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东村野,一介狂徒。幼崇侠好义,七岁成文,九岁工诗,虽文不成章,诗不合韵,却总以英杰自视。每抚长剑,顿有凌云之志。 少年时节,性烈而脾暴,广交而重义;因行为无束,思想异端;致学业荒废。涉世初,喜吞吐,善豪饮;怀愤世之心,行狂放之举。偶阅史书,豁然通达,得悟正反多极变化至理;遂折节伏枥。然性情中人多有魏晋遗风,身在功利社会,不免又为情义所伤。十载心迹变迁,夜长难眠,其间甘苦,唯自知也! 高山流水之曲虽妙绝天下,然至音不合众听,所伯牙绝弦而疾终。和氏璧固为稀世奇珍,因至宝不同众好,致卞和断肢而泣玉。尊情尚义纵寂寥当今,而至情至性不容众目,空使英豪血泪横流。佯粗蛮酒肉之狂徒,实黯然销魂之孤客!借秋雨之滂沱,慰枯泪之断肠! 竹可裂而不可毁其节,玉可碎而不可损其白,侠可伤而不可轻 其义,人可欺而不可辱其志。世人固嘲我之莽愚,然!忠义乃大节之所在,又岂能为世俗而有所移!!! 登太行而天更远,临清漳而水越浅。世无知己,所谓寂寞;世无侠义,所谓伤心;世无英豪,所谓落魄。孔孟礼法乱弹,贻误竟至千年!想李广本不该封,料贾谊长沙已是高就。 断剑埋何处? 孤坟百年后。都以我为妄辈,谁知狂徒情长万里、义薄云天?唯留酒囊烟袋之肥躯,长醉青山绿水之间。 不堪再言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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