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诗词学(协)会:
根据中华诗词学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编辑《当代中华诗词集成》有关具体问题与要求通知如下:
1、坚持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以精品标准遴选诗词曲作品编辑《当代中华诗词集成》。
2、所收录作品原则上是1949年10月以来的作品。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作品也尽量选取 距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时间较近的作品。
3、所有字体均用简化字,不用繁体字。
4、开本710毫米x1000毫米1/16(与中华诗词文库个人诗词集开本相同)。每卷400个页码。
5、封面由中华诗词学会统一设计(待定)。
6、版权页要标明各省市区诗词学(协)会初审者和中华诗词学会终审者姓名,以示负责。
7、总序由中华诗词学会领导撰写(1-2个页码),各省市区卷分序由各省市区诗词学(协) 会领导撰写(2-3个页码)。不设后记、跋、附录等。
8、目录以姓氏笔画为序,一个姓氏为一组(编排方式参照《中华诗词》)。
9、正文页面为双栏(排版样式参照《中华诗词》)。姓名、诗词题目为小4号宋体,诗词正 文为5号宋体。
10、每人入选诗词曲一般在1至10首之间,个别大家作品不超过30首。长篇古风和散曲套曲 等占篇幅较大的作品,应予大体折算并与作者相商舍取。
11、诗人个人简介不超过100字,统一为姓名、笔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到县)、原 最高职务、诗词组织中最高职务(县级以上及类似的工作职务或县级以上诗词组织的秘 书长以上职务),正式出版的诗词及有关著作。
12、诗词曲中的序、注、评,除特别需要特别有意义的,原则上一律去掉。
13、诗词曲题目力求明快简洁,原则上不超过1行。
14、为求得版面整齐美观,一般可用句号的不用问号。
15、诗词曲作品一律不标注创作时间、地点等。
16、唱和作品不附原玉。
17、编著协调工作由学会编著中心负责,书稿均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版本,采用快递方式 报送。报送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4号1层,中华诗词学会编著中心何云春收。
邮编:100810办公室电话:010—66110899。
18、本通知可以上中华诗词学会官方网查看(不发纸质件)。
中华诗词学会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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