以弥合现代性的分裂,本雅明说,这是我们通往救赎的途径。
几乎与此同时,在大洋彼岸,惠特曼开创了美国现代诗歌。他曾是一位新闻工作者,后来改做诗人,但始终是一位激进的民主主义者,反对蓄奴制、为各阶层劳动人民发声,赞颂伐木工人、船夫、鞋匠、马车夫、渔民等普通人为“美国的光荣”。他歌唱自我,歌唱现代人,歌唱这片土地上激动人心的生活。他以平凡却充满希望的“草叶”为诗集题目,象征超越种族、出身的平等与自由。
惠特曼将诗人的地位前所未有地提升至民族国家的高度,“一个诗人必须和一个民族相称......诗人的精神应和国家的精神相呼应......他是地理、生态、江河与湖泊的化身。” 惠特曼眼中的诗人也是社会正义之化身,他们先知先觉、个性充沛,拥有异乎凡人的感受力、认知力和行动力,诗人有职责启迪民众,使之觉醒,意识到自身价值;诗人基于政治自由的立场,鼓舞奴隶们争取权利,控诉暴君、恶行,并呼吁变革。在惠特曼的理想中,诗人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国家的仲裁将不是她的总统而是她的诗人。”
二、传统的力量
回归本土,中国诗歌在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着源自《诗经》的“风雅”传统,这是一种干预现实的热情和强烈的政治道德意识。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晚期,孔子一言蔽之将《诗经》奉为乱世里正义的典范——“思无邪”。从内容看,“诗三百”不仅在政治外交中举足轻重,更是道德修养的准则,“修身必先学诗”;在审美上,《诗经》确立了中正平和、温柔敦厚、“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儒家雅乐传统。孔子主张“兴、观、群、怨”,侧重诗歌的社会功效,实质是提倡一种现实主义文学,这确为儒家诗教传统下古典诗歌的主流。
从慷慨悲凉的建安风骨到高叹“文章道蔽五百年”的陈子昂,从书安史之乱叹民生多艰的杜甫,到元稹、白居易指陈时事、通俗晓畅的“新乐府”诗。诗性正义如一架天平,始终维系与平衡着个人与社会、形式与内容、政治与艺术之间的关联。
诗性正义从另一方面,也意味着社会上种种不公正现象的存在。屈原通常被认作我国文学史上第一位伟大的爱国诗人,或许更应理解为第一位遭遇不公却依然成就了伟大诗篇的诗人。屈原所开创的浪漫主义实有极为深厚的现实基底,美政理想的落空、同僚的诽谤、楚怀王的疏远...时代颠倒黑白如贾谊在《吊屈原赋》中所述“呜呼哀哉,逢时不祥!鸾凤伏窜兮,鸱枭翱翔...谗谀得志”,屈原诗歌的伟大在于,将“香草美人”的比兴讽谏与个人的兴衰际遇、将“言志”和“缘情”巧妙融合。
魏晋竹林七贤之一的阮籍亦是借诗歌抗议社会不公的一员,只不过他的诗写得隐晦莫测,“百代之下,难以情测”,再加上诗人外在的纵酒旷达,时而又“喜怒不行于色”“口不臧否人物”,不容易为后世所理解。阮籍在更普遍的意义上代表了士人遭遇不公时矛盾哀怨的心境,“夜中不能寐,起坐弹鸣琴”,他的表里不一是政治高压下明哲保身的无奈之举,他的内心其实孤苦无依,“薄帷鉴明月,清风吹我衿”,惟有堪破复杂的象征、兴寄,我们才能体会诗人对时代的忧思和对公正的期许。
三、新诗的实践
五四以来,新诗经过20年代胡适、郭沫若等人的开创性尝试,30年代戴望舒、卞之琳提倡偏重感性、意象精致的“纯诗”实验,自进入抗战以来,诗界呈现一种“政治抒情诗”的写作风尚,从个人内心向社会生活、由抒情向叙事转变,这种倾向一直持续至毛时代、文革时期,从艾青、七月派到郭小川、贺敬之。尽管政治抒情诗前所未有地积极回应时代、战事与政治纷争,走上街头和广场,洋溢着主观激情和左翼斗争色彩,然而这种认定“诗歌服务于现实”的写作倾向,必然束缚了诗歌的想象空间;将内心情感与公共生活水火不容地敌对起来,定会导致“假、大、空”式颂歌的出现。那么,“政治抒情诗”是否属于诗性正义呢?
政治正确绝非衡量诗性正义的标准。“政治抒情诗”作为特殊时期的产物,虽以极大的热情关注现实、深入群众,但目的过于鲜明地聚焦现实政治,不免缺乏对人类命运更为宏深的整体思考,就艺术个性而言难有上乘之作,一旦脱离的具体语境,时过境迁后便黯然失色。
特别是文革期间附和政治需要而应制的口号化、带有宣传鼓动性质的政治抒情诗,以夸张的激情展开宏大叙事,几乎泯灭了抒情主体的个人色彩,缺乏诗人对具体处境的洞察和对时政的独立见解,也就远离了诗之所以为诗的本质,沦为意识形态的传声筒。
艾青代表这一时期政治抒情诗的最高水准,作于1937年抗战前夕的《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一诗,将对时局的忧虑、对民生的关切和对祖国深沉的爱,融于细节化的场景,聚焦于具体的人物。诗人将时间设在一个寒风拉扯行人衣襟的雪天,特写镜头般逐一刻画了不知所踪的马车夫,流落街头的妇人,年迈的母亲...如在目前的苦难牵扯人心,自然而然地感发读者的情绪,调动起人们投身政治的热望。
那些政治上不正确的诗歌也可能拥有更大的诗性正义。当时除了广场上公开朗诵的政治抒情诗,还有一部分人因遭受批判、迫害、流放而在监狱、牛棚、干校秘密从事地下诗歌写作,他们的作品抄在小纸片上、香烟盒背面,藏在抽屉里,在文革结束后才陆续被发掘。这些地下诗歌写得痛切可感,抒发个体真实的生存经验,反抗不公的境遇,充满对正义的诉求。1976年春天,人们自发悼念周总理的天安门诗歌运动,也是一场以诗歌维护正义的运动,尽管因触犯了四人帮而被视为“反革命事件”,却无法掩饰人民对总理发自内心的拥戴和哀恸,以及对真善美的渴求。
八十年代后,政治环境趋于松动,诗歌逐渐拜托外部制约,回到对诗歌发展的反省和诗艺本身的探寻。《今天》杂志与朦胧诗的出现,与过去主流的诗歌形态形成一种反叛姿态,伴随着对政治灾难的反思和人的觉醒,诗人的主体意识得到复苏,虽然一时未能摆脱英雄主义的崇高语调,但是朦胧诗在冲破思想禁锢、精神启蒙和语言的革新上功不可没。
北岛、舒婷、顾城、江河等人这一时期的创作体现着鲜明的诗性正义色彩,从自我的角度对于社会历史、现实处境、人类命运有着深刻的感知、反思和探寻。诗歌技艺与以往的政治抒情诗相比,有了较大的改观,借助象征、排比等手法写得朦胧晦涩,如“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顾城《一代人》),诗人开始从集体中现身,打破沉寂,振臂高呼“我不相信天是蓝的,我不相信雷的回声,我不相信梦是假的,我不相信死无报应”(北岛《回答》)。
在后朦胧诗时代,诗歌的表现领域自公共过渡到私人:诗歌所指涉的事件与情感进一步趋于个人化,不再指向单一的宏大叙事,代言人被取缔,转向个体的反思与见证。在表达方式上,由早期朦胧诗面向历史、为公众代言的大声疾呼式公共抒情,逐渐趋向内敛、隐喻、生活化的私人抒情方式;从海子的诗中可以读出一种对农耕文明的迷恋和对永恒的光明世界的向往,麦子、泥土、村庄、太阳中蕴含着无限的正义;翟永明的诗贯穿着对于女性身份和命运的正义思索;王家新、欧阳江河等人的诗中隐含对时代的体察和批判;从臧棣的诗中可以发觉日常生活细节里投射的当下每时每刻的正义;廖亦武的诗受审查制度所限,只能在流亡中坚守着诗歌的自由原则。
“诗歌正义”的内涵正变得愈加丰富多样,那么今天为何要呼吁和阐释“诗性正义”?
首先,在一个倾向功利和实用主义的社会,追求效益最大化,以大多数人的幸福为标准,弱者的需求往往得不到重视,压迫、歧视乃至群体仇恨等不公正的现象比比皆是。其次,再健全的法律也有无法顾及的疏漏之处,正如理性不是万能的,谁也无法做到全然客观地分析。
“诗性正义”的出现正是为弥补那些司法正义、经济正义所忽视的地方。文学洞察人性,关乎个体切实的感受和需求,能够弥补过于倚重理智的法律的不足,能够缓解科学理性所助长的冷漠与隔膜。
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借助文学与诗歌,边缘群体亦有自由发声的权利。2015年《我的诗篇——当代工人诗典》及相关纪录片的推出就是一次诗性正义的伸张。在那些几乎感受不到诗意的地方,远在主流之外、风尘仆仆的农民工、矿工、制衣厂女工、资本主义代工厂饱受压榨的流水线工人,在难得的闲暇中创作了数量与质量惊人的诗篇,书写他们缄默的心灵、搁浅的青春、得不到保障的权益。
总的说来,“诗性正义”可以归纳为凭借诗歌的敏锐观察和情感共鸣,触发人们对万物的普遍关心,特别是对被遗忘的、边缘化群体的关注,能够弥补通常以经济功利主义划分阶级、忽视个体的缺憾,进而获得对日常生活、社会环境乃至世界的整体认识。
获作者授权发布于中国诗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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